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51 900938 公司简称:天海投资 天海 B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天海投资 600751 天津海运、S*ST天海、SST天海、S天海 B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天海B 900938 *ST天海B、ST天海B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武强 闫宏刚 电话 022-58679088 022-58679088 传真 022-58087380 022-58087380 电子信箱 tmsc600751@126.com tmsc600751@126.com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4,254,382,534.46 12,782,977,125.26 11.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227,628,338.76 12,136,486,375.91 0.75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677,689,475.10 -69,886,813.16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1,376,586,687.65 239,900,656.13 473.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90,570,358.34 92,557,733.11 -2.15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4,236,226.87 4,204,376.08 476.45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0.74 0.76 减少0.02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312 0.0319 -2.19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312 0.0319 -2.19 股) 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74,315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股东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股东名称 条件的股份 性质 例(%) 数量 数量 数量 海航物流 境内 20.76 602,006,689 602,006,689 质 526,080,000 集团有限 非国 押 公司 有法 人 国华人寿 境内 14.45 419,030,100 无 保险股份 非国 有限公司 有法 -万能三 人 号 大新华物 境内 9.19 266,437,596 质 264,193,961 流控股(集 非国 押 团)有限公 有法 司 人 上银基金 境内 7.03 203,903,679 无 -浦发银 非国 行-上银 有法 基金财富 人 15 号资产 管理计划 方正富邦 境内 6.05 175,545,151 无 基金-华 非国 夏银行- 有法 天海定增 1 人 号资产管 理计划 方正富邦 境内 6.05 175,545,150 无 基金-华 非国 夏银行- 有法 天海定增 2 人 号资产管 理计划 上银基金 境内 5.77 167,206,354 无 -浦发银 非国 行-上银 有法 基金财富 人 12 号资产 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 境内 5.60 162,267,683 无 -工商银 非国 行-富春 有法 121 号资产 人 管理计划 GUOTAI JU 境外 0.34 9,728,161 无 NAN SECUR 法人 ITIES(HON GKONG) LI MITED 郝慧 境内 0.31 8,939,000 无 自然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大新华物流现任董事、高管在海航物流担任董事、高管 ,大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新华物流为海航物流的一致行动人。报告期内,海航物流及大 新华物流所持股权质押情况请参阅公司发布的临 2016-002 号、 临 2016-009 号、临 2016-014 号、临 2016-028 号、临 2016-033 号、临 2016-057 号公告。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国际经济复苏之路崎岖艰辛,随着国内宏观经济步入“新常态”以及供给侧改革 的推进,传统航运业已难以适应目前经济形势的发展。公司依照 2015 年度制定的经营战略发展规 划推进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发展转型等各项重点工作,不断优化资源与业务的有效配置,加强物 流全供应链金融服务,在“参与经济全球化”、“走出去”的发展战略指引下,逐步打造物流全供 应链一体化服务平台。 (一)布控供应链管理,打造供应链发展新格局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收购 IMI100%股权。目前该项目按计 划推动,相关重组议案已经过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通过国家发改委、 天津商委的备案以及所有境内外的反垄断审查。 公司将以 IMI 为业务切入点和战略基点,加快在全球范围内推广 IMI 业务模式;确立以“投 资+运营”为双轮驱动,充分发挥投资体系与运营体系协同效应,提升供应链市场份额,致力于成 为全球具有影响力的现代供应链管理及供应链综合服务商。 (二)保持集装箱运输业务稳定发展,加强体系建设及安全管理 公司经营及管理以天津、上海、宁波、青岛、广州为基本港,至韩国的国际近洋及国内沿海 多个口岸的集装箱班轮货物运输航线。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自有集装箱船 3 艘、期租集 装箱船 4 艘,航线经营情况如下: 航线 航次 运输总量(吨) 箱量(TEU) 舱位利用率 船舶运营率 外贸航线 171 350784 25056 62.4% 97.2% 南下 1165260 38842 111.4% 97.6% 41 内贸航线 北上 781710 26057 74.8% 97.6% 合计 212 2297754 89955 81.9% 97.2% 报告期内,公司圆满完成年初下达的各项安全考核指标和 QHSE 目标指标,未发生任何安全和 环境污染事故,安全营运率 100%。公司在已取得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证书;质 量管理体系 CNAS、UKAS 双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HSE 管理体系评价证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公司 QHSE 综合管理体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体系 持续运行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有序建立安全管理人员资质体系,并推进相关各项工作。 (三)完成金融国际平台搭建,逐步打通境内外投融平台 顺利完成金控平台搭建、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形成以产品及业务为导向的产品团队机制,加 快推进集团内业务协同,实现平台正式运营。 积极落实国际化战略布局,逐步形成国际、国内联动,完成国际平台设立。 (四)充分利用独有资质,拓展互联网型交易所平台 依托海航集团的资源背景,公司控股子公司前海航空航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立足深港、 服务全国、面向世界”为定位,2016 年上半年构建了“航空航运资产交易+航空航运电商+航空航 运金融”的交易所业务体系,利用航交所独有的资质,以航付保产品为抓手,为航空航运企业提 供安全有保障的船舶(飞机)交易结算、三方协议支付、运营结算服务,并以资产交易衍生的交易 融资需求构建金融资产交易体系,提供资产交易、航运结算、投资融资、信用管理和航运衍生品 “五位一体”物流金融解决方案,打造产融结合、虚实结合的互联网型交易所创导者。 (五)子公司确立行业领先地位,经营业绩实现稳步增长 2016 年上半年,中合担保经营业绩稳步增长,市场地位逐步加强,行业影响力持续提升,累 计支持中小企业超过 5000 户,信用等级维持 7 家评级公司出具的 AAA 级评级,为下一阶段发展奠 定了坚实基础。中合担保已经确立了在融资担保行业中的领先地位,保持了快速、稳健的发展势 头和良好的盈利能力,形成了领先的信用优势,凝聚了一个积极开拓和勇于担当的专业管理团队。 中合担保目前担保责任余额和公募债券增信存量规模在行业排名第四,公募债券增信的新增规模 行业排名第三,担保业务收入规模行业排名第三,公募债券增信业务的增信利差在全行业排名第 一,业务风险控制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盈利水平已经超过了中投保和中债增。 (六)成功发行 10 亿元公司债券,发挥融资优势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份取得证监会《关于核准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份成功发行总额为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利率为 6.5%,为公司后续发展提 供一定资金保障。 (七)坚持规范化运作,持续优化提升公司管控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针对公司升级转型、业务规模扩大的特点,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和经营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三 会”运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进 行了修订,公司治理结构得到进一步规范。 根据企业运营及发展情况,筹划适合未来发展规模的机构编制,积极探索投资序列与行政序 列双轨管理模式;大力推行以完成年度利润为核心的考核及激励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投资 决策机制,加大储备项目跟踪、监控力度。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 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 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 出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