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名称:天津海运 天海B 编号:临2013-052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调整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已于 2013 年 5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 201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大 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 2013-023 号公告)。本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已经本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目前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及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船舶航线经 营计划进行了相应调整,预估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津海海运有限公司 因业务发展,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类型将超出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因此需对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相 应调整。 (一)调整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13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表决时,公 司关联董事李小龙、陈雪峰、骆志鹏3名董事进行了回避,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就 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占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我们对调整后的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 况进行了事前审阅,未发现存在违反规定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该 项议案时所有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暨四名独立董事同意将 《关于调整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调整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 需要,有利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据此,我们同 意上述交易。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调整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 况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有 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发展,未发现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 们同意上述交易。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人民币:元 关联交易 上年预计 上年实际 关联人 关联关系 类别 金额 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提 大新华物流有限公 同一母公司控制 50,000,000 3,322,709.00 供劳务 司及其关联公司 企业 接受关联人 大新华物流有限公 同一母公司控制 50,000,000 2,099,119.30 提供的劳务 司及其关联公司 企业 合计 100,000,000 5,421,828.30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人民币:元 本年年初至 6 月 关联交易 本年度本次 本次增 本年度前次预 30 日与关联人累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人 类别 预计金额 加金额 计金额 计已发生的交易 金额 金额 大新华物流 向关联人 有限公司及 43,000,000 20,000,000 23,000,000 7,066,182.73 3,322,709.00 提供劳务 其关联公司 接受关联 大新华物流 人提供的 有限公司及 20,000,000 15,000,000 5,000,000 7,614,565.97 2,099,119.30 劳务 其关联公司 大新华物流 关联租赁 有限公司及 50,000,000 50,000,000 0 3,138,944.91 0 其关联公司 合计 113,000,000 85,000,000 28,000,000 17,819,693.61 5,421,828.3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大新华物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李达巍 住所 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沪南路 2502 号 一人有限责任公 公司类型 成立日期 1993 年 3 月 21 日 司(法人独资) 货运仓储,国际海上、公路、航空货物运 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输代理等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大新华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均为本公司大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定价政策:遵循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 (二)定价基础:按市场价作为定价基础。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公允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 下进行。关联交易仍按现有协议内容执行,定价依据、成交价格、付款方式等主 要交易条件没有发生变化。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 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公司与上述关联 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及公司独立 性造成影响。 以上特此公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9 月 7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四)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