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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津海运: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董事意见2015-01-30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董事意见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临时董事会会议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聘任武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发表以下独

立意见:

    一、本次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武强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条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职

业操守,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

    三、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聘任武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林诗銮、吕品图、郑春美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