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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津海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2013-08-20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
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现将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
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2001 年 1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1]11 号文核准,
公司以 1999 年末总股本 46,600 万股为基数,以每 10 股配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
配售,每股配股价为人民币 11.05 元。2001 年 2 月 27 日起至 2001 年 3 月 12 日,公
司实施了该配股方案。截至 2001 年 3 月 12 日,公司共配售 2,664.882 万股,募集资
金 29,446.9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04.17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28,842.77 万元。2001
年 3 月 22 日,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配股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北京
京都验字(2001)第 0023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配股募资资金已经全部到位。
    截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使用前次配股募集资金 28,842.77 万元,前次配
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购买集装箱船舶
    该项目承诺投资 14,000 万元,实际投资 12,410.47 万元,结余资金 1,589.53 万元
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购买集装箱(此项目于 2004 年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
    该项目承诺投入募集资金 1 亿元,实际投资总额为 1 亿元。
    3.补充流动资金
    剩余部分补充流动资金。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购买集装箱项目无法实施的原因:由于 2004 年时集装箱市场价格与公司申请配股
时相比,单箱购买价格增长幅度较大,也超出了公司的预计增幅,若继续执行原投资方
向,也将无法完成原定的计划。
    关于购买集装箱项目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2003 年 6 月底,公司股票被实
施特别处理后,虽然公司日常生产较为稳定,但银行等债权人依然对公司施加了非常大
的压力。2003 年四季度公司运营形势有所好转,但运营主力船舶“天利”轮又在青岛
港被撞,损失较大。时至 2003 年底,银行等债权人对公司关注加大,公司面临流动资
金持续紧张的局面。2004 年 4 月底,国家出台收缩银根的宏观调控政策,公司的流动
资金明显趋于紧张,因此决定调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将原定的本项目资金全部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
    经 2004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 2003 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变更议
案。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对照

    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止的年度报
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
致。
    附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28,842.77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8,842.7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02 年:5,32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4.67%                              2003 年:12,083.47                   2004 年:11,432.3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序号
                                                                                                                                           实际投资金额 项目达到预定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 募集后承诺投                    与募集后承诺 可使用状态日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期
                                            资金额           资金额                               额           资金额                      投资金额的差
                                                                                                                                                 额


 1     购买集装箱船舶 购买集装箱船舶      14,000           14,000          12,410.47         14,000          14,000        12,410.47        -1,589.53   2002 年 7 月
 2     购买集装箱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0            --
 3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剩余部分         剩余部分         6,432.30         剩余部分        剩余部分       6,432.30         1,589.53        --
                合计                     28,842.77        28,842.77        28,842.77         28,842.77      28,842.77      28,842.77            0            --




                                                                                第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