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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津海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2015-02-26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津海运 天海 B           编号:临 2015-017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召开
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最高总额不超过 70 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以及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
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计财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以及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临 2015-007)。
     根据上述内容,现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公
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2015 年 2 月 17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港支行签订《 人
民币“ 按期开放” 产品认购委托书 》,以闲置募集资金 280,000 万元购买该行
发行的保障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5 年 2 月 17 日,约定开放日为
2015 年 3 月 17 日,年化产品收益率 4.60%。

     二、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
    (一)公司已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港支行的基本情况、信用等级
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港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在上述凭证存续期内,公司计
财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
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
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
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
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投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能够获得一定
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除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外,公司在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未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备查文件:
(一)《 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说明书 》
(二)《 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