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我们对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提请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行为,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 向国栋、胡正良、白静 2021 年 4 月 29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