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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海投资:独立董事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天津津海海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6-12-15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天津津海海运有限公司100%股权
                及债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法》、《公
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议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
为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
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
度,认真审议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天津津海海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债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出售的子公司经营持续亏损,影响了公司整体效益,股权转让后将
终止其亏损对公司效益的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
经济效益,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
的定价依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平等、互利的
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存
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交易并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林诗銮、吕品图、郑春美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