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关于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 (编号 G14-2-1)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航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 2.5 亿元人民币信托贷款,贷款期限为 14 个月,固定年 利率为 9.5%,同时以公司 1 亿元人民币银行存款作为质押担保,海航 集团有限公司以海航物流有限公司 6 亿股(对应出资 6 亿元人民币的 股权)为此笔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为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请审议。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