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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海投资: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公告2018-03-08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海投资       天海 B    编号:临 2018-028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霍尼韦尔自动化控制(中国)有限公司签
     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围绕供应链领域的运营、销售、服务及云平
     台基础设施开展全方位的合作。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备忘录》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并非具体的产品
     运营销售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涉及具体合作事宜双方将签署具体的项
     目合同,有关合作安排将以双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正式协议存在因
     双方未达成一致而无法签署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签署的备忘录对公司生产经营及 2018 年度业绩不构成影响。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战略合作备忘录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情况概述
      2018 年 3 月 7 日,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投资、
公司”)与霍尼韦尔自动化控制(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尼韦尔”)在海
南海口市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本备忘录”)。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霍尼韦尔自动化控制(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456 号第五层 A2 室
      法定代表人:李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 万美元
    成立时间:2016 年 1 月 5 日
    经营范围:自动化控制系统、产品及其相关配件、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电
子产品及设备及其零部件、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备、消防设备、家用
电器及其零部件、电气设备及其零部件、环保设备及其零部件、照明设备及其零
配件、电子元器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相关配套和售后业
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仓储、分拨业务(除危险品)和商业性简单加工,区
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贸易及相关技术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市场
营销策划和售前与售后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及系统的研发和销售,并提供相
关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霍尼韦尔(Honeywell)是一家《财富》美国 100 强之一的互联工业企业,
为全球客户提供专业的行业解决方案。作为全球领先的制造企业,其产品涵盖航
空和汽车产品及服务,楼宇、住宅和工业控制技术以及特性材料。
    (三)签订协议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备忘录系双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并非具体的产品运营销售协议,不具有
法律约束力。涉及具体合作事宜双方将签署具体的项目合同,有关合作安排将以
双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战略合作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
    霍尼韦尔拟考虑将天海投资确定为云平台服务运营服务供应商之一,由天海
投资负责为霍尼韦尔的供应链管理云产品提供基础云环境以及面向市场的活动
和运营维护服务。
    (二)合作的主要内容
    1、天海投资将在同等条件下以优惠的价格向霍尼韦尔及其所属的地方项目
公司及其指定的有采购权限的第三方合作公司所开发的项目提供供应链管理云
产品运营、销售、服务及云平台基础设施。供应链管理云产品将在天海投资海航
云集市渠道销售。
    2、天海投资作为云服务供应商,将为霍尼韦尔供应链管理云产品提供运营
合作服务及云部署服务,并推荐客户在该供应链管理系统部署实施。
    3、涉及具体合作事宜双方将签署具体的项目合同(即最终协议)。如本备忘
录与项目合同有任何冲突的,以项目合同为准。
    4、在任何情况下,因本备忘录引发的任何直接性损害、间接性损害、特别
性损害、意外或随性损害、利润或收入损失,即使该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已被通知,
任何一方都将不对上述这些损害或损失承担责任。
    5、本备忘录应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双方同意由本备忘录引起的
任何争议、纠纷或索赔、或违反、期满、终止或无效力("争议"),应由双方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的六十个自然日内仍未能解决所引起
的争议,则该争议将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提交仲裁,仲
裁以中文在上海进行。仲裁程序应当按照申请仲裁时有效的最新委员会仲裁规则
来执行。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任命的三名仲裁员进行仲裁解
决。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备忘录对公司生产经营及 2018 年度业绩不构成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备忘录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并非具体的产品运营销售协议,不具有
法律约束力。涉及具体合作事宜双方将签署具体的项目合同,有关合作安排将以
双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正式协议存在因双方未达成一致而无法签署的风
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