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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津海运: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2015-01-23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名称:天津海运   天海 B        编号:临 2015-003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简称“监管指引”)和天津证监局《关
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
行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本公司对因股票非公开发行完成而满足履行条件的承诺、
截止 2014 年底未履行完毕承诺情况公告如下(下文中“本次发行”指经本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票非公开发
行,发行结果及股本变动情况请参阅临 2014-063 号临时公告):
编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内容                                          履行状况
号    主体     事项                                                                  日期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天津市             年修订)》的规定,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在商   2014
     海运股   避免资    业银行设立的专项账户,并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专    年2
 1                                                                                            履行中
     份有限   金占用    款专用,不会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月 13
     公司               且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前,本公     日
                        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会将任何款项存放在海航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




     大新华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     2012
     物流控
              股权分    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   年 12
 2   股(集                                                                                   履行中
              置改革    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    月7
     团)有
                        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日
     限公司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海航物流作为天津海运的控股股东且本公
                      司作为海航物流一致行动人期间,本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并促使
    大新华
                      本公司控制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任何与     2013
    物流控
             避免同   天津海运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竞争的        年8
3   股(集                                                                                    履行中
             业竞争   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获得参与或从事任何与    月 20
    团)有
                      天津海运及其控股子公司届时的主营业务有关的任何项目或商业           日
    限公司
                      机会,则本公司将无偿给予或促使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无偿给予天津
                      海运或其控股子公司参与或从事上述项目或商业机会的优先权。



                                                                                              履行中
                                                                                              (备注:为彻底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后发行人
                                                                                              与海航集团及其控
                          本次发行完成后,在本公司控制的海航物流作为天津海运的控              制的企业之间可能
                      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并促使本公司控制的除天津              新增的同业竞争问
                      海运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以任何形式              题, 2014 年 7 月 23
                      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天津海运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                日,海航集团(国际)
                      能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除天津海              有限公司与中央证
                      运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获得参与或从事任何与天津海      2013      券有限公司签订股
    海航集
             避免同   运及其控股子公司届时的主营业务有关的任何项目或商业机会,则    年8       权转让协议,约定海
4   团有限
             业竞争   本公司将无偿给予或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无偿给予天津海      月 20     航集团(国际)有限
    公司
                      运或其控股子公司参与或从事上述项目或商业机会的优先权。        日        公司将其持有的思
                          鉴于天津海运拟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购建 VLCC(超大型油轮)             维财富 100%股权转
                      从事原油国际运输业务,本公司同意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本次发行完              让给中央证券有限
                      成后大新华油轮有限公司与天津海运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包括但              公司。2014 年 7 月
                      不限于促使下属企业在遵守适用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赋予天津海运                24 日,思维财富的
                      收购其持有的大新华油轮有限公司 80%股权的选择权。                        股东变更手续已完
                                                                                              成,股东由海航集团
                                                                                              (国际)有限公司变
                                                                                              更为中央证券。据
                                                                                              此,大新华油轮已不
                                                                                              再属于海航集团控
                                                                                              制的企业。)



                          在海航物流通过认购天津海运本次发行的股份成为天津海运
                      控股股东、天津海运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购建超大型油     2013
    海航集
             避免同   轮 VLCC 的情况下,本公司将促使控制大新华油轮有限公司的本公    年 10
5   团有限                                                                                    已履行
             业竞争   司下属企业在天津海运本次发行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前,实    月 25
    公司
                      现由天津海运托管大新华油轮有限公司原油运输业务或本公司下           日
                      属企业持有大新华油轮有限公司的股权。
                          同意并承诺将出资不少于人民币 36 亿元认购天津海运本次非
    海航物            公开发行的股票。因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原因,导致海航物流最终认      2013
             股票非
    流集团            购数量与天津海运董事会决议公告或本协议约定的数量有差异(不       年8
6            公开发                                                                            已履行
    有限公            足)的,天津海运将不承担发售不足的责任,且天津海运将依据中     月 20
             行
    司                国证监会实际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最终拟向海航物流发            日
                      行的股份数量。



    海航物                                                                           2013
             股票非       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36 个月,自非公开发行结束
    流集团                                                                           年8
7            公开发   之日起算,在该锁定期内,海航物流不得将该等股票上市交易或转               履行中
    有限公                                                                           月 20
             行       让,但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除外。
    司                                                                               日



                          本次发行完成后,在本公司作为天津海运的控股股东期间,本
                      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并促使本公司控制的除天津海运及其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任何
    海航物                                                                           2013
                      与天津海运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竞争
    流集团   避免同                                                                  年8
8                     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除天津海运及其控股子公               履行中
    有限公   业竞争                                                                  月 20
                      司以外的其他企业获得参与或从事任何与天津海运及其控股子公
    司                                                                               日
                      司届时的主营业务有关的任何项目或商业机会,则本公司将无偿给
                      予或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无偿给予天津海运或其控股子公
                      司参与或从事上述项目或商业机会的优先权。




                          根据本公司与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联合石化”)于 2012 年 9 月 25 日签订的《长期运输协议》及
                      《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COA)》(以下合称为“《长期运输
                      协议》”),双方在进口原油运输方面进行合作,联合石化提供约
                      定的原油进口数量,本公司提供约定的 VLCC 油轮运力。
                          本公司指定天津海运(包括其控股子公司,下同)行使《长期
    海航物                                                                           2014
                      运输协议》赋予本公司的权利,由天津海运作为本公司唯一指定的
    流集团   避免同                                                                  年2
9                     承运人或实际承运人负责《长期运输协议》项下 10 艘新建 VLCC 油             履行中
    有限公   业竞争                                                                  月 13
                      轮的进口原油运输服务。但天津海运行使前述权利应以本公司通过
    司                                                                               日
                      认购天津海运本次发行的股份成为其控股股东,且天津海运实施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购买 VLCC 油轮项目为前提。天津海运按上述安排
                      实际进行进口原油运输业务时,本公司将促成联合石化按《长期运
                      输协议》的约定与天津海运安排具体运输业务。本承诺函自本公司
                      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
                      述承诺致使天津海运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大新华物流控制本公司,以及大新华物流作为天津海运的控
                       股股东或天津海运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期间:本公司不再开展任
                       何与天津海运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
     大新华            争关系的业务;对于本公司上述已期租给津海海运的 3 艘集装箱船
                                                                                     2013
     轮船              舶,租赁期限届满后,如天津海运同意,本公司将在本公司承租期
              避免同                                                                 年 10
10   (烟              限内或原出租方将该等船舶转让给本公司后,续租给天津海运或其            履行中
              业竞争                                                                 月8
     台)有            子公司;对于本公司上述停运待修及已不适航的 3 艘集装箱船舶,
                                                                                     日
     限公司            在该等船舶修妥或适航后,如天津海运同意,本公司将按不高于上
                       述已期租给津海海运的集装箱船舶的租金标准以公允价格出租给
                       天津海运或其子公司;对于本公司的自有船舶,本公司将来进行转
                       让时,天津海运或其子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上银基                                                                          2014
              股票非
     金管理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取得的    年 12
11            公开发                                                                         履行中
     有限公            新股。                                                        月 30
              行
     司                                                                              日

     国华人                                                                          2014
              股票非
     寿保险                本次认购获得的天津海运非公开发行股份自本次新增股份上      年 12
12            公开发                                                                         履行中
     股份有            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月 30
              行
     限公司                                                                          日

     方正富                                                                          2014
              股票非
     邦基金                                                                          年 12
13            公开发       本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履行中
     管理有                                                                          月 30
              行
     限公司                                                                          日
     财通基                                                                          2014
              股票非
     金管理                本次认购的天津海运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12 个月内不    年 12
14            公开发                                                                         履行中
     有限公            得转让。                                                      月 30
              行
     司                                                                              日
     截止目前,本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
相关情况。
     以上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