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签订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的意见 在进行事前审核后,鉴于本次关联交易本公司只向思维财富国际有限公司收 取股权托管费用,不对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受托管理有利于公司深入了解油轮运输业务, 有利于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交易。 二、关于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意见 在进行事前审核后,鉴于本次关联交易本公司只向大新华油轮有限公司收取 委托经营管理费用,不对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受托管理有利于公司深入了解油轮运输业务, 有利于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交易。 独立董事:杜斌国、周宝成、陈伟力、黄宇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