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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津海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2015-05-06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津海运 天海 B           编号:临 2015-042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召开
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最高总额不超过 70 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以及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
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计财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以及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临 2015-007)。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1、2015 年 5 月 5 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世贸支行签订《平
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产品合约》,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80,000
万元认购了该行销售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产品;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期限:34 天;
     产品成立日:2015 年 5 月 5 日;
     产品到期日:2015 年 6 月 8 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5.30%,根据该产品挂钩标的定盘价格确定。
    2、2015 年 5 月 5 日,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证券”)
签订《金樽定制 42 号收益凭证产品认购协议》,以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认购了申万证券发行的固定收益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申万宏源证券金樽定制 42 号收益凭证产品;
    产品期限:34 天;
    收益率(年化)4.9%;
    起息日:2015 年 5 月 6 日;
    到期日:2015 年 6 月 8 日;
    兑付日:到期日后的三个工作日。
    3、2015 年 5 月 5 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认购了富滇银行重
庆渝北支行发行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富滇稳健”Z15101 人民币系列理财计划;
    产品类别:保证收益型;
    理财期限:33 天;
    年化收益率:5.2%(已扣除银行管理费);
    产品成立日:2015 年 5 月 6 日;
    产品到期日:2015 年 6 月 8 日;
    本金及收益兑付方式:产品到期后三个工作日内。
    二、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

    (一)公司已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世贸支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司、富滇银行重庆渝北支行的基本情况、信用等级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
职调查;

    (二)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世贸支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司、富滇银行重庆渝北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
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海口世贸支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富滇银行重庆渝北支行保持密切联
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
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以保证资金安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
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
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
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投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能够获得一定
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1、2015 年 2 月 17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港支行签订《人
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以闲置募集资金 280,000 万元购买该行发
行的保证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5 年 2 月 17 日,约定开放日为
2015 年 3 月 17 日,年化产品收益率 4.60%,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
到期,理财收益已如期到账。(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临 2015-017 号公告)
    2、2015 年 3 月 16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港支行签订《中
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
280,000 万元购买该行发行的保证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5 年 3
月 17 日,约定开放日为 2015 年 4 月 17 日,年化产品收益率仍为 4.60%。理财
收益已如期到账。(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临 2015-018 号公告)
    3、2015 年 4 月 1 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签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定向收益凭证认购协议》,以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购买了中信证券发行的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 55 期收益凭证”,收益起始日为 2015 年 4 月 1 日,到期日为 2015
年 5 月 4 日,年化收益率为 5.60%-5.65%。(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临 2015-020 号公
告)
    4、2015 年 4 月 1 日,公司与平安银行海口世贸支行签订《平安银行卓越计
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合约》,以闲置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购买了改
行发行的本金保证型理财产品——“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
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 2015 年 4 月 1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5 年 5 月 4 日,预
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 5.3%。(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临 2015-020 号公告)
    5、2015 年 4 月 1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签订《中银
保本理财-人民币全球智选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以闲置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
购买了该行发行的本金保证型理财产品——“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全球智选理
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5 年 4 月 1 日,收益到期日为 2015 年 5 月 4 日,最
高预期收益率为 5.80%。(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临 2015-020 号公告)
    6、2015 年 4 月 1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签订《 中
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 》,以闲置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购买该行发行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5 年 4 月 1 日,约
定开放日为 2015 年 5 月 4 日,年化产品收益率为 4.60%。(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临
2015-020 号公告)
    7、2015 年 4 月 1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 中
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书 》,约定以闲置募集资金 150,000 万元购买结构性
存款产品,产品成立日为 2015 年 4 月 2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5 年 5 月 7 日,年
利收益率有 95%的可能性等于 5.4%。(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临 2015-020 号公告)
    8、2015 年 4 月 1 日,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
签订《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聚金 54 号收益凭证产品认购协议 》,以闲置募集
资金 50,000 万元购买华泰证券发行的保本保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华泰证券
聚金 54 号收益凭证”,起息日为 2015 年 4 月 3 日,到期日为 2015 年 5 月 12 日,
年化固定收益率为 5.5%。(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临 2015-020 号公告)
    9、2015 年 4 月 1 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购买富滇银行重庆
渝北支行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富滇稳健”Z15066 人民币系列理财计划,
产品成立日为 2015 年 4 月 3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5 年 5 月 4 日,年化利益率为
5.30%。(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临 2015-020 号公告)
    10、2015 年 4 月 3 日,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海通证券“一
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企业定制版)》,约定以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购买海通证券发行的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一海通财理财宝”
系列收益凭证企业定制版 2015049 号,起息日为 2015 年 4 月 3 日,到期日为 2015
年 5 月 6 日,年化收益率为 5.5%。(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临 2015-027 号公告)

    11、2015 年 4 月 27 日,公司与中行海口新港支行签订《中银保本理财-人
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 280,000 万元购买中
行海口新港支行发行的保证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5 年 4 月 28
日,约定开放日为 2015 年 8 月 5 日,年化产品收益率为 4.2%。(详情请参阅本
公司临 2015-039 号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
备查文件:
(一)《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产品合约及认购确认书》;
(二)《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产品说明书》;
(三)《申万宏源证券金樽定制 42 号收益凭证产品认购协议》;
(四)《申万宏源证券谨遵定制 42 号收益凭证产品说明书》;
(五)《申万宏源证券金樽定制 42 号收益凭证产品风险揭示书》;
(六)《富滇银行人民币系列理财产品协议书》;
(七)《富滇银行人民币系列理财产品说明书》;
(八)《富滇银行人民币系列定向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