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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海投资: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7-08-26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一七年九月

                天津
议案一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编号 G17-5-1)

各位股东:
    为加强本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风险管控能力,降低资金

运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因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财务公司为本

公司关联方,本公司与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构成了本公司

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

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

上,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一、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因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财务公司为公

司关联方,实际控制人均为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 26 号海航大厦 19 层

    法定代表人:徐洲金

    注册资本:800,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

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

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

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

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

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

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

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

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其经审计总资产 4,183,248.88

万元,总负债 3,046,938.07 万元,总收入 93,689.58 万元,净

利润 50,543.42 万元。
       二、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甲方: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海航财务有限公司

    (二)金融服务业务

    1、在乙方获得银监会有关批复的前提下,乙方同意按甲方

的要求或指示向甲方或甲方的子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业务,具

体有:

    ⑴ 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

务;

    ⑵ 协助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⑶ 提供担保;

    ⑷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⑸ 办理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⑹ 吸收存款;

    ⑺ 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⑻ 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⑼ 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乙方在为甲方或甲方的子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

同时,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⑴ 甲方在乙方的存款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

不受乙方任何条件限制。
    ⑵ 在乙方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利率政策执

行,且原则上不低于甲方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存款利

率。

    ⑶ 在乙方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政策执

行,且原则上不高于甲方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贷款利

率。

    ⑷ 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

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⑸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反馈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确保甲

方知情权。

    ⑹ 资金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措施:乙方应建立完整有效的

风险评估及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资金安全。

    3、甲方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决定

是否与乙方保持合作关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该协议的同

时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

    (三)资金结算业务

    1、针对甲方原来与国内各大银行发生的结算业务,凡在乙

方经营范围之内且甲方认为对其有利的,均可通过乙方进行。

    2、除由中国人民银行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外,乙方均免费为

甲方提供各类结算业务。

    3、甲方在乙方存款每日余额的限额不高于人民币 10 亿元。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根据法律

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各项业务服务时,有义务保证甲方在

乙方资金的安全和使用,如发生资金损失情况,甲方有权利单方

终止本协议。

    三、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财务公司是依据《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设立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产品销售

提供金融服务,以中长期金融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

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加强资金管理与控制,降低和规避经营风险;有利于本公司、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

的结算业务;有利于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减少资金在途时间,

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

和效益;同时,可为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多方面、多品

种的金融服务,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特别说明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04 年 7 月 27 日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04 年第 5 号发布,根据 2006 年 12 月

28 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第 28 条规定,财务公司可以办理“吸
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等金融业

务;第 3 条规定,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其控股 51%以上的

子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单独或者共同持股 20%以上的公司,

或者持股不足 2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

    鉴于本公司符合关于成员单位的规定,以及与其开展的业务

符合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

议》,发生业务往来符合法律要求。《金融服务协议》约定财务公

司提供的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

务费用水平,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

行,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执行,

与其他商业银行存贷款相比并无不同。除由中国人民银行收取的

结算手续费外,财务公司给公司提供的结算业务均免费为公司提

供。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体现了效益性原则,符合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监管部门每年度对财务公司的经营和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检

查,鉴于财务公司从事的非银行金融业务属于国家金融体系的一

部分,受到国家监管部门持续和严格监管,其经营情况披露充分,

风险是可控的。

    以上,请审议。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议案二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编号 G17-5-2)

各位股东:

    鉴于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

事会提名童甫先生、桂海鸿先生、王浩先生、朱颖锋先生为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根据有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八届董事会的

现任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

行董事职责。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现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童甫:男,35 岁,中共党员,北京大学 EMBA。2011 年 2 月至 2016 年 11 月历任海航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助理、海
航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创新总裁、海航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董
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2016 年 11 月至今
任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2017 年 1 月 25 日起任公司首席执行官。自 2017 年 2
月 28 日起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自 2017 年 3 月 1 日起任公司董事长。
桂海鸿:男,40 岁,浙江大学国际贸易专业学士学位,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自 1999 年至
2004 年在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自 2004 年至 2007 年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
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自 2007 年至 2010 年历任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自 2011 年至 2012 年 3 月任海航航空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
源部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人资行政部总经理,自 2012 年 3 月至 2017 年 7 月,历任海航速
运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海航华日飞天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海航冷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兼首席执行官、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创新总裁、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裁、海航科
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裁,自 2017 年 7 月至今任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王浩:男,40 岁,美国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历。199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2 月历任海南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商务室经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航材管理室项目经理、计划财
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海航航空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 年 2 月至 2016 年 12 月,
历任 SEACO 副首席执行官、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渤海金控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海航集团(国际)有限公司总裁、常务副董事长、副董事长兼首席执
行官、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裁。2015 年 3 月至今任香港国际航空租赁有限公司董
事长,2016 年 12 月至今任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裁。自 2017 年 3 月 9 日起任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朱颖锋:男,37 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自 2010 年 1 月起至今,先后担任国华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投资总监、副总裁。
议案三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编号 G17-5-3)

各位股东:

    鉴于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第八届董事会任期期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

事会提名吕品图先生、郑春美女士、向国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有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

运作,第八届董事会的现任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现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吕品图:男,70 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8 年前曾任中共湖南株洲市委宣传部常务副
部长、株洲市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湖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株洲市人民政府首席法律
顾问,1988 年调入海南工作后历任海南省法制局副局长、省证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省国
资委副巡视员,2007 年办理退休手续,曾任海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会长,现为中国上市
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海口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自
2014 年 7 月 28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郑春美:女,52 岁,经济学博士。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加拿大管理科学协会(ASAC)会员,现任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华昌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14 年 7 月 28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向国栋:男,54 岁,南京农业大学《财经与经济专业》,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全国会计
职称考试阅卷、评审委员,海南省财政厅《企业会计准则》咨询专家组成员,海南省发改委
所属培训机构兼职教授,1984 年至今任职南京玄武区商业网点建设办公室,2003 年至 2015
年兼任海南省总会计师协会办公室主任。
议案四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编号 G17-5-4)

各位股东:

    鉴于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第八届监事会任期期满,公司监事会提名周梁杰先生、薛艳女士

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同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的 1 名职工监事组成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个人

简历附后)。公司职工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

司第九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根据有关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八届监事会的

现任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

行监事职责。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现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周梁杰:男,36 岁,中共党员,上海财经大学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 2008 年 9
月至 2016 年 11 月,历任扬子江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 财务部总经理,2014
年 1 月至今任扬子江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自 2017 年 3 月 9 日起任本公司第
八届监事会监事。 自 2017 年 3 日 10 日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薛艳,女,35 岁,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4 年 7 月至 2012 年 6
月先后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海航速运集团有限公司
任职。2012 年 6 月至 2013 年 3 月担任海航物流集团有限 公司合规审计部副总经理。2013
年 3 月至今任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副总经理。自 2017 年 10 月 14 日起任公司
监事会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