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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天海: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13-05-16  

						      股票名称:S天海 天海B   股票代码:600751 900938   编号:临2013-023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3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发生额,仅为根据目前市场行情、船舶航线经营
计划而初步预估数字。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在参考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前提下,结

合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对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测算: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3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表决时,公司关

联董事李小龙、申雄、郭建、李忠、骆志鹏、姜涛 6 名董事进行了回避,其他 4

名非关联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占 100%;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我们对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

了事前审阅,未发现存在违反规定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该项议案

时所有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暨四名独立董事同意将公司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

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

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据此,我们同

意上述交易。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

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发展,未发

现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

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
                  关联关    上年(前次) 上年(前次)
交易     关联人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系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类别


         大新华
向关
         物流有   同一母
联人
         限公司   公司控    50,000,000      3,322,709.00
提供
         及其关   制企业
劳务
         联公司                                               根据航运市场复苏放缓的情况,适时减少
接受     大新华                                             运力所致。
关联     物流有   同一母
人提     限公司   公司控    50,000,000      2,099,119.30
供的     及其关   制企业
劳务     联公司


合计                        100,000,000     5,421,828.30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年年初至披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
                                             露日与关联人    上年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本次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
                                             累计已发生的      生金额
                                                                                大的原因
                                               交易金额

                  大新华                                                    目前航运市场已逐步
                  物流有                                                    复苏,且本公司为增
向关联人提供劳
                  限公司      23,000,000     2,471,034.60    3,322,709.00   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务
                  及其关                                                    ,计划在 2013 年度
                  联公司                                                    逐步扩大主营业务生
                 大新华                                               产规模。
                 物流有
接受关联人提供
                 限公司   5,000,000      24,755.57     2,099,119.30
的劳务
                 及其关
                 联公司
合计                      28,000,000                   5,421,828.3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大新华物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李达巍             住所          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沪南路 2502 号
               一人有限责任公
公司类型                          成立日期      1993 年 3 月 21 日
               司(法人独资)
                                                货运仓储,国际海上、公路、航空货物运
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输代理等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大新华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均为本公司大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定价政策:遵循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

       (二)定价基础:按市场价作为定价基础。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公允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
下进行。关联交易仍按现有协议内容执行,定价依据、成交价格、付款方式等主
要交易条件没有发生变化。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

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缓解了公司的资金压力,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

产运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

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造成影响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以上特此公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5 月 17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四)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