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1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对此我们 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根据审计结果,2014 年度公司实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为 78,939,766.13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后,2014 年度期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 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郑春美 吕品图 林诗銮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