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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津海运:关于信托贷款合同的公告2014-04-30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津海运 天海B           编号:临2014-023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托贷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贷款金额:2.2 亿元

      合同履行期限:15 个月

      公司信托贷款累计金额:今年年初至今公司累计信托贷款 2.5 亿元,截

止目前公司信托贷款余额为 2.5 亿元(不含本次信托贷款)。

     一、审议程序情况

     2014 年 4 月 29 日,公司七届四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方国

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 2.2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本项目以天海股份名下 6 套房产做抵押,利率

年化 10%,期限 15 个月,季度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信

用担保。

     此议案尚须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对方当事人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方信托”)
     企业性质:非银行金融机构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5 号北方金融大厦
     主要办公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5 号北方金融大厦 23-28 层
     注册资本:壹拾亿零玖拾玖万捌仟捌佰柒拾叁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
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
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
     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
     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国
     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东情况:泰达控股、津联集团、天津市财政局、天津投资集团等大型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及民营企业投资组成。
         2、合同对方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3、对方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3 年底,公司资产总额 2974.62 亿。其中自营资产 32.2 亿,信托资
     产 2942.42 亿,股东权益 27.4 亿。自营资产中,贷款 13.63 亿,货币资金 11.31
     亿,股权投资 3.92 亿,证券资产市值 3.09 亿,其他资产约 0.25 亿。
         2013 年,公司信托业务实现收入 168 亿,为委托人创造收益 142 亿;公司
     自营业务实现收入 11.44 亿。
         4、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业务往来的金
     额为 5000 万元。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金额及用途:北方信托向本公司贷款贰亿贰仟万元整。
         (二)期限及利率:期限为 15 个月,贷款利率为年利率 10%。
         (三)担保方式:
         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抵押物清单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资产名称             账面原值       已计提折旧     地点         建筑面积

       和平区西康路 90 号
 1                            8,106,930     4,209,326          天津     1,743.95
       (两处房产)

 2     河西区马场道 207 号    106,828,868     46,840,158       天津     10,725.79


 3     重庆道 141 号-143 号   3,270,710     2,151,084          天津     564.11

       和平区河沿路金泉里
 4                            3,760,652     2,473,373          天津     1,436.46
       一栋 13 门、14 门
 (两处房产)


    2、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为此笔贷款提供信用担保。
    (四)在本合同项下贷款存续期间,如甲方的年度报表净利润出现亏损,则
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五)如本公司未按要求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则视为违约,且乙方可处
置抵押物。
    四、合同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信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有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
况,促进业务发展。
    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