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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海投资: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6-12-15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海投资       天海 B       编号:临 2016-118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将转
让天津津海海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债权
      出售资产标的名称:天津津海海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债权(以下简称
“津海海运”);
      关联交易金额:人民币 1,560,656.78 元;
      2016 年 10 月 29 日,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公司”)披露了认购关联企业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参股的中合中小企业
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所增发股份暨关联交易的情况,详情请参阅临 2015-080
号、临 2016-060 号公告;
      2016 年 12 月 8 日,本公司披露了增资深圳前海航空航运交易中心有限
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情况,详情请参阅临 2015-094 号公告;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披露了收购海航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
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情况,详情请参阅临 2015-109 号公告;
      2016 年 7 月 5 日,本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及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
要,拟收购 Ingram Micro Inc.100%股权,详情请参阅当日相关公告;
      本次资产出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6 年 1 月至 10 月与关联人上海海航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海运”)
进行的交易发生额为 24,325,245.22 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及业务结构,公司拟将所持全资子公司津海海运
100%股权及债权出售给海航海运,本次交易价格为 1,560,656.78 元,并授权公
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本次资产出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因海航海运为公司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的规定,本次股权收购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
间交易类别为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交易对方海航海运为公司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因此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海航海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 188 号 A 座 414 室
法定代表人   王春荣
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09 年 8 月 18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     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珠江水系普通
             货船运输,船舶运输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除经纪),从
             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方与本公司之间存在日常业务往来,相关额度已经过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6-038 号公告。
    三、交易标的
    (一)基本情况
    1、交易类别:出售资产
         2、企业名称:天津津海海运有限公司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人民币 6600 万元
         5、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 805
         6、法定代表人:王世森
         7、成立日期:2004 年 8 月 24 日
         8、经营范围:国际船舶集装箱运输;货运代理;自营及代理货物及技术进
 出口;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国内沿海普通货船运输;船舶租赁;船舶代理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
 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交易标的财务情况
         标的公司经过审计的最近一年及截止 2016 年 8 月 31 日的主要财务数据
 (2015 年度、2016 年 8 月 31 日财务数据经过审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最近一期末(2016 年 8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69,875,255.02                    675,365,940.08
负债总额                      620,984,052.80             1,025,886,675.93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1,108,797.78                   -350,520,735.85

营业收入                      307,333,610.89                    339,459,259.68

净利润                         -2,014,246.48                    -24,274,653.72

         四、交易标的评估及定价情况
         (一)交易价格
         公司以 1,560,656.78 元价格出售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津海海运 100%股权及
 债权。
         (二)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的以 2016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天津津海海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评估报告》,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347,494,087.20 元。参照上述评估值,公司将以 1,560,656.78 元的价格出售
 津海海运 100%股权及债权。
    (三)本次交易将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津海海运将不再是本公司
子公司。截止目前,本公司不存在为该公司担保、委托该公司理财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海航海运签署《天津津海海运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主要
内容如下:
    1、协议签署方:
    甲方(转让方):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上海海航海运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天津津海海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债权。
    3、转让价款:人民币 1,560,656.78 元
    4、股权及债权基准日:指 2016 年 8 月 31 日
    5、股权及债权交割日:甲乙双方股东(大)会批准日
    6、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声明、保证和承诺条款,即构
成违约,均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有利于公司业绩提升
    受整体航运市场持续低迷、运力过剩等因素影响,子公司津海海运经营业绩
持续亏损,影响了公司整体效益,股权转让后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二)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本次交易有利于有效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及资产负债率,强化以供应链为核心
的发展模式,提升持续经营能力。
    (三)本次交易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津海海运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本公司为津海海运提供总额为 0 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七、该关联交易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天津津海海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联董事刘小勇先生、郭可先生、陈晓敏先生、刘亮先生回避表决,会议
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此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作了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出售的子公司经营持续亏损,影响了公司整体效益,股权转让后将终
止其亏损对公司效益的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经
济效益,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的
定价依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平等、互利的原
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存
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交易并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