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20-12-10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天海物流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卖方”)拟将其下属子公司 GCL Investment Management, Inc.(“标的
公司”)与 Imola Acquisition Corporation(“交易对方”)新设子公司 Imola Merger
Corporation(“Imola Merger”)根据美国法律进行合并,合并完成后标的公司作为
存续公司,并由交易对方持有其 100%股权,Imola Merger 终止存续(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卖方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
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
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1、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为标的公司的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
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有关主管部
门报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已在《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
售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不涉及购买资产或企业股权的情形,不适用《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之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3、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且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未新增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问题。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