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 B 公告编号:2018-147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12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219 号天津中心唐拉雅秀酒 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3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58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482,090,398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480,740,709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1,349,68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1.1182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1.0716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046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童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5 人,桂海鸿先生、朱颖锋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 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周梁杰先生、薛艳女士因公务未出席本次股 东会议;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财务总监田李俊先 生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609,363,091 99.5209 2,931,333 0.4787 2,000 0.0004 B股 16,489 1.2216 1,333,200 98.7784 0 0.00 普通股合计: 609,379,580 99.3047 4,264,533 0.6949 2,000 0.0004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请 2018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1,477,934,876 99.8105 2,803,833 0.1893 2,000 0.0002 B股 16,489 1.2216 1,333,200 98.7784 0 0.00 普通股合 1,477,951,365 99.7207 4,137,033 0.2791 2,000 0.0002 计: 3、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申雄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1,477,876,876 99.8065 2,858,233 0.193 5,600 0.0005 B股 16,489 1.2216 1,333,200 98.7784 0 0.0000 普通股合 1,477,893,365 99.7168 4,191,433 0.2828 5,600 0.0004 计: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调整公司 35,94 89.3908 4,264 10.6041 2,000 0.0051 2018 年度日常关 9,130 ,533 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聘请 36,07 89.7079 4,137 10.2871 2,000 0.0050 2018 年年度报告 6,630 ,033 审计机构、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3 关于选举申雄先 36,01 89.5636 4,191 10.4223 5,600 0.0141 生为公司第九届 8,630 ,433 监事会监事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所有议案均为须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投票结 果的议案,投票情况见“(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2、第 1 项《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相关 议案的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冯鹏程、陈羽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