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天海股份”)是经天津市 人民政府“津政函(1992)53 号”文件批准,由天津市天海集团有限公司 (“天海集团”)于 1992 年 12 月 1 日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设立时的 总股本为 12,000 万元,每股面值 1 元。 1993 年经天津市证券管理办公室确认,本公司利润分配每 10 股送 1 股,股 本变更为 13,200 万元,并于 1995 年 5 月 11 日变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5 年经天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津国资(1995)227 号”文件批准,本公司 在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前,进行资产重组,股本增至 14,300 万元。经 天津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津证办(1995)42 号”文件及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 “沪证办(1996)052 号”文件批准,本公司发行 9,000 万股 B 股,每股面值 1 元,股本变更为 23,300 万元,并于 1996 年 4 月 26 日变更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 1996 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157 号关于天津市海 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批复”文件,本公司将内部职工股 3,464 万 股转为社会公众股,该内部职工股于 1996 年 9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 本公司 1998 年度利润分配每 10 股送 6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送转后,股本变更为 46,600 万股,并于 2000 年 3 月 24 日变更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本公司于 2001 年 3 月实施每 10 股配售 3 股方案,实际配售 2,664.882 万 股,注册资本由原 46,600 万股变更为 49,264.882 万股,并于 2002 年 2 月 25 日变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于 2007 年 6 月 18 日,天海集团和扬子江物流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大新华物 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大新华物流控股”)签订《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股份转让协议》,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08 年 2 月 13 日签发国资产权【2008】91 号《关于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 持部分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天海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47,701,043 股的股权转让给大新华物流控股,该股权转让过户手续于 2008 年 2 月 20 日 完 成 。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后 , 大 新 华 物 流 控 股 持 有 本 公 司 147,701,043 股的股权(非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9.98%,成为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海集团持有本公司 36,387,477 股的股权(非流通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39%,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9-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续) 2008 年 12 月,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 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根据上证股转确字【2008】第 941 号文 件,天海集团持有本公司的 31,571,280 股国有法人股于 2008 年 12 月 24 日被划转到上海平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次股权划转后,上海平杰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31,571,28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6.41%;天海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4,816,19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0.98%。后因上海平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企业注销登记原因,其持 有本公司 31,571,280 股非流通股份及权益全部由其个人股东李天虹承继。 2009 年 9 月 2 日,相关股份过户到李天虹个人名下。过户完成后,李天虹 共持有本公司 31,571,280 股非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41%, 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本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大股东债 务豁免并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该方案:(1) 大 新华物流控股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股东大会之日即豁免本公司 4 亿元债务,豁免债务增加本公司资本公积金;(2)本公司以债务豁免所形成的 资本公积金 4 亿元定向转增股本 4 亿股,其中,向全体 A 股流通股东每 10 股定向转增 12.9162 股,共计转增 13,392.73 万股;向大新华物流控股和全 体 B 股流通股东每 10 股定向转增 8.1194 股,共计转增 26,607.27 万股。上 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完成后,由原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本公司 32,888.35 万股企业法人股即获得有限售条件的上市流通权。 于 2014 年 12 月 24 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4】1075 号文《关于核准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面值人民币 1 元的人民币 普通股 2,006,688,96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98 元,其中海航物流集 团有限公司(“海航物流”)认购 602,006,689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 限售股份,海航物流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其他认购方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本次非公 开发行完成后,股本增至 2,899,337,783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2,229,681,565 股 , 无 限 售 条件 的 流通股 669,656,218 股 (其 中 A 股 为 343,507,487 股,B 股为 326,148,731 股)。参见附注四(20)。大新华物流控 股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稀释至 9.23%,海航物流控股的持股比例增加至 20.76%,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 10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续) 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120000400014061,无营业期限。本公 司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及境内上市外资股 B 股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股本结构见附注四(20)。本公司的母 公司为海航物流。 本公司总部位于天津市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 803 室。本公司及 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国内及国际船舶集装箱运 输;仓储服务;陆海联运;集装箱租赁买卖;自有船舶、设备、属具、物 料、集装箱的进口业务;船舶租赁,自用退役船舶和船舶设备的出口业务; 自有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国际货运代理(不含国际快递);国际船舶管理业 务、国内船舶管理业务。 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六。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批准报出。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 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附注二(10))、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附注二 (13)及(15))、收入的确认时点(附注二(22))等。 本集团在确定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运用的关键判断详见附注二(29)。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 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 11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本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的合并及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企业合并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 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 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 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 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b)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 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 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 12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 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 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 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 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 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本公司 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 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 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 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 之间分配抵销。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 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在取得对子公司的控制后,自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处取得少数股东拥有的对该 子公司全部或部分少数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资产、负债以购买 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金额反映。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加的长期股权投 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 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金额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 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 13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8) 外币折算 (a)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 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 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 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 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b)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 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 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 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9) 金融工具 (a) 金融资产 (i) 金融资产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 取决于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出 售的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 资产。 - 14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 金融资产分类(续)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 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 12 个月内将出售的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显 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取得时期限超过 12 个月但自资 产负债表日起 12 个月(含 12 个月)内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列示为一年内 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 12 个月之内(含 12 个月)的持有至到期投 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ii) 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于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 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 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 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 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 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成本计量;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 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 处置时产生的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 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以及被投资单位已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投资相关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 15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ii) 金融资产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 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 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 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本集团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 计量的事项。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 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 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 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 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 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 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 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 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 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 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以后期间不再转回。 - 16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v) 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 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 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 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 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 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应付款 项及借款等。 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 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借款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 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其他金融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 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 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c)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 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 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 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 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 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 17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0)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本集团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 成的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或劳务接受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 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a)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 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的金额标准为:单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b)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 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 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账龄分析法。采用账龄分析法的计提比例 列示如下: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 5% 5% 一到二年 10% 10% 二到三年 20% 20% 三到四年 40% 40% 四到五年 40% 40% 五年以上 100% 100% - 18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0) 应收款项(续) (c)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为: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 原有条款收回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d) 本集团向金融机构以不附追索权方式转让应收款项的,按交易款项扣除已转 销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 存货 (a) 分类 本公司存货为航油。 (b) 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的成本按实际成本法核算,发出或领用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 定其实际成本。 (c) 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12)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为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 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 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 (a) 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 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 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 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 19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b)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 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c)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 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 动必须经过本集团及分享控制权的其他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 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d)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 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6))。 - 20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3) 固定资产 (a) 固定资产确认及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包括船舶、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及其他设备 等。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 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 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 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 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船舶 35 年 根据国际市场 根据预计净残值及 船舶废钢价格 预计使用年限计算 计算确定 确定 房屋及建筑物 20-50 年 3% 1.94%至 4.85% 机器设备 5-8 年 3% 12.13%至 19.40% 运输工具 5-8 年 3% 12.13%至 19.40% 办公及其他设备 4-8 年 3% 12.13%至 24.25%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 核并作适当调整。 (c)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附注二(16))。 - 21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3) 固定资产(续) (d)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和计量方法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 租入固定资产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的较低 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 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附注二(23)(b))。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 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入资产所有权的,租入固定资产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 计提折旧;否则,租入固定资产在租赁期与该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 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e) 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 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 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 22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4) 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之固定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 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 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 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 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 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 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 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 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 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 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 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 所使用的利率。 (15)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计算机软件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并以直线法按 5 年 摊销。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 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附注二(16))。 - 23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6) 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 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 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 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 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 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17)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 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等。 (a)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 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 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 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b) 离职后福利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 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 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 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 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 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 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 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 24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7) 职工薪酬(续) (c) 辞退福利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 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 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 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 益。 (d) 内退福利 本集团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 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集团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 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集团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 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集 团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 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 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 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流动负债。 (18) 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19) 预计负债 因诉讼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 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 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 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 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 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 前的最佳估计数。 - 25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0) 收入确认 收入的金额按照本集团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提供劳务时,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 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按扣除销售折让及销售退回的净额列示。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集团,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且满足下 列各项经营活动的特定收入确认标准时,确认相关的收入: (a) 提供劳务收入 于资产负债表日,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按完工百 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否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 金额确认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交易 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 量。本集团提供的运输劳务,按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完工百分比按截止期 末已完营运天数占该航次预计总营运天数的比例确认计量。提供劳务收入总 额,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但已收或应收的 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b) 让渡资产使用权 利息收入按照其他方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或有租金在实际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c) 佣金收入 佣金收入于服务完成时确认。 - 26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1)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 返还、财政补贴等。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 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 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 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 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 配,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 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 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 27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 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 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 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 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 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 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 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 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 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 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 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 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 法定权利。 - 28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3) 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 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a) 经营租赁 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 或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或有租 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 融资租赁 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 融资租入的资产,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 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 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 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29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4) 安全生产费 按照有关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 入专项储备;使用时区分是否形成固定资产分别进行处理:属于费用性支出 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归集所发生的支出,于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时确认固定资产,同时冲减等值专项储备并确认等值累计折旧。 (25)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 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 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 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 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 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26) 日常维修及坞修费用 日常维修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自购船舶的坞修费用作为船舶坞修进行资本化,并 按预计坞修周期年度以直线法计提折旧。以经营租赁持有的船舶,租赁期内 进行的坞修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7) 持有待售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一)该非流动资 产或该处置组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常条款即可 立即出售;(二)本集团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或该处置组作出决议并取得 适当批准;(三)本集团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四)该项转 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账 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 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 30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8)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 权益的披露》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 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 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自2014年度财务报表起施行外,其他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本集团 已采用上述准则编制2014年度财务报表,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于本集团财务 报表无重大影响。 (29)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 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a)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 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收入确认 在提供集装箱航运服务的结果可以可靠估计时,本集团采用完工百分比法于 资产负债表日确认未完航次运输合同的收入。未完航次运输合同的完工百分 比依照附注二(20)所述方法进行确认。 在确定完工百分比时,对已发生的合同成本、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 合同可回收性需要作出重大估计及判断。本公司管理层主要依靠过往历史经 验作出上述判断。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执行结果的估计变更 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重大 影响。 应收账款减值 应收账款减值是基于评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鉴定应收账款减值要求管理 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 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 31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9)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a)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续) 预计负债的确认 本集团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诉讼赔偿金等预计负债进行估 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实义务,且履行该等现 实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集团的情况下,以最佳估计数进行计量。 税项 本集团在多个地区进行经营活动并缴纳各种税项。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涉 及的很多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都存在不确定性,因此需以现行的税收 法规及其他相关政策为依据,对有关税项的计提作出判断和估计。如果这些 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影响最初估 计的应交税金的金额及相关损益。 此外,本集团确认税务亏损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 大程度上取决于本集团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项抵减的未来应 纳税所得额,而计算该未来应纳税所得额需要运用大量的判断及估计,同时 结合税务筹划策略。不同的判断及估计会影响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 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及减值评估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预计使 用寿命是管理层基于对同类资产历史经验并结合预期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当 以往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时,则相应调整未来期间的折旧费用。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 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 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 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 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 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不同的估计可 能会影响其减值金额进而影响当期损益。 - 32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 税项 本集团于本年度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企业所得税(1) 应纳税所得额 25% 增值税(2)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 17%、11%或 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 6% 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 5%或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税额 7% (1)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 2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87 号《关于发布(外国公司船舶运 输收入征税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本公司之注册于香港的子公司亚洲 之鹰船务有限公司(“亚洲之鹰”)自中国境内取得的运输收入,按照 4.65% 的综合税率计征税金(其中:营业税 3%,企业所得税 1.65%);对于其自中 国境内取得的租赁收入,按照 20%的税率计征所得税,按照 5%的税率计征 营业税。 (2) 本公司集装箱航运服务收入适用增值税率为 11%、船舶租赁收入适用增值税 率为 17%、代理收入适用增值税率为 6%。此外,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 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本公司国际运输服务 收入享受增值税优惠,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 33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 货币资金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19,880.66 65,266.21 银行存款 12,225,510,420.77 25,760,085.83 其他货币资金(注) 100,000,000.00 - 12,325,530,301.43 25,825,352.04 注: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其他货币资金为银行质押存款,并用于 2.5 亿 长期借款的担保(附注四(17))。 (2) 应收票据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8,974,715.70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无重大已背书或已贴 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3) 应收账款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252,117,784.68 243,267,190.30 减:坏账准备 (183,714,989.87) (188,689,006.83) 68,402,794.81 54,578,183.47 - 34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应收账款(续) (a)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59,956,751.41 39,030,006.53 一到二年 1,463,065.87 4,390,476.85 二到三年 4,119,086.99 109,963.63 三到四年 71,510.00 204,360.00 四到五年 204,360.00 229,372.88 五年以上 186,303,010.41 199,303,010.41 252,117,784.68 243,267,190.30 (b) 应收账款按类别分析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 193,933,020.63 76.92% 157,237,591.53 81.08%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1,083,540.24 12.33% 9,976,168.79 32.09%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 27,101,223.81 10.75% 16,501,229.55 60.89% 252,117,784.68 100.00% 183,714,989.87 72.87%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 202,446,168.70 83.22% 167,119,285.31 82.5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3,486,230.37 5.54% 9,326,214.18 69.15%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27,334,791.23 11.24% 12,243,507.34 44.79% 243,267,190.30 100.00% 188,689,006.83 77.56% - 35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应收账款(续) (c)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 如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应收账款 1 113,049,622.53 113,049,622.53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应收账款 2 14,027,717.60 14,027,717.60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应收账款 3 10,083,290.93 10,083,290.93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应收账款 4 9,000,000.00 9,000,000.00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应收账款 5 7,112,530.47 7,112,530.47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 40,659,859.10 3,964,430.00 10%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193,933,020.63 157,237,591.53 (d)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采用账龄分析法的组合分析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金额 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 20,712,735.69 1,035,636.78 5.00% 3,614,062.94 180,703.15 5.00% 一到二年 1,443,399.67 144,339.97 10.00% 544,590.65 54,459.07 10.00% 二到三年 110,383.55 22,076.71 20.00% 109,963.63 21,992.73 20.00% 三到四年 71,510.00 28,604.00 40.00% 18,216.99 7,286.80 40.00% 四到五年 - - - 229,372.88 91,749.15 40.00% 五年以上 8,745,511.33 8,745,511.33 100.00% 8,970,023.28 8,970,023.28 100.00% 31,083,540.24 9,976,168.79 32.09% 13,486,230.37 9,326,214.18 69.15% (e)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分析如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应收账款 1 353,514.50 353,514.50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应收账款 2 331,537.78 331,537.78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应收账款 3 319,342.63 319,342.63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应收账款 4 314,609.30 314,609.30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应收账款 5 289,321.67 289,321.67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 25,492,897.93 14,892,903.67 58%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27,101,223.81 16,501,229.55 - 36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应收账款(续) (f)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汇总分析如 下: 占应收账款 余额 坏账准备金额 余额总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153,273,161.53 (153,273,161.53) 60.79% (g) 于 2014 年,本集团无作为金融资产转移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2013 年:无)。 (4) 预付款项 (a) 预付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占总额比例 一年以内 8,817,671.91 93.61% 8,606,222.23 78.73% 一到二年 212,745.06 2.26% 1,567,268.46 14.34% 二到三年 377,213.68 4.00% 286,418.91 2.62% 三年以上 12,238.00 0.13% 471,517.01 4.31% 9,419,868.65 100.00% 10,931,426.61 100.00%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为 602,196.74 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2,325,204.38 元),由于相关供应商尚未提供相关服务或劳务, 故该等款项尚未结清。 (b)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汇总分析如 下: 金额 占预付账款总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 5,436,894.13 57.72% - 37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其他应收款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第三方款项 81,610,506.92 249,032,841.66 应收关联方款项 774,365.11 518,310.63 82,384,872.03 249,551,152.29 减:坏账准备 (66,863,430.02) (202,394,944.16) 15,521,442.01 47,156,208.13 (a)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5,457,854.47 5,913,799.29 一到二年 805,148.27 1,041,325.00 二到三年 1,002,537.71 15,037,775.71 三到四年 4,200,200.39 6,574,331.13 四到五年 6,121,193.75 1,790.37 五年以上 64,797,937.44 220,982,130.79 82,384,872.03 249,551,152.29 (b) 其他应收款按类别分析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 56,752,321.05 68.89% 50,633,730.78 89.2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578,001.44 6.77% 5,066,930.21 90.84%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 20,054,549.54 24.34% 11,162,769.03 55.66% 82,384,872.03 100.00% 66,863,430.02 81.16% - 38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其他应收款(续) (b) 其他应收款按类别分析如下(续):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 237,157,556.64 95.03% 194,836,415.15 82.1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107,481.29 2.45% 5,944,029.27 97.32%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 6,286,114.36 2.52% 1,614,499.74 25.68% 249,551,152.29 100.00% 202,394,944.16 81.10% (c)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 析如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其他应收款 1 22,258,573.35 22,258,573.35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应收款 2 11,719,649.98 11,719,649.98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应收款 3 3,344,383.70 3,344,383.70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应收款 4 2,449,200.00 2,449,200.00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 16,980,514.02 10,861,923.75 64%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56,752,321.05 50,633,730.78 (d)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中,采用账龄分析法的组合分析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金额 计提 金额 金额 计提 比例 比例 一年以内 536,584.19 26,829.21 5.00% 170,669.22 8,533.45 5.00% 三到四年 - - - 2,193.75 877.50 40.00% 四到五年 2,193.75 877.50 40.00% - - - 五年以上 5,039,223.50 5,039,223.50 100.00% 5,934,618.32 5,934,618.32 100.00% 5,578,001.44 5,066,930.21 90.84% 6,107,481.29 5,944,029.27 97.32% - 39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其他应收款(续) (e)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款分析如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其他应收款 1 647,633.36 647,633.36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应收款 2 634,509.77 634,509.77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应收款 3 614,895.00 614,895.00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应收款 4 614,610.00 614,610.00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应收款 5 429,047.46 429,047.46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 17,113,853.95 8,222,073.44 48%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20,054,549.54 11,162,769.03 (f) 本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 8,443,085.86 元,收回的已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款金额为 143,974,600.00 元。 于 2010 年 3 月 22 日,本公司与天海集团签署和解协议,并于 2010 年 4 月 8 日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天津高院”)签发的(2009)津高民二 初字第 0005 号民事调解书。根据和解协议以及民事调解书的规定,天海集 团 将 逐 步 归 还 本 公 司 的 欠 款 。 截 止 2013 年 末 , 尚 有 应 收 天 海 集 团 14,397.46 万元尚未结清。而根据民事调解书的规定,该等款项应于 2013 年 11 月 1 日前支付。本公司于 2013 年末与天海集团多次沟通亦未收回。 据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尾款的收回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故于 2013 年 末对天海集团欠款余额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计 14,397.46 万元。 于 2014 年 5 月,本公司向天津高院提起诉讼,请求天津高院判令天海集团 偿还剩余的欠款。经过天津高院的调解以及多方努力,本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全额收回剩余尾款 14,397.46 万元,并据此冲回已经计提的其他 应收款坏账准备 14,397.46 万元。 - 40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其他应收款(续) (g)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占其他应收款余 性质 余额 账龄 额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公司 1 代垫款 28,377,573.35 4-5 年、5 年以上 34.45% 24,706,173.35 公司 2 代垫款 11,719,649.98 5 年以上 14.23% 11,719,649.98 公司 3 保证金 4,777,410.00 3-4 年 5.80% - 公司 4 代垫款 3,344,383.70 5 年以上 4.06% 3,344,383.70 公司 5 代垫款 2,449,200.00 5 年以上 2.97% 2,449,200.00 50,668,217.03 61.50% 42,219,407.03 (6) 存货 本集团存货余额为船舶舱存燃料油及润滑油,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7) 其他流动资产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2,274,384.33 1,051,890.59 - 41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8) 固定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 坞修 运输船舶 其他运输设备 办公及其他设备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合计 原价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40,624,904.73 4,952,842.80 149,898,884.75 974,901.54 4,067,072.27 14,330,200.00 314,848,806.09 本年增加 购置 597,967.25 - - - 60,742.91 - 658,710.16 融资租赁转自购 14,330,200.00 - - - - (14,330,200.00) - 本年减少 处置及报废 - - - (511,357.54) (168,961.13) - (680,318.67)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55,553,071.98 4,952,842.80 149,898,884.75 463,544.00 3,958,854.05 - 314,827,197.58 累计折旧 2013 年 12 月 31 日 59,818,477.04 1,480,372.61 88,480,683.20 660,281.07 3,802,321.60 1,588,605.03 155,830,740.55 本年增加 计提 4,171,464.39 446,268.54 1,461,239.47 - 233,649.28 300,516.42 6,613,138.10 融资租赁转自购 1,889,121.45 - - - - (1,889,121.45) - 本年减少 处置及报废 - - - (485,605.80) (159,752.38) - (645,358.18) 2014 年 12 月 31 日 65,879,062.88 1,926,641.15 89,941,922.67 174,675.27 3,876,218.50 - 161,798,520.47 减值准备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369,660.70 - 5,759,489.84 - - - 8,129,150.54 本年增加 计提 - - 9,999,191.58 - - - 9,999,191.58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369,660.70 - 15,758,681.42 - - - 18,128,342.12 账面价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87,304,348.40 3,026,201.65 44,198,280.66 288,868.73 82,635.55 - 134,900,334.99 2013 年 12 月 31 日 78,436,766.99 3,472,470.19 55,658,711.71 314,620.47 264,750.67 12,741,594.97 150,888,915.00 - 42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8) 固定资产(续)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为 13,923,511.55 元(原值 16,755,646.22 元)的房屋及建筑物作为人民币 10,980,000.00 元的短期借款(附注四(11))的 抵押物。 本公司账面价值为 56,848,586.00 元(原值 106,828,868.00 元)的房屋已用于 关联方大新华物流控股人民币 1.2 亿元银行借款的抵押。 2014 年 度 固 定 资 产 计 提 的 折 旧 金 额 为 6,613,138.10 元 (2013 年 度 : 11,446,556.09 元 ) , 其 中 计 入 营 业 成 本 及 管 理 费 用 的 折 旧 费 用 分 别 为 1,907,508.01 元 及 4,705,630.09 元 (2013 年 : 6,739.083.74 元 及 4,707,472.35 元)。 (a)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12,741,594.97 元(原值 14,330,200.00 元) 的房屋及建筑物系融资租入。于 2014 年度,该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已经转为 固定资产。 (b) 于 2014 年度,本集团决定于 2015 年处置运营效益较低及维修成本高的船 舶(账面净值 14,979,191.58 元),并按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预计处 置费用的差异,于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 9,999,191.58 元。公允价值参 考第三方船舶处置报价确定。 (c)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本公司固定资产中位于天津市和平区河沿路金泉里五栋 29 门、王串场华庆 里 3 号楼 917 室、职工宿舍谊景小区的房产(原价 4,743,301.00 元,净值 2,369,660.70 元)的产权所有人登记为天海集团,本公司未能实际控制,故 对该房屋及建筑物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 43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9)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a) 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分析如下: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69,706,762.01 400,213,101.53 可抵扣亏损 208,589,944.11 292,009,212.55 478,296,706.12 692,222,314.08 (b)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2014 - 106,937,636.01 2015 54,034,404.65 54,034,404.65 2016 105,150,568.79 105,406,053.62 2017 16,145,304.02 16,674,686.91 2018 7,571,746.81 8,956,431.36 2019 25,687,919.84 - 208,589,944.11 292,009,212.55 (10) 资产减值准备 2013 年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转回 转销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1,000,000.00 - - - 1,000,000.00 坏账准备 391,083,950.99 8,443,085.86 (148,948,616.96) - 250,578,419.89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88,689,006.83 - (4,974,016.96) - 183,714,989.87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02,394,944.16 8,443,085.86 (143,974,600.00) - 66,863,430.02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129,150.54 9,999,191.58 - - 18,128,342.12 400,213,101.53 18,442,277.44 (148,948,616.96) - 269,706,762.01 - 44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1) 短期借款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抵押借款 10,980,000.00 14,200,000.00 信用借款 - 10,000,000.00 10,980,000.00 24,200,000.00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银行抵押借款人民币 10,980,000.00 元系由净值为人 民币 13,923,511.55 元(原值为人民币 24,052,584.39 元)的房屋作为抵押物。 (12) 应付账款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第三方款项 95,499,555.54 97,972,314.87 应付关联方款项 14,117,970.60 6,662,566.78 109,617,526.14 104,634,881.65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为 11,996,137.52 元,主 要为应付的运费及港口使用费,鉴于与供应商的长期业务关系,该等款项尚 未进行最终结算。 (13) 预收款项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预收第三方款项 11,475,575.81 16,794,359.70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收款项为 2,297,104.40 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8,152,601.66 元),主要为预收货主运费款项尚未结清。 - 45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4) 应付职工薪酬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短期薪酬 15,155,102.43 14,020,770.61 应付设定提存计划 368,360.34 95,272.00 应付辞退福利 1,918,407.29 2,554,287.11 17,441,870.06 16,670,329.72 (a) 短期薪酬 2013 年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6,099,824.04 31,007,171.43 (29,866,305.79) 7,240,689.68 职工福利费 4,370,752.50 309,622.79 (338,758.91) 4,341,616.38 社会保险费 (5,705.55) 3,821,164.76 (3,742,653.82) 72,805.39 其中:医疗保险费 (1,074.29) 3,350,316.30 (3,276,326.04) 72,915.97 工伤保险费 (4,791.65) 142,455.32 (137,774.25) (110.58) 生育保险费 160.39 208,426.26 (208,586.65) - 大额救助保险 - 30,988.00 (30,988.00) - 大额医疗保险 - 88,978.88 (88,978.88) - 住房公积金 277,949.24 6,061,499.94 (6,166,435.22) 173,013.96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3,277,950.38 626,771.13 (577,744.49) 3,326,977.02 14,020,770.61 41,826,230.05 (40,691,898.23) 15,155,102.43 (b) 设定提存计划 2013 年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基本养老保险 139,688.70 7,961,976.86 (7,759,266.88) 342,398.68 失业保险费 (44,416.70) 886,913.38 (816,535.02) 25,961.66 95,272.00 8,848,890.24 (8,575,801.90) 368,360.34 (c) 应付辞退福利 2014年 2013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付内退福利(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1,918,407.29 2,554,287.11 - 46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5) 应交税费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交企业所得税 8,895,671.86 8,395,247.32 应交营业税 6,518,261.78 7,125,794.10 应交增值税 2,224,872.27 5,180,770.22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51,858.25 499,176.86 应交教育费附加 132,882.51 238,794.08 应交个人所得税 48,538.23 34,459.36 其他 207,727.67 431,638.10 18,379,812.57 21,905,880.04 (16) 其他应付款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第三方款项 79,409,237.59 52,970,843.41 代垫款 24,481,302.61 25,768,703.73 发行费用 23,914,967.71 - 押金 8,975,626.28 9,400,626.28 其他 22,037,340.99 17,801,513.40 应付关联方款项 185,091,518.85 9,932,200.83 264,500,756.44 62,903,044.24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 25,136,547.17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32,789,066.31 元),主要为代理人支付于本集团的集装 箱押金等款项,由于相关代理人与本集团有持续的业务关系,故该款项尚未结 算。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应付关联方款项 185,091,518.85 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9,932,200.83 元),该等款项均不计利息。 - 47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50,000,000.00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本集团于 2014 年 2 月 28 日借入的 2.5 亿元人民币贷款,贷款期限为 14 个月,年利率为 9.5%,该笔借 款由本公司以 1 亿元银行存款作为质押((附注四(1)),并由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海航集团”)以海航物流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 (18) 长期应付款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融资租赁款 - 11,633,207.30 于 2014 年度,本公司向天津市铭朗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一次性结清天津市空港 物流加工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八层房屋的尾款,进而将融资租赁的房屋转为 自购。 - 48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内退福利 5,057,983.70 7,417,732.98 减:一年内支付的部分 (1,918,407.29) (2,554,287.11) 3,139,576.41 4,863,445.87 本集团的部分职工已经办理内退。本集团计算内退福利所采用的主要假设 包括: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折现率 4% 4% 工资增长率 7.13% 6.87% 计入当期损益的内退福利: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财务费用 - 折现费用 (附注四(29)) 296,079.33 600,744.17 - 49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0) 股本 2013 年 本年增减变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非公开发行新股(a) 限售股解禁 12 月 31 日 有限售条件股份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28,883,520.00 2,006,688,963.00 (105,890,918.00) 2,229,681,565.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37,616,569.00 - 105,890,918.00 343,507,487.00 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 326,148,731.00 - - 326,148,731.00 563,765,300.00 - 105,890,918.00 669,656,218.00 892,648,820.00 2,006,688,963.00 - 2,899,337,783.00 2012 年 本年增减变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积金转股 12 月 31 日 有限售条件股份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08,959,520.00 119,924,000.00 328,883,52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03,689,300.00 133,927,269.00 237,616,569.00 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 180,000,000.00 146,148,731.00 326,148,731.00 283,689,300.00 280,076,000.00 563,765,300.00 492,648,820.00 400,000,000.00 892,648,820.00 (a)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5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向海航 物流等投资方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A 股股票 2,006,688,96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5.98 元 。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票 为 限 售 股 份 , 其 中 海 航 物 流 认 购 的 602,006,689 股股票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月,其他投资方认购的 1,404,682,274 股股票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本次募集资总 计金额为 11,999,999,998.74 元,扣除发行费用 225,914,967.71 元后(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尚有 23,914,967.71 元未支付并已计入其他应付款),净 募集资金总额为 11,774,085,031.03 元,其中计入股本 2,006,688,963.00 元, 计入资本公积 9,767,396,068.03 元。本次增发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 841 号验资报告。 - 50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1) 资本公积 2013 年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附注四(20))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280,096,003.42 9,767,396,068.03 - 10,047,492,071.45 其他资本公积 - 其他 86,290,637.34 - (854,932.80) 85,435,704.54 366,386,640.76 9,767,396,068.03 (854,932.80) 10,132,927,775.99 2012 年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附注四(1))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280,096,003.42 - - 280,096,003.42 其他资本公积 - 其他 486,290,637.34 - (400,000,000.00) 86,290,637.34 766,386,640.76 - (400,000,000.00) 366,386,640.76 (22) 专项储备 2013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提取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安全生产费 1,922,638.30 2,063,710.56 (889,676.59) 3,096,672.27 2012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提取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安全生产费 1,274,752.21 647,886.09 - 1,922,638.30 本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天津津海海运有限公司(“天海津海”)按上年度国内船 舶运输收入总额的 1%计提安全生产费。 - 51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3) 盈余公积 2013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提取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金 111,291,540.12 - - 111,291,540.12 2012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提取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金 111,291,540.12 - - 111,291,540.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 10%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时,可 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本公司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累计亏损,故未提取盈余公积金。 (24) 累计亏损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年初累计亏损 (1,330,388,040.94) (1,200,148,757.07)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亏损) 78,939,766.13 (130,239,283.87) 年末累计亏损 (1,251,448,274.81) (1,330,388,040.94) - 52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5)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各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少数股东权益列示如下: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上海天海海运 有限公司(“上海天海海运”) (10,098,452.11) (10,098,452.11) 上海天成船务代理 有限公司(“上海天成船代”) 715,541.05 715,541.05 珠海北洋轮船 有限公司(“珠海北洋”) 433,916.59 449,367.42 天津渤海联合国际货运代理 有限公司(“天津渤海货代”) 428,816.50 428,816.50 天海津海 - (859,949.27) 其他 (26,392.97) (24,457.19) (8,546,570.94) (9,389,133.60) (26)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a) 415,513,486.57 332,270,989.32 其他业务收入(b) 8,109,470.50 3,107,889.84 423,622,957.07 335,378,879.16 主营业务成本(a) 392,780,415.39 292,037,606.16 其他业务成本(b) - - 392,780,415.39 292,037,606.16 - 53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6)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续) (a) 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船舶运输 316,585,881.56 305,309,306.95 206,371,056.23 178,479,106.55 代理服务 63,432,824.38 57,816,173.52 92,210,063.12 84,361,244.26 劳务服务 33,175,794.02 28,514,117.34 26,131,015.94 18,166,466.69 船舶租赁 2,318,986.61 1,140,817.58 7,558,854.03 11,030,788.66 415,513,486.57 392,780,415.39 332,270,989.32 292,037,606.16 (b) 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滞箱费收入 6,700,258.50 - 2,871,283.84 - 房屋租赁收入 409,212.00 - 236,606.00 - 托管收入 1,000,000.00 - - - 8,109,470.50 - 3,107,889.84 - 本公司业务单一且主要业务均在中国进行,公司组织结构及内部管理中亦未按 产品或客户以分部管理生产经营活动及评价经营成果。本公司认为除本财务报 表中已有的信息披露外,无须披露其他分部资料。 - 54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7)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计缴标准 营业税 434,845.38 605,127.74 附注三 城市维护建设税 210,603.29 337,138.49 附注三 教育费附加 50,407.78 204,326.01 其他 125,643.41 84,649.88 821,499.86 1,231,242.12 (28) 管理费用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人工成本 24,173,353.61 19,436,940.06 鉴证与咨询费用 5,656,838.04 994,055.39 折旧费 4,705,630.09 4,707,472.35 招待费 3,231,127.67 1,590,660.00 交通差旅费 2,361,228.88 1,283,119.99 安全生产费用 2,063,710.57 647,886.09 税金 1,977,425.57 1,225,387.77 会议费 1,533,900.64 1,800,570.16 劳保用品费 1,631,867.01 934,153.35 保险费 1,382,898.85 1,186,318.72 办公费 1,154,747.45 1,077,838.21 诉讼费 1,182,323.40 1,216,909.15 车辆费 1,042,951.63 1,107,123.08 租赁费 979,228.70 893,055.00 其他费用 3,526,259.81 3,447,198.43 56,603,491.92 41,548,687.75 - 55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9) 财务费用 – 净额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借款利息支出 18,858,606.75 1,423,441.43 内退福利利息支出(附注四(19)) 296,709.33 600,744.17 减:利息收入 (1,150,996.04) (2,487,430.10) 汇兑损失 365,649.49 28,668,503.27 金融机构手续费 849,041.30 510,479.12 19,219,010.83 28,715,737.89 (30) 费用按性质分类 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管理费用按照性质分类,列示如下: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港口使用费 112,743,937.83 65,357,502.00 燃油费 88,934,686.45 58,378,834.98 代理成本 64,134,503.03 82,904,620.75 人工费用 50,675,120.29 45,860,625.25 交通运输费 39,884,922.54 15,383,753.86 租赁费 26,930,130.08 20,971,314.91 劳务费 16,079,628.08 8,728,103.37 集装箱堆存费 8,889,606.81 4,049,771.26 折旧费和摊销费用 6,629,471.36 11,461,889.53 鉴证与咨询费用 5,656,838.04 994,055.39 办公费 5,592,356.55 2,873,779.99 船舶维护费用 5,264,665.09 4,143,266.83 保险费 4,225,117.39 2,251,221.36 安全生产费用 2,063,710.57 647,886.09 税金 1,977,425.57 1,225,387.77 劳保用品费 1,631,867.01 934,153.35 其他费用 8,069,920.62 7,420,127.22 449,383,907.31 333,586,293.91 - 56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1) 资产减值转回/(损失)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坏账转回/(损失)(附注四(10)) 140,505,531.10 (113,903,055.22)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9,999,191.58) - 130,506,339.52 (113,903,055.22) (32) 投资收益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附注五(1)) 1,627,264.86 - (33) 营业外收入 计入 2014 年度非经常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性损益的金额 长期挂账应付款核销(注) 4,661,979.91 19,927,382.30 4,661,979.91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6,092.63 1,832,037.24 6,092.63 收到的赔款 - 4,200,525.40 - 政府补助 47,210.59 27,793.40 47,210.59 其他 26,996.17 1,606,613.99 26,996.17 4,742,279.30 27,594,352.33 4,742,279.30 注:于 2014 年度,本集团根据制定的《长期挂账应付款项核销管理办 法》,经董事会审批后核销长期债务 4,661,979.91 元。 - 57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4) 营业外支出 计入 2014 年度非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诉讼赔偿款(注) 9,916,166.26 - 9,916,166.26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5,668,909.15 - 税收滞纳金、罚款 - 12,000.00 - 其他 1,620,794.30 8,108.04 1,620,794.30 11,536,960.56 15,689,017.19 11,536,960.56 注:于 2011 年 2 月,日本天神海运株式会社(“日本天神海运”)针对其与本公司控 股子公司上海天海海运的债权债务纠纷,通过日本神户法院向本公司提起诉讼,要 求本公司偿还 2.6 亿日元债务以及相应的利息,同时要求本公司承担诉讼费用,总 计约合人民币 2,200 万元。应日本神户法院的要求,本公司针对该诉讼向日本神户 法院支付保证金共计 2.6 亿日元(折合人民币 15,028,000.00 元),并计入其他应收 款。截止 2013 年末,上述诉讼仍在庭审阶段,本公司评估未来败诉的可能性较 低,因此于 2013 年未计提诉讼损失。 于 2015 年 2 月 5 日,本公司与日本天神海运达成和解,日本神户地方法院针对此 次和解亦出具相关的和解通知书。根据和解协议,本公司需向日本天神海运偿还债 务 1.67 亿日元并承担相应的律师费,总计约合人民币 9,916,166.26 元。据此,本 公司于本年度确认诉讼损失人民币 9,916,166.26 元并计入本年度营业外支出。 (35) 所得税费用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当期所得税 610,633.58 33,496.16 递延所得税 - - 610,633.58 33,496.16 - 58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5) 所得税费用(续) 将基于合并利润表的利润/(亏损)总额采用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调节为所得税费 用: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利润/(亏损)总额 79,537,462.19 (130,152,114.84)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 19,884,365.55 (32,538,028.71) 不得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632,864.25 3,029,648.19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 扣亏损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6,328,576.18) (3,109,667.49) 当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 损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6,421,979.96 32,651,544.17 所得税费用 610,633.58 33,496.16 (36) 每股收益 (a)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亏损)除以母公司发 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合并净利润/(亏损) 78,939,766.13 (130,239,283.87)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936,631,043.85 892,648,820.00 基本每股收益/(亏损) 0.08 (0.15) (b)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合并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于 2014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2013 年度:无),因 此,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 - 59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7)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a)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收回天海集团债权余额 143,974,600.00 170,000,000.00 收回“天顺轮”保险赔偿款 4,226,068.92 - 长江租赁有限公司租船保证金 及利息 - 13,930,005.43 收回公司代垫证监会罚款 - 400,000.00 东莞市财政局虎门港分局航班补贴 - 500,000.00 其他 3,196,958.60 1,918,608.46 151,397,627.52 186,748,613.89 (b)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支付易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会务代理费 2,704,922.64 1,244,984.00 支付律师费用 1,339,046.53 496,925.40 支付天海化纤厂安置费 - 30,000,000.00 支付运输合同纠纷赔款 - 4,000,000.00 支付信息服务费 - 401,294.44 其他 10,112,697.54 11,258,426.32 14,156,666.71 47,401,630.16 (c)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向关联方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96,160,964.66 18,400,000.00 (d)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存出的质押存款 100,000,000.00 - 向关联方归还借款所支付的现金 28,857,982.49 183,798,729.43 其他 11,633,207.30 - 140,491,189.79 183,798,729.43 - 60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a)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将净利润/(亏损)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净利润/(亏损) 78,926,828.61 (130,185,611.00) 加:资产减值准备 (130,506,339.52) 113,903,055.22 固定资产折旧 6,613,138.10 11,446,556.09 无形资产摊销 16,333.26 15,333.4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的(利得)/损失 (6,092.63) 13,836,871.91 财务费用 18,858,606.75 1,221,100.73 投资收益 (1,627,264.86) - 存货的增加 (1,540,897.08) (4,610,808.7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151,269,484.72 175,647,928.1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 6,739,827.48 (33,397,455.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8,743,624.83 147,876,970.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现金的年末余额 12,225,530,301.43 25,825,352.04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25,825,352.04) (36,922,236.89) 现金净增加/(减少)额 12,199,704,949.39 (11,096,884.85) - 61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b)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现金 12,325,530,301.43 25,825,352.04 其中:库存现金 19,880.66 65,266.2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2,325,510,420.77 25,760,085.83 减:受到限制的存款 (100,000,000.00) -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225,530,301.43 25,825,352.04 (39) 外币货币性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美元 522,711.13 6.1190 3,198,469.39 港元 32,994.24 0.7889 26,029.15 应收账款— 美元 11,041,253.35 6.1190 67,561,429.25 日元 363,109,037.51 0.0514 18,663,804.53 其他应收款— 美元 1,000,000.00 6.1190 6,119,000.00 日元 92,945,719.84 0.0514 4,777,410.00 应付账款— 美元 8,458,194.54 6.1190 51,755,692.41 其他应付款— 美元 417,510.26 6.1190 2,554,745.28 - 62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处置子公司 (a) 本年度处置子公司的相关信息汇总如下: 子公司名称 处置价款 处置比例 处置 丧失控制权 丧失控制权时点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 方式 时点 的判断依据 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 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天津天海空运代理 有限公司(“天海空代”) 65.67 万元 100% 出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股权交割日 1,627,264.86 天津市天海劳务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天海劳务”) - 100% 清算 2014 年 12 月 27 日 清算完成日 - - 63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范围的变更(续) (1) 处置子公司(续) (b) 处置损益相关信息如下: (i) 天海空代 处置损益计算如下: 处置价格 656,700.00 减: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的天海空代净资产份额 (970,564.86) 处置产生的投资收益 1,627,264.86 - 64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六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a)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天津津海 天津市 天津市 船舶运输 100.00% 0.00% 设立或投资 珠海北洋 珠海市 珠海市 船舶运输 99.37% 0.00% 设立或投资 天津市天海国际船务 天津市 天津市 代理服务 100.00% 0.00% 设立或投资 代理公司(“天海船代”) 天津市天海货运 代理有限公司(“天海货代”) 天津市 天津市 代理服务 99.94% 0.00% 设立或投资 天津市天海海员 服务有限公司(“天海海员”) 天津市 天津市 管理服务 100.00% 0.00% 设立或投资 上海天海货运 有限公司(“上海天海货运”) 上海市 上海市 代理服务 99.98% 0.00% 设立或投资 上海天海海运 上海市 上海市 船舶运输 93.70% 0.00% 设立或投资 上海天成船代 上海市 上海市 代理服务 79.37% 0.00% 设立或投资 天津渤海货代 天津市 天津市 代理服务 60.00% 0.00% 设立或投资 广州市津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 广州市 代理服务 99.49% 0.00% 设立或投资 北京市天海北方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 北京市 代理服务 99.97% 0.00% 设立或投资 亚洲之鹰 香港 香港 船舶运输 100.00% 0.00% 设立或投资 - 65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母公司情况 (a) 母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海航物流 上海 交通运输 (b) 母公司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2013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海航物流 3,000,000,000.00 5,600,000,000.00 - 8,600,000,000.00 (c)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海航物流 20.76% 20.76% 0% 0% 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总股本为 892,648,820 股,大新华物流控股持 有本公司 267,625,04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9.98%,为本公司的母公司。 于 2014 年 12 月,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6,688,963.00 股,其 中海航物流认购 602,006,689.00 股,发行完成后海航物流持有本公司 20.76% 的股权,并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因未参与此次非公开发 行,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稀释至 9.23%。由于大新华物流控股现任董事、高管 在海航物流担任董事、高管职务,因此大新华物流控股与海航物流为一致行动 人。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海航物流和大新华物流控股合计持有本公司 29.99%的股份,海航物流成为本公司的母公司。 (2) 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六。 - 66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其他关联方情况 与本集团的关系 海航集团 海航物流的控股公司 大新华物流控股 本集团重要股东 大新华物流青岛有限责任公司(“大新华青岛”) 受大新华物流控股控制 上海大新华航运发展有限公司(“大新华上海”) 受大新华物流控股控制 大新华轮船(烟台)有限公司(“大新华烟台”) 受大新华物流控股控制 大新华轮船有限公司(“大新华轮船”) 受大新华物流控股控制 烟台大新华船员服务有限公司(“烟台大新华船员”) 受大新华物流控股控制 海南新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海南新生”) 受海航集团控制 海南海航航空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海航信息”) 受海航集团控制 Seaco Global Limited (“Seaco”) 受海航集团控制 海南易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易健”) 受海航集团控制 - 67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关联交易 (a)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 关联方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关联方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金额 金额 接受船员劳务 双方协议价格 烟台大新华船员 16,716,088.37 - 接受运输代理 双方协议价格 大新华烟台 - 5,460,902.94 大新华青岛 - 76,271.36 - 5,537,174.30 提供船舶配员 双方协议价格 大新华烟台 19,413,806.00 - 大新华上海 12,003,356.86 7,980,909.25 大新华轮船 - 2,616,483.43 31,417,162.86 10,597,392.68 提供运输代理 双方协议价格 大新华烟台 - 50,577,779.83 大新华青岛 - 1,349,697.90 - 51,927,477.73 以上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上述交易已通过 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相应的交易价格按照交易金额及性质经本公司董事会 授权审批。 (b) 租赁支出: (i) 本集团作为承租方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确认的租赁费用 确认的租赁费用 大新华烟台 船舶 13,190,565.12 4,781,733.16 Seaco 集装箱 1,493,330.36 1,699,714.07 14,683,895.48 6,481,447.23 - 68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关联交易(续) (c) 担保 本集团向关联方提供的借款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大新华物流控股 170,000,000.00 2013年6月26日 2014年6月10日 是 大新华物流控股 120,000,000.00 2014年7月29日 2015年7月9日 否 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本公司将账面价值为 56,848,586.00 元(原值 106,828,868.00 元)的房屋用于大新华物流控股人民币 1.2 亿元银行借款的 抵押。 关联方为本集团提供担保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 履行完毕 海南新生 10,000,000.00 2013年11月18日 2014年5月17日 是 大新华物流控股 12,000,000.00 2013年1月14日 2014年1月13日 是 大新华物流控股 12,000,000.00 2014年1月10日 2014年7月9日 是 海航集团 250,000,000.00 2014年2月28日 2015年4月28日 否 (d)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董事 408,000.00 820,000.00 监事 218,000.00 181,000.00 高级管理人员 782,000.00 705,400.00 1,408,000.00 1,706,400.00 - 69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应收关联方款项: 2014 年 2013 年 科目 关联方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大新华上海 3,186,762.92 3,147,648.33 大新华青岛 1,225,421.28 1,226,511.86 大新华烟台 2,909,183.10 4,311,241.72 7,321,367.30 8,685,401.91 其他应收款 大新华烟台 331,018.21 348,060.63 大新华上海 190,250.00 170,250.00 海航物流 157,009.22 - 海航集团 96,087.68 - 774,365.11 518,310.63 应付关联方款项: 2014 年 2013 年 科目 关联方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账款 大新华烟台 9,269,020.88 1,583,227.65 Seaco 1,602,983.78 1,456,697.93 烟台大新华船员 1,549,354.70 1,959,145.07 大新华青岛 1,345,159.00 1,345,159.00 大新华上海 351,452.24 318,337.13 14,117,970.60 6,662,566.78 其他应付款 大新华物流控股 181,209,259.08 5,836,832.47 海航集团 3,331,636.36 - 海航物流 228,035.60 - 海航信息 180,514.24 - 大新华烟台 92,893.57 4,075,368.36 海南易健 29,180.00 - 大新华青岛 20,000.00 20,000.00 185,091,518.85 9,932,200.83 - 70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八 承诺事项 - 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本集团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汇总如 下: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320,281.00 82,676.00 一到二年 82,676.00 82,676.00 二到三年 82,676.00 82,676.00 三年以上 2,638,742.33 2,721,418.33 3,124,375.33 2,969,446.33 九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本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最高总额不超 过 70 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人民币协 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以及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 管理。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十 或有事项 除附注七(4)(c)已经披露本集团为其关联方所提供的担保外,截至本财务报告报 出日,本集团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一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和利率风 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集团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 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1) 市场风险 (a) 外汇风险 本集团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部分国际航线的相关收 入和成本以美元结算。此外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 (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本集团 总部财务部门负责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 面临的外汇风险。 - 71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一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续) (1) 市场风险(续) (a) 外汇风险(续)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 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美元项目 港币 日元 合计 外币金融资产 - 货币资金 3,198,469.39 26,029.15 - 3,224,498.54 应收账款 67,561,429.25 - 18,663,804.53 86,225,233.78 其他应收款 6,119,000.00 - 4,777,410.00 10,896,410.00 76,878,898.64 26,029.15 23,441,214.53 100,346,142.32 外币金融负债 - 应付账款 51,755,692.41 - - 51,755,692.41 其他应付款 2,554,745.28 - - 2,554,745.28 54,310,437.69 - - 54,310,437.69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美元项目 港币 日元 合计 外币金融资产 - 货币资金 2,742,481.52 15,721.76 - 2,758,203.28 应收款项 56,924,702.88 - 1,628,822.30 58,553,525.18 其他应收款 6,351,679.99 - 15,028,000.00 21,379,679.99 66,018,864.39 15,721.76 16,656,822.30 82,691,408.45 外币金融负债 - 应付款项 40,091,871.32 - - 40,091,871.32 其他应付款 3,451,198.77 - - 3,451,198.77 43,543,070.09 - - 43,543,070.09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对于本集团上述外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 对其升值或贬值 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减少或增加利润总额列示 如下: 人民币 美元 2,256,846.10 港币 2,602.92 日元 2,344,121.45 4,603,570.47 - 72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一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续) (1) 市场风险(续) (b)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 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带息债务主要为以人 民币计价的固定利率合同,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260,980,000.00 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4,200,000.00 元)。 (2) 信用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 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集团认为其不存 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 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 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 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 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3)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总部财务部门在汇总各子公司现 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 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 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 需求。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 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一到两年 合计 短期借款(含一年到 期的长期借款) 270,954,138.78 - 270,954,138.78 应付账款 109,617,526.14 - 109,617,526.14 其他应付款 264,500,756.44 - 264,500,756.44 645,072,421.36 - 645,072,421.36 - 73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一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续) (3) 流动性风险(续)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一到两年 合计 短期借款 24,830,440.00 - 24,830,440.00 应付账款 104,634,881.65 - 104,634,881.65 其他应付款 62,903,044.24 - 62,903,044.24 长期应付款 8,724,905.48 2,908,301.82 11,633,207.30 201,093,271.37 2,908,301.82 204,001,573.19 十二 公允价值估计 (1)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于资产负 债表日,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 小。 (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无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十三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 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 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集团的总资本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示的股东权益。本集团不受制于外部强 制性资本要求,利用资产负债率监控资本。 于2014年12月31日及201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列示如下﹕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5% 89% - 74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四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1) 应收账款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43,964,049.44 54,827,270.15 减:坏账准备 (34,522,854.32) (34,217,572.68) 9,441,195.12 20,609,697.47 (a)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9,640,153.69 19,523,541.29 三到四年 - 1,044,455.02 四到五年 1,003,146.90 15,474,204.23 五年以上 33,320,748.85 18,785,069.61 43,964,049.44 54,827,270.15 (b) 应收账款按类别分析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 金额 计提 金额 占总额 金额 计提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 41,850,147.62 95.19% 32,792,697.96 78.36% 53,179,020.74 97.00% 33,499,769.46 62.99%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13,826.32 0.94% 413,826.32 100.00% 412,331.70 0.75% 412,331.70 100.0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1,700,075.50 3.87% 1,316,330.04 77.43% 1,235,917.71 2.25% 305,471.52 24.72% 43,964,049.44 100.00% 34,522,854.32 78.53% 54,827,270.15 100.00% 34,217,572.68 62.41% (c)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 如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应收账款 1 14,027,717.60 14,027,717.60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应收账款 2 9,650,184.89 9,650,184.89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应收账款 3 9,000,000.00 9,000,000.00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 9,172,245.13 114,795.47 1%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41,850,147.62 32,792,697.96 - 75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四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1) 应收账款(续) (d)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采用账龄分析法的组合分析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金额 计提 金额 金额 计提 比例 比例 五年以上 413,826.32 413,826.32 100.00% 412,331.70 412,331.70 100.00% (e)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分析如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应收账款 1 453,816.50 453,816.50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应收账款 2 413,826.32 413,826.32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应收账款 3 256,500.67 256,500.67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应收账款 4 90,558.75 4,527.94 5% 预计无法收回风险较小 其他 485,373.26 187,658.61 39%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1,700,075.50 1,316,330.04 (f)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汇总分析如 下: 坏账准 占应收账款余 余额 备金额 额总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41,850,147.62 32,792,697.96 95% - 76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四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2) 其他应收款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子公司款项 972,268,500.00 604,551,600.00 应收第三方款项 66,434,104.98 230,100,889.60 应收其他关联方款项 438,004.28 - 1,039,140,609.26 834,652,489.60 减:坏账准备 (175,734,662.18) (306,355,626.06) 863,405,947.08 528,296,863.54 (a)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450,808,566.50 182,851,903.72 一到二年 117,691,604.91 320,386,849.39 二到三年 305,547,148.20 16,911,121.13 三到四年 5,860,364.13 105,788,782.80 四到五年 105,558,602.81 1,790.37 五年以上 53,674,322.71 208,712,042.19 1,039,140,609.26 834,652,489.60 (b) 其他应收款按类别分析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 1,034,401,579.02 99.54% 171,007,474.73 16.5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109,310.28 0.40% 4,109,310.28 100.0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 629,719.96 0.06% 617,877.17 98.12% 1,039,140,609.26 100.00% 175,734,662.18 16.91% - 77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四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2) 其他应收款(续) (b) 其他应收款按类别分析如下(续):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 829,903,459.36 99.43% 301,616,095.82 36.34%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109,310.28 0.49% 4,109,310.28 100.0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 639,719.96 0.08% 630,219.96 98.51% 834,652,489.60 100.00% 306,355,626.06 36.70% (c)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 析如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其他应收款 1 117,638,796.68 117,638,796.68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应收款 2 22,258,573.35 22,258,573.35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应收款 3 11,719,649.98 11,719,649.98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应收款 4 4,020,752.10 4,020,752.10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 878,763,806.91 15,369,702.62 2%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1,034,401,579.02 171,007,474.73 (d)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中,采用账龄分析法的组合分析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金额 计提 金额 金额 计提 比例 比例 五年以上 4,109,310.28 4,109,310.28 100.00% 4,109,310.28 4,109,310.28 100.00% 4,109,310.28 4,109,310.28 100.00% 4,109,310.28 4,109,310.28 100.00% - 78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四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2) 其他应收款(续) (e)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款分析如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其他应收款 1 260,000.00 260,000.00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应收款 2 88,129.67 88,129.67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应收款 3 71,057.80 71,057.80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应收款 4 60,000.00 60,000.00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 150,532.49 138,689.70 92%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629,719.96 617,877.17 (f) 本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 13,365,478.91 元,收回的坏账准备金额为 143,974,600.00 元。 (g)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 下: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 性质 余额 账龄 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天海津海 往来款 658,857,856.97 1 年以内 63.40% - 亚洲之鹰 往来款 165,726,560.38 1 年以内 15.95% - 上海天海海运 代垫款 117,638,796.68 2~5 年 11.32% 117,638,796.68 公司 1 代垫款 28,377,573.35 4-5 年、5 年以上 2.73% 24,706,173.35 珠海北洋 代垫款 19,231,075.46 2~3 年、4~5 年 1.85% - 989,831,862.84 142,344,970.03 (3) 长期股权投资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子公司(a) 278,351,977.59 252,436,797.59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15,825,728.13) (88,560,548.13) 162,526,249.46 163,876,249.46 - 79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四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3)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子公司 原值 减值准备 2013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计提减值准备 转销减值准备 12 月 31 日 亚洲之鹰 53,270,000.00 - - 53,270,000.00 - - - - 珠海北洋 86,756,064.49 - - 86,756,064.49 - - - - 天海货代 13,500,000.00 - - 13,500,000.00 - - - - 天海船代 3,000,000.00 - - 3,000,000.00 - - - - 天海空代 3,000,000.00 - (3,000,000.00) - - - - - 天海劳务 1,734,820.00 - (1,734,820.00) - (1,734,820.00) - 1,734,820.00 - 天海海员 4,350,000.00 1,650,000.00 - 6,000,000.00 - - - - 上海天海货运 5,660,000.00 - - 5,660,000.00 (5,660,000.00) - - (5,660,000.00) 上海天成船代 2,100,000.00 - - 2,100,000.00 (2,100,000.00) - - (2,100,000.00) 北京市天海北方货运 代理有限公司 2,319,684.97 - - 2,319,684.97 (2,319,500.00) - - (2,319,500.00) 天津渤海货代 4,041,038.29 - - 4,041,038.29 (4,041,038.29) - - (4,041,038.29) 天津津海 40,005,189.84 29,000,000.00 - 69,005,189.84 (40,005,189.84) (29,000,000.00) - (69,005,189.84) 上海天海海运 32,700,000.00 - - 32,700,000.00 (32,700,000.00) - (32,700,000.00) 252,436,797.59 30,650,000.00 (4,734,820.00) 278,351,977.59 (88,560,548.13) (29,000,000.00) 1,734,820.00 (115,825,728.13) - 80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四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98,172,694.89 87,097,311.56 其他业务收入 5,511,499.54 2,732,515.18 103,684,194.43 89,829,826.74 主营业务成本 88,790,475.84 81,604,449.47 其他业务成本 - - 88,790,475.84 81,604,449.47 (a) 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船舶运输 98,172,694.89 88,790,475.84 87,097,311.56 81,604,449.47 (b) 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滞箱费收入 4,102,287.54 - 2,495,909.18 - 托管收入 1,000,000.00 - - - 房屋租赁收入 409,212.00 - 236,606.00 - 5,511,499.54 - 2,732,515.18 - (5) 投资损失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2,343,300.00 - 十五 比较数据 以前年度相关比较数据已经过重新列报,以符合本年度的列报和会计处理要 求。 - 81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补充资料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092.63 (13,836,871.9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47,210.59 27,793.4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907,221.04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43,974,600.00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9,999,191.58)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847,984.48) 25,714,413.65 127,180,727.16 13,812,556.18 所得税影响额 604,779.73 410.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88.61 30,332.69 126,574,858.82 13,781,813.49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基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 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 事项产生的损益。 - 82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补充资料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损失) 加权平均 (人民币元)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4 2013 2014 2013 2014 2013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23.25% -122.48% 0.0843 (0.1459) 0.0843 (0.1459)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4.03% -135.44% (0.0509) (0.1613) (0.0509) (0.161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上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包括少数股东损益金额;“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后的 合并净利润为基础,扣除母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应考虑所得税影响)、各子公 司非经常性损益(应考虑所得税影响)中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所占份额;“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金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P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资产; 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 产; M0 为报告期月份数; 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天数; 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天数; 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 变动; 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83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补充资料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续)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P P 基本每股收益 = -------- = --------------------------------------------------- S 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S0 为期初股份总数; 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Sk 为报告期缩股数; M0 报告期月份数; 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天数; 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天数。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稀释每股收益 =P1 / (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 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 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 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