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51 900938 股票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购买预案(摘要) (修订稿) 交易对方 注册地址 RM 912,9/F HOLLYWOOD PLAZA,610 NATHAN RD, 万汇资源 MONG KOK, KOWLOON, HONG KONG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GROUND 万瑞航运 FLOOR NPF BUILDING, BEACH ROAD, APIA, SAMOA RM 912,9/F HOLLYWOOD PLAZA,610 NATHAN RD, 万福航运 MONG KOK, KOWLOON, HONG KONG TRUST COMPANY COMPLEX, AJELTAKE ROAD, 万领航运 AJELTAKE ISLAND, MAJURO, MARSHALL ISLAND MH96960 RM 912,9/F HOLLYWOOD PLAZA,610 NATHAN RD, 万洲航运 MONG KOK, KOWLOON, HONG KONG 二〇二二年七月 本资产购买预案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公司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 资 产 购 买 预 案 全 文的 各 部 分 内 容 。 资 产购 买 预 案 全 文 同 时 刊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网站;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为: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连带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 之前,将暂停转让在海航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与本次资产购买相关的审计/审阅工作尚未完成,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所 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相关资产经审计/审阅的财务数据将在资产购买报 告书中予以披露。相关资产经审计/审阅的财务数据可能与预案披露情况存在较大差异。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资产购买时,除本预案内容以 及与本预案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本预案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资产购买相关事项的实 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资产购买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本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以及有权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投资者若对本预案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者其他专业顾问。 1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资产购买涉及的交易对方万汇资源、万瑞航运、万福航运、万领航运和万洲航 运已出具承诺函,承诺: “1、本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诺、提供的材料、信息或口头陈述均为真 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 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 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 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海航科技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中介机构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中企华,以及证券服务机构经办人员同意海航科技在本报 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证券服务机构所出具文件的相关内容,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 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 目 录 交易对方声明 .................................................................................................................. 2 中介机构声明 .................................................................................................................. 3 目 录 ............................................................................................................................. 4 释 义 ............................................................................................................................. 5 重大事项提示 .................................................................................................................. 7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7 二、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等的认定 ........................ 7 三、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 9 四、本次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 9 五、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 10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 11 七、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 20 八、控股股东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资产购买公告之日起至 实施完毕期间的减持计划 .................................................................................................. 20 九、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21 十、审计/审阅工作尚未完成的特别提示 ......................................................................... 21 重大风险提示 ................................................................................................................ 23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风险因素 .......................................................................................... 23 二、交易标的相关风险 ...................................................................................................... 26 三、其他风险 ...................................................................................................................... 27 本次交易概况 ................................................................................................................ 29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 29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 31 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32 四、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32 五、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34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35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35 八、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36 4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海航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 指 科技、上市公司 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海航科技集团、控股 指 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 大新华物流 指 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海航实业 指 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海航信管 指 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尚融供应链 指 上海尚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资产购买、本次 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向万汇资源、万瑞航运、万福航运、万 指 交易 领航运和万洲航运购买六艘船舶的交易行为 万瑞轮、万嘉轮、万福轮、万恒轮、万领轮、万洲轮六艘 交易对方、资产出售 指 船舶的资产出售方,即万汇资源、万瑞航运、万福航运、 方 万领航运和万洲航运 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及万瑞轮、万嘉轮、万福轮、万恒轮、 交易各方 指 万领轮、万洲轮六艘船舶的资产出售方 万瑞轮、万嘉轮、万福轮、万恒轮、万领轮、万洲轮六艘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指 船舶 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资产购买签订的附 资产购买协议 指 生 效 条 件 的 资 产 购 买 协 议 ( MEMORANDUM OF AGREEMENT) 万瑞航运 指 VAN AUSPICIOUS LTD、万瑞航运有限公司 VANHUI RESOURCES(HK)CO.,LIMITED、香港万汇资 万汇资源 指 源有限公司 万福航运 指 VAN DUFFY LIMITED、万福航运有限公司 万领航运 指 VAN GENERAL LIMITED、万领航运有限公司 万洲航运 指 VAN CONTINENT LIMITED、万洲航运有限公司 万瑞轮 指 VAN AUSPICIOUS轮 万嘉轮 指 VAN BONITA轮 万福轮 指 VAN DUFFY轮 万恒轮 指 VAN ENTERNITY轮 万领轮 指 VAN GENERAL轮 万洲轮 指 VAN CONTINENT轮 预案、本预案 指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购买预案》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重整计划》 指 案重整计划》 评估机构、中企华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最近三年 指 2019年、2020年和2021年 5 报告期、两年一期、 指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3月 最近两年一期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不时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不时修订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不时修订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不时修订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 《若干问题的规定》 指 其不时修订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 《26号准则》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不时修订 《股票异常交易监 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指 管暂行规定》 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及其不时修订 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也称波罗的海指数,由几条主要 波罗的海干散货指 指 航线的即期运费加权计算而成,运费价格的高低会影响 数、BDI 指数的涨跌,是航运业主要经济指标。 即Time Charter Equivalent,等价期租租金,即(程租总运 TCE 指 费-(燃油费+港口使费+其他航次费用))/实际程租航次 天数,通常以美元/天为单位。 元、千元、万元、亿 指 人民币元、千元、万元、亿元 元 注:本预案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6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特别提醒 投资者认真阅读本预案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拟使用 1.06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自有资金,向交易对方购 买 6 艘散货运输船舶。船舶交易对方和作价如下表所示: 船舶名称 交易对方 船型 作价 万瑞轮 万瑞航运 大灵便型 1,600 万美元 万嘉轮 万汇资源 大灵便型 1,860 万美元 万福轮 万福航运 大灵便型 1,700 万美元 万恒轮 万汇资源 大灵便型 1,670 万美元 万领轮 万领航运 大灵便型 1,920 万美元 万洲轮 万洲航运 巴拿马型 1,850 万美元 合计 10,600 万美元 二、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等的认定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 6 艘散货运输船舶,标的总金额为 1.06 亿美元(或等值人 民币)。按照本次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 6.3482 折算,交易 价格为 67,290.92 万元。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万运” 轮的议案》,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拟向万运航运有限公司(VAN FORTUNE LIMITED)购 买大灵便型干散货船万运轮(VAN FORTUNE)。本次交易价格为 1,650 万美元,按照 本次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5 月 20 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 6.7487 折算,交易价格为 11,135.36 7 万元。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万运轮属于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 资产进行购买,应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指标。故,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 额按照本次交易价格和万运轮交易价格之和取值,为 78,426.28 万人民币。截至本预案 签署日,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尚在审计/审阅过程中。 根据海航科技 2021 年度财务数据,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指标计算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海航科技 项目 交易标的 占比 (2021.12.31/2021 年度) 资产总额 1,233,775.5 78,426.28 6.36% 资产净额 692,469.1 78,426.28 11.33% 营业收入 17,166,171.8 -- -- 注 1:本次收购为资产收购,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按照交易价格取值,标的资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尚在审计/审阅过程中。 注 2:资产净额为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 注 3:海航科技 2021 年度财务数据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次拟购买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未超过本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合并口径 资产总额、资产净额的 50%。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本次资产购买无需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2022 年 4 月,因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及其一致行 动人大新华物流和关联股东上海尚融供应链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公司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更,由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但公司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大新华物流、关联股东上海尚融供应链和海航科技集团(香港)有限公 司对公司的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海航科技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无实际控制人。本 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海航科技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无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 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8 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 三、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中,中企华采用市场法,对标的资产在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 了评估,并以市场法的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中企华出具的评估报告,六艘船舶在评 估基准日账面价值为 43,274.61 万元,评估值 10,700 万美元(按评估基准日美元兑人民 币汇率 6.3482 折算,为 67,926.00 万人民币),评估值增值 24,651.39 万元,增值率 56.97%。各艘船舶评估值情况如下: 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 船舶名称 评估基准日汇率 (万美元) (万元人民币) 万洲轮 1,870.00 6.3482 11,871.00 万瑞轮 1,630.00 6.3482 10,348.00 万嘉轮 1,870.00 6.3482 11,871.00 万恒轮 1,680.00 6.3482 10,665.00 万福轮 1,710.00 6.3482 10,855.00 万领轮 1,940.00 6.3482 12,316.00 合计 10,700.00 67,926.00 四、本次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控股权的影响 本次交易拟使用 1.06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自有资金,向万汇资源、万瑞航运、 万福航运、万领航运和万洲航运购买 6 条散货运输船舶,不涉及发行股份事项,不会对 上市公司股本结构产生影响。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海航科技集团持有公司 602,006,689 股股票,持股比例 20.76%, 为公司控股股东。大新华物流持有公司 251,436,596 股股票,持股比例 8.67%,大新华 物流与海航科技集团为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交易总投资为 1.06 亿美元,待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表中非流动资产之 9 固定资产将增加约 7 亿元,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相应减少约 7 亿元,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不变。公司在原有资产规模基础上,提升了固定资产规模及占比,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 增强公司的创收能力和盈利能力。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购入两艘 17.6 万吨好望角型干散货船,随后于 2021 年 7 月完 成子公司英迈国际 100%股权出售。公司自英迈国际出售完成后,经营性资产仅为两艘 干散货船,其收入规模不足以支撑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发展需要。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新增 6 艘干散货船舶运力(包括:5 艘大灵便型船和 1 艘 巴拿马型船),总运力规模将达到 9 艘,约 75 万载重吨,在航运市场形成一定的影响 力和市场竞争力,从而形成以航运、干散货运输为主的主营业务。公司拥有近 30 年的 航运经营历史,主要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均有丰富的航运业务管理经验,在航运市场及 大宗商品运输需求全面复苏、干散货市场迎来一轮强势增长的大背景下,公司有能力将 新购入的船舶资产迅速转化为运营资产,不断提升运营效率,做大做强主营业务,确保 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五、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海航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购买预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审核了本次交易相关文件,对本次交易事项进 行书面认可,同意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二)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授权、批准和核准 1、本次交易尚需交易对方有权机构批准; 2、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尚需经海航科技董事会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及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宜尚需海航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其他必需的审批、备案或授权(如有)。 10 此外,本次交易的交易各方尚需根据《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在本次交易审批过程中,交 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交易方案的完善需要交易各方 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谅解,上述事项可能对本次交易的进程产生一定的影响,提请投资者 关注该风险。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关 于 提 供 的 海航科技 1、本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诺、提供的材料、信息或口头 信息真实、准 陈述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 确、完整的承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诺 2、本公司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 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均为真实、准确、完整、 有效的,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 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 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海航科技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海航科技董事、 1、承诺人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诺、提供的材料、信息或口头 监事、高级管理 陈述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 人员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承诺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 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均为真实、准确、完整、 有效的,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 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 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承诺人保证,如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因涉嫌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 承诺人将暂停转让各自在海航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 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海 航科技董事会,由海航科技董事会代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海航科技 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海航科技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 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4、承诺人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海航科技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海航科技集团、 1、本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诺、提供的材料、信息或口头 大新华物流、海 陈述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 11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航实业、海航信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管 2、本公司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 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均为真实、准确、完整、 有效的,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 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 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如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因涉嫌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 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海航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 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海航科 技董事会,由海航科技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海航科技董事 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海航科技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 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4、本公司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海航科技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万汇资源、万瑞 1、本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诺、提供的材料、信息或口头 航运、万福航运、陈述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 万领航运和万洲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运 2、本公司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 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均为真实、准确、完整、 有效的,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 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 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海航科技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 于 报 送 内 海航科技及其董 1、承诺人于本次交易中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信 幕信息真实、 事、监事、高级管 息及相关内容和文件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且该等信息资料的签字 准确、完整的 理人员 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 承诺函 等文件。 2、本公司已向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有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3、承诺人对为本次交易所报送的内幕消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海航科技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 于 保 持 上 海航科技集团、 1、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市 公 司 独 立 大新华物流、海 保证海航科技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并为海航科技独立拥有、控 性的承诺函 航实业、海航信 制和运营;保证不干预海航科技资产管理或以任何方式占用海航科 管 技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2、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保证海航科技的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海航 科技专职工作及领取薪酬,均无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保证海航科技拥有完整独立的劳 12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之间完全独立;保证海航科技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均根据法律法 规及海航科技章程的规定履行合法程序,本公司不干预海航科技董 事会及股东大会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保证海航科技的财务部门独立和财务核算体系独立,具有规范的财 务会计制度;保证海航科技具有独立的银行基本账户和其他结算账 户,不存在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保证海航科技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兼职;保 证海航科技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会干预海航科技的资 金使用。 4、保证上市公司的机构独立 保证海航科技持续保持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完整的组织机 构;保证海航科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 作;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与海航科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 情形。 5、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 保证海航科技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 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保证不与海航科技在业务范 围、业务性质、客户对象、产品可替代性等方面存在可能损害海航科 技利益的竞争;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规范并减少与海航 科技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 和公允价格进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除依法依规行使股东权利外, 不对海航科技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上述承诺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海航科技拥有控制权期 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海航科技造成损 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不 存 在 关 联 海航科技及其董 本次交易前及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香港 关系承诺函 事、监事和高级 万汇资源有限公司(VANHUI RESOURCES(HK)CO.,LIMITED)、万 管理人员 瑞航运有限公司(VAN AUSPICIOUS LTD)、万福航运有限公司(VAN DUFFY LIMITED)、万领航运有限公司(VAN GENERAL LIMITED) 和万洲航运有限公司(VAN CONTINENT LIMITED)不存在关联关 系。 万汇资源、万瑞 一、本公司与海航科技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 航运、万福航运、联关系; 万领航运和万洲 二、本公司未曾向海航科技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航运 三、本公司与海航科技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航科技集团”)、间接控股股东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航实业”)、间接控股股东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航信管”)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 四、本公司与海航科技集团、海航实业、海航信管及其全体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协议安排。 万福航运之控股 一、本人与海航科技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 股东、主要管理 关系; 人员 二、本人未曾通过万福航运有限公司(VAN DUFFY LIMITED)向海 航科技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人与海航科技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13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航科技集团”)、间接控股股东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航实业”)、间接控股股东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航信管”)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四、本人与海航科技集团、海航实业、海航信管及其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协议安排。 万汇资源之控股 一、本人与海航科技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 股东、主要管理 关系; 人员 二 、 本 人 未 曾 通 过 香 港 万 汇 资 源 有 限 公 司 ( VANHUI RESOURCES(HK)CO.,LIMITED)向海航科技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 理人员; 三、本人与海航科技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航科技集团”)、间接控股股东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航实业”)、间接控股股东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航信管”)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四、本人与海航科技集团、海航实业、海航信管及其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协议安排。 万领航运之控股 一、本人与海航科技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 股东、主要管理 关系; 人员 二、本人未曾通过万领航运有限公司(VAN GENERAL LIMITED) 向海航科技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人与海航科技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航科技集团”)、间接控股股东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航实业”)、间接控股股东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航信管”)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四、本人与海航科技集团、海航实业、海航信管及其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协议安排。 万瑞航运之控股 一、本人与海航科技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 股东、主要管理 关系; 人员 二、本人未曾通过万瑞航运有限公司(VAN AUSPICIOUS LTD)向 海航科技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人与海航科技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航科技集团”)、间接控股股东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航实业”)、间接控股股东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航信管”)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四、本人与海航科技集团、海航实业、海航信管及其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协议安排。 万洲航运之控股 一、本人与海航科技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 股东、主要管理 关系; 人员 二、本人未曾通过万洲航运有限公司(VAN CONTINENT LIMITED) 向海航科技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人与海航科技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航科技集团”)、间接控股股东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航实业”)、间接控股股东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航信管”)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14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四、本人与海航科技集团、海航实业、海航信管及其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协议安排。 关 于 合 法 合 海航科技及其董 1、承诺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规 及 诚 信 情 事、监事和高级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况的承诺函 管理人员 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2、最近三年内,承诺人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3、本公司实施本次交易,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践行其作出的资产注入承诺;除上述承诺尚未履 行完毕外,最近 12 个月内,承诺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 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等情形。 4、作为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人具备任职资格, 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不存在《公司法》(2018 修正)第一 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情形。 海航科技集团、 1、承诺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大新华物流及其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全体董事、监事、2、最近三年内,承诺人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实施本次交易,系本公司践行其作出的资产注入承诺;除 该等承诺尚未履行完毕外,最近 12 个月内,承诺人不存在未按期偿 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 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等 情形。 4、作为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人具备任职资格, 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不存在《公司法》(2018 修正)第一 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情形。 海航实业、海航 1、承诺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信管及其全体董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事、监事、高级管 2、最近三年内,承诺人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理人员 3、最近 12 个月内,承诺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 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等情形。 4、作为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人具备任职资格, 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不存在《公司法》(2018 修正)第一 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情形。 万汇资源、万瑞 1、本公司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航运、万福航运、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且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 万领航运和万洲 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 航运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2、本公司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虚假宣传、以次充好、 以假乱真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不存在欺骗交易、强迫交易等损 害客户权益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诚信方面的重大违规或违约情形;不 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万汇资源、万瑞 1、本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航运、万福航运、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且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 万领航运和万洲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航运之主要管理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2018 修正) 人员(除杨川) 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情形。 2、本人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虚假宣传、以次充好、以 15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假乱真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不存在欺骗交易、强迫交易等损害 客户权益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诚信方面的重大违规或违约情形;不存 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 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杨川 1、本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且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本人已支付(2017)闽 0206 执 908 号执行案件全部执行款,该案已结案,截至本承诺函出 具之日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 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 在《公司法》(2018 修正)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之情形。 2、本人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虚假宣传、以次充好、以 假乱真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不存在欺骗交易、强迫交易等损害 客户权益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诚信方面的重大违规或违约情形。 关 于 标 的 资 万福航运 一、目前 VAN DUFFY(万福轮)的所有权登记在本公司名下,本公 产权属清晰 司保证 VAN DUFFY(万福轮)权属清晰。基于本公司与融资方 且不存在纠 CHAILEAS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ERVICES 纷的承诺函 (SINGAPORE) PTE. LTD 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签署的《贷款合同》, VAN DUFFY(万福轮)目前抵押在 CHAILEAS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ERVICES (SINGAPORE) PTE. LTD 名下。本公司承诺 将在本次交易的交易文件约定的将 VAN DUFFY(万福轮)向上市公 司交付的交付日期之前,提前解除《贷款合同》项下的抵押,确保该 船舶按时过户给上市公司,保证不影响 VAN DUFFY(万福轮)的过 户登记。若船舶过户存在问题,本公司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本公司确认:除上述情形外,VAN DUFFY(万福轮)不存在其 他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 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万汇资源 一、本公司保证 VAN BONITA(万嘉轮)权属清晰。基于本公司与 WELL WONDER 1 LIMITED、WELL WONDER LIMITED 签署的《融 资租赁合同》、《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目前 VAN BONITA(万 嘉轮)的所有权登记在 WELL WONDER LIMITED 名下。为保证本 次交易顺利实施,本公司承诺将在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召开第二次 董事会之日或者监管机构要求的日期(两者中较早的日期为准)之前 获得 WELL WONDER LIMITED 出具的同意本次交易并同意配合本 公司按约办理船舶赎回以及过户相关手续的书面确认文件,并将在 本次交易的交易文件约定的将 VAN BONITA(万嘉轮)向上市公司 交付的交付日期之前,提前赎回 VAN BONITA(万嘉轮),确保该 船舶按时过户给上市公司,保证不影响船舶的过户登记。若船舶过户 存在问题,本公司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本公司保证 VAN ETERNITY(万恒轮)权属清晰。基于本公司 与 WELL WONDER 1 LIMITED、WELL WONDER LIMITED 签署的 《代理采购一艘 53390DWT 散杂货船(IMO 号:9373620)协议》、 《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目前 VAN ETERNITY(万恒轮)的所 有权登记在 WELL WONDER LIMITED 名下。为保证本次交易顺利 实施,本公司承诺将在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召开第二次董事会之日 或者监管机构要求的日期(两者中较早的日期为准)之前获得 WELL WONDER LIMITED 出具的同意本次交易并同意配合本公司按约办 16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理船舶赎回以及过户相关手续的书面确认文件,并将在本次交易的 交易文件约定的将 VAN ETERNITY(万恒轮)向上市公司交付的交 付日期之前,提前赎回 VAN ETERNITY(万恒轮),确保该船舶按 时过户给上市公司,保证不影响船舶的过户登记。若船舶过户存在问 题,本公司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本公司确认:除上述情形外,VAN BONITA(万嘉轮)、VAN ETERNITY(万恒轮)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不存在涉 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 他情况。 万领航运 一、本公司保证 VAN GENERAL(万领轮)权属清晰。基于本公司 与 GLORY VAN GENERAL LIMITED 签署的《光船租赁合同》,目 前 VAN GENERAL ( 万 领 轮 ) 的 所 有 权 登 记 在 GLORY VAN GENERAL LIMITED 名下。为保证本次交易顺利实施,本公司承诺 将在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召开第二次董事会之日或者监管机构要求 的日期(两者中较早的日期为准)之前获得 GLORY VAN GENERAL LIMITED 出具的同意本次交易并同意配合本公司按约办理船舶赎回 以及过户相关手续的书面确认文件,并将在本次交易的交易文件约 定的将 VAN GENERAL(万领轮)向上市公司交付的交付日期之前, 提前赎回 VAN GENERAL(万领轮),确保该船舶按时过户给上市 公司,保证不影响船舶的过户登记。若船舶过户存在问题,本公司将 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本公司确认:除上述情形外,VAN GENERAL(万领轮)不存在 其他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 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万瑞航运 一、本公司保证 VAN AUSPICIOUS(万瑞轮)权属清晰。基于本公 司与 BRILLIANT NOBLE LIMITED 签署的《光船租赁合同》,目前 VAN AUSPICIOUS(万瑞轮)的所有权登记在 BRILLIANT NOBLE LIMITED 名下。为保证本次交易顺利实施,本公司承诺将在上市公 司就本次交易召开第二次董事会之日或者监管机构要求的日期(两 者中较早的日期为准)之前获得 BRILLIANT NOBLE LIMITED 出具 的同意本次交易并同意配合本公司按约办理船舶赎回以及过户相关 手续的书面确认文件,并将在本次交易的交易文件约定的将 VAN AUSPICIOUS(万瑞轮)向上市公司交付的交付日期之前,提前赎回 VAN AUSPICIOUS(万瑞轮),确保该船舶按时过户给上市公司,保 证不影响船舶的过户登记。若船舶过户存在问题,本公司将承担全部 法律责任。 二、本公司确认:除上述情形外,VAN AUSPICIOUS(万瑞轮)不存 在其他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 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万洲航运 一、本公司保证 VAN CONTINENT(万洲轮)权属清晰。基于本公 司与 ORIENTAL FLEET BULK 22 LIMITED 签署的《光船租赁合同》, 目前 VAN CONTINENT(万洲轮)的所有权登记在 ORIENTAL FLEET BULK 22 LIMITED 名下。为保证本次交易顺利实施,本公司承诺将 在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召开第二次董事会之日或者监管机构要求的 日期(两者中较早的日期为准)之前获得 ORIENTAL FLEET BULK 22 LIMITED 出具的同意本次交易并同意配合本公司按约办理船舶 赎回以及过户相关手续的书面确认文件,并将在本次交易的交易文 件约定的将 VAN CONTINENT(万洲轮)向上市公司交付的交付日 期之前,提前赎回 VAN CONTINENT(万洲轮),确保该船舶按时 17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过户给上市公司,保证不影响船舶的过户登记。若船舶过户存在问 题,本公司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本公司确认:除上述情形外,VAN CONTINENT(万洲轮)不存 在其他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 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关 于 不 存 在 海航科技及其董 1、本公司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 上 市 公 司 事、监事和高级 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 监管指引第 7 管理人员 2、截至本说明签署之日,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 号——上市 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 公司重大资 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事项被中国证券监督 产重组相关 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 股票异常交 形。 易监管》第十 3、承诺人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 三条情形的 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如上述确认存在虚假,承诺人将依法承 说明 担相应法律责任。 海航科技集团、 1、本公司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大新华物流、海 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 航实业、海航信 2、截至本说明签署之日,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 管 及 其 全 体 董 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 事、监事、高级管 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事项被中国证券监督 理人员 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 形。 3、承诺人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 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如上述确认存在虚假,承诺人将依法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万汇资源、万瑞 1、本公司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航运、万福航运、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 万领航运和万洲 2、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 航运及其主要管 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 理人员 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事项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 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承诺人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 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如上述确认存在虚假,承诺人将依法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股 份 减 持 计 海航科技集团、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无减持上市公 划承诺函 大新华物流 司股份的计划。 2、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 公司违反本承诺函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 相应赔偿责任。 海航科技董事、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无减持上 监事和高级管理 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人员 2、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人违 反本承诺函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 责任。 控 股 股 东 及 海航科技集团、 本次资产购买方案公平合理、切实可行,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其 一 致 行 动 大新华物流 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原则性同意上市公 人就本次资 司实施本次交易。 产购买的原 则性意见 18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关 于 不 存 在 万汇资源、万瑞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未参与投资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 关 联 关 系 的 航运、万福航运、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信管”)及其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补充承诺 万领航运和万洲 企业,不在其中拥有各类经济利益。 航运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未向海航信管及其控制、共同控制或 重大影响的企业派驻管理人员。 三、2020 年 1 月 1 日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 未同海航信管及其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企业进行交易,亦 不存在对其拥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情形。 万福航运实际控 一、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未参与投资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 制人、主要管理 (以下简称“海航信管”)及其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企业, 人员 不在其中拥有各类经济利益。 二、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未在海航信管及其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 响的企业中任职。 三、2022 年 6 月,本人之关联人控制的万运航运有限公司(VAN FORTUNE LIMITED)将其持有的万运轮(VAN FORTUNE)出售予海航 科技。除前述事项外,2020 年 1 月 1 日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 本人关联方未同海航信管及其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企业进 行交易,亦不存在对其拥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情形。 四、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亦未通过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拥有的企业进行 前述一至三项之行为。 万汇资源实际控 一、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未参与投资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 制人、主要管理 (以下简称“海航信管”)及其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企业, 人员 不在其中拥有各类经济利益。 二、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未在海航信管及其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 响的企业中任职。 三、2020 年 1 月 1 日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未同海 航信管及其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企业进行交易,亦不存在 对其拥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情形。 四、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亦未通过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拥有的企业进行 前述一至三项之行为。 万领航运实际控 一、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未参与投资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 制人、主要管理 (以下简称“海航信管”)及其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企业, 人员 不在其中拥有各类经济利益。 二、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未在海航信管及其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 响的企业中任职。 三、2022 年 6 月,公司董事之关联人控制的万运航运有限公司(VAN FORTUNE LIMITED)将其持有的万运轮(VAN FORTUNE)出售予海航 科技。除前述事项外,2020 年 1 月 1 日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 本人关联方未同海航信管及其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企业进 行交易,亦不存在对其拥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情形。 四、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亦未通过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拥有的企业进行 前述一至三项之行为。 万瑞航运实际控 一、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未参与投资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 制人、主要管理 (以下简称“海航信管”)及其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企业, 人员 不在其中拥有各类经济利益。 二、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未在海航信管及其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 响的企业中任职。 三、2022 年 6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之关联人控制的万运航运 有限公司(VAN FORTUNE LIMITED)将其持有的万运轮(VAN FORTUNE) 19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出售予海航科技。除前述事项外,2020 年 1 月 1 日至本承诺函出具 日,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未同海航信管及其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 响的企业进行交易,亦不存在对其拥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情形。 四、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亦未通过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拥有的企业进行 前述一至三项之行为。 万洲航运实际控 一、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未参与投资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 制人、主要管理 (以下简称“海航信管”)及其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企业, 人员 不在其中拥有各类经济利益。 二、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未在海航信管及其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 响的企业中任职。 三、2022 年 6 月,本人控制的万运航运有限公司(VAN FORTUNE LIMITED)将其持有的万运轮(VAN FORTUNE)出售予海航科技。除 前述事项外,2020 年 1 月 1 日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关联 方未同海航信管及其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企业进行交易, 亦不存在对其拥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情形。 四、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亦未通过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拥有的企业进行 前述一至三项之行为。 海航科技集团 一、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主体,本公司最终 控制方及其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主体均不存在参与投资本 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即 VANHUI RESOURCES(HK)CO.,LIMITED、VAN AUSPICIOUS LTD、VAN DUFFY LIMITED、VAN GENERAL LIMITED、VAN CONTINENT LIMITED)及本次交易标的的前次出售方(即 BRANDON MARITIME S.A.、CRIMSON MARINE COMPANY、GREAT LEGEND SHIPPING LIMITED、SINCERE NAVIGATION CORPORATION、VELDE MARINE CORP.,、 CABEIRO SHIPPING CO.,)或在其中拥有经济利益等任何导致前述主 体成为海航科技关联方的情形。 二、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主体,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及其控制、共同控 制、重大影响的主体均未同本次交易之交易对方及本次交易标的的 前次出售方进行交易,亦不存在对其拥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情形。 七、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大新华物流认为本次交易方案公 平合理、切实可行,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未来的 业务发展,原则性同意上市公司实施本次交易。 八、控股股东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资产购买 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大新华物流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自 20 其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自其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九、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方案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次 交易预案披露后,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 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 作出决议,且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如有) 将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除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公司将对其他股东的 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三)网络投票安排 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就本次交 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投票表决, 切实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审计/审阅工作尚未完成的特别提示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审计/审阅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经审计/ 审阅的财务数据等数据将在资产购买报告书中予以披露,相关资产经审计/审阅的财务 21 数据可能与预案披露情况存在较大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22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资产购买时,除本预案的其他内容和与本预案同时披露的 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风险因素 (一)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交易报告书出具后,上市公司需 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正式交易方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交易还需各交易对方有权机构批准。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相关的批准存在不 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另外,在本次交易审批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 易方案,交易方案的完善需要交易各方进行充分的沟通,上述事项可能对本次交易的进 程产生一定的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该风险。 (二)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且本次交易的实施尚需满足多项前提条件,本次 交易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在本次交易进程中,本公司已经严格依据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 情人员的范围,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本公司组织相关主体进行的自查中未发现 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也未发现相关主体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 但是,仍不排除存在机构或个人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实施交易的可能性,本次交易 存在因公司股票异常交易或股价异常波动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 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被终止的可能性。 3、本次交易存在因标的资产出现无法预见的风险、交易各方因其他重要原因无法 达成一致等因素,而被暂停、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若本次交易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计划重 23 新启动交易,则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都可能较预案书中披露的交易方案发生重大变 化,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标的资产权属及交割的风险 本次交易对方万福航运基于《贷款合同》将万福轮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在 CHAILEAS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ERVICES (SINGAPORE) PTE. LTD 名下; 万汇资源基于《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将万嘉轮的所有权登记在 WELL WONDER LIMITED 名下、基于《代理采购一艘 53390DWT 散杂货船(IMO 号: 9373620)协议》、《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将万恒轮的所有权登记在 WELL WONDER LIMITED 名下;万领航运基于《光船租赁合同》将万领轮的所有权登记在 GLORY VAN GENERAL LIMITED 名下;万瑞航运基于《光船租赁合同》将万瑞轮的所有权登记在 BRILLIANT NOBLE LIMITED 名下;万洲航运基于《光船租赁合同》将万洲轮的所有 权登记在 ORIENTAL FLEET BULK 22 LIMITED 名下。 交易对方已承诺将在约定的交付日期前解除交易标的的抵押权或赎回交易标的,交 易各方未来也将签署相关协议,就本次交易各方需履行的义务、交割相关条件等作出进 一步明确约定和安排,但如出现标的资产因产权瑕疵、交割安排、法律、政策、或其他 原因而无法完成过户手续或其他交割程序或者其他影响本次交易的事项,仍存在标的资 产无法交割履约的风险。 (四)交易对方违约的风险 虽然交易各方已签署相关协议,对交易相关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约定,但本次交 易仍在实施过程中,相关义务亦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交易对方违约的风险,包括但 不限于交易对方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未能及时结束融资租赁协议或抵押借款协议,导致交 易标的过户出现障碍的风险、交易对方对最终需支付对价金额存在异议导致交易标的推 迟交付的风险等。 (五)前次重大资产出售后相关资产置入承诺未能完成的风险 公司于 2021 年剥离子公司英迈国际 100%股权,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过程中,公司 原实际控制人、原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上市公司及其时任董事 (朱颖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相关资产置入承诺,内容如下: 原实际控制人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原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 24 东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本基金/本公司将协助上市公司不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将符合条件资产置入 (以交割完成为准)上市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置入”)。2、资产置入应符合《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上市公司股东 利益的原则,拟置入资产应权属清晰,其置入应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并有利 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3、本基金/本公司保证,上述承诺不可撤销、不可变更 且不可延期,并承担相关承诺的法律责任。 除公司时任董事朱颖锋外,上市公司及其时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 上市公司将不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将符合条件资产置入(以交割完成为准)上 市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置入”)。2、资产置入应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相关规定,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原则,拟置入资 产应权属清晰,其置入应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并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3、本公司保证,上述承诺不可撤销、不可变更且不可延期,并承担相关承诺 的法律责任。 公司本次拟以自有资金购买 6 艘散货运输船舶,系公司及各相关方履行前述承诺、 深耕航运主营业务的资产置入行为。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交易各方正在持续推进资产置 入工作,如因本次交易未能获得交易各方有权机构审批、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 标的交割存在障碍、交易对方违约等风险因素导致本次交易未能完成,则可能导致前次 重大资产出售后相关资产置入承诺无法通过本次交易履行,提请投资者注意。 (六)交易标的审计/审阅工作尚未全部完成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审计/审阅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经审计/ 审阅的财务数据等数据将在资产购买报告书中予以披露,相关资产经审计/审阅的财务 数据可能与预案披露情况存在较大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七)标的资产评估风险 本次重组的资产评估机构采用了适当的评估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机构 在评估过程中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并严格执行了评估的相关规定。但由于评估是 基于一系列假设及标的资产的相关经营状况而进行的,如未来出现预期之外的重大变化, 可能会导致资产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针对上述最终评估结果可能发生评估值与实际 25 情况不符的风险,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八)汇率波动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美元计价,伴随着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变动,将可 能出现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导致与本次交易对价等额人民币波动的风险。 二、交易标的相关风险 (一)市场风险 1、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航运行业的景气程度与经济发展的周期性以及国家政策密切相关。疫情冲击下,全 球经济增长仍面临不少风险,同时,世界经济还存在金融市场动荡和资本流动变化的风 险,全球经济和中国经济发展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公司拟购买资产增强干散货船运输 业务实力,干散货船运主要为远洋运输,属于周期性行业,受全球经济周期影响较大, 且市场波动较为剧烈。因此,经济发展的周期性、疫情因素、国家政策等其他各类因素 引起的行业周期性波动可能导致干散货船运价的波动,将会对公司的收益带来一定程度 的不确定性。 2、行业竞争风险 航运公司在运价、航线的覆盖范围、服务可靠性、可利用的运力、客户服务的质量、 增值服务和客户要求等方面面临竞争,远洋运输行业竞争激烈,只有在运价、船舶位置、 吨位、船龄、船型及船舶管理人等各方面均符合承租方要求的运力服务商才具有市场竞 争力。近年来,航运企业在船舶科技和信息设备等方面的投入不断增加,将在船型结构、 服务能力、信息系统和管理效率等多方面对公司形成挑战,公司如不能在上述方面及时 提升完善,将可能导致公司竞争力下降,对公司的收益带来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二)经营及业绩波动风险 1、运费价格波动风险 运费价格是决定航运行业盈利水平的核心因素之一,因此运费价格波动将会给公司 的经营效益带来不确定性。公司虽已与国内外多家大型货主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从事 澳洲、巴西、美国、加拿大及印尼的干散货运输,但如果未来航运市场供需失衡状况加 剧,市场运费价格面临向下压力的情况下,运价波动仍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较大 26 影响。 2、燃油成本波动风险 燃油是航运行业的主要经营成本之一,受全球及地区政治经济的变化、原油和成品 油的供需状况及具有国际影响的突发政治事件和争端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燃油价格的 上涨将导致船舶航次成本上升。如果未来燃油价格继续持续上涨,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 造成不利影响。 3、安全管理风险 船舶在海上运行时存在发生搁浅、火灾、碰撞、沉船、海盗、环保事故等各种意外 事故,以及遭遇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的可能性,这些情况对船舶及船载货物造成损失。 公司可能因此面临诉讼及赔偿的风险,船舶及货物也可能被扣押。公司船队规模扩张后, 安全管理难度加大,进而增大了安全管理方面的风险。公司虽然已经通过积极投保尽可 能地控制风险,但存在保险赔偿仍不能完全覆盖上述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的风险。 (三)汇率变动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航运业务的营业收入大部分将来自于境外的单船公司,其记 账本位币主要为美元,而本公司合并报表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因此,人民币/美元的 汇率变化,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的外币折算风险,对公司未来合并报表的盈利水平产生 一定影响。同时,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在业务往来过程中,主要结算货币为美 元或其他货币,因此,人民币/美元汇率的变动也将对公司部分业务收益产生影响。 (四)管理和人力资源风险 本次交易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业务及固定资产规模的快速增长 对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根据船队发展进行系统的适应 性调整,如调整不及时,或人力资源管理不能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将可能影响公 司的持续良性发展。 三、其他风险 (一)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本公司经营业绩、盈利 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 27 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的实施完成需要一定的时间, 在此期间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可能会出现较大波动,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中股票价 格波动导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本公司的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 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二)前瞻性陈述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预案所载的内容中包括了部分前瞻性陈述,一般采用如“将”、“将会”、“预 期”、“预测”、“计划”、“可能”、“应”等带有前瞻性色彩的用词。尽管该等陈 述是公司基于理性所作出的,但鉴于前瞻性陈述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或依赖特定条件,包 括本节中所披露的已识别的各种风险因素,因此本预案中所载的前瞻性陈述均不应被视 作公司对未来计划、目标、结果等能够实现的承诺。广大投资者应在阅读完整预案的基 础上独立做出投资决策,而不应仅依赖于该等前瞻性陈述。 28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一)履行前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约定,继续置入优质船舶资产做强航运主业 鉴于国际政治、经济局势日趋复杂多变,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于 2021 年 7 月完 成英迈国际 100%股权出售,回流现金并归还大量并购贷款,有效降低了公司资产负债 率及相关经营风险。在重大资产出售过程中,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原间接控股股东、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上市公司及其时任董事(朱颖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出具相关资产置入承诺,内容如下: 原实际控制人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原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 东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本基金/本公司将协助上市公司不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将符合条件资产置入 (以交割完成为准)上市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置入”)。2、资产置入应符合《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上市公司股东 利益的原则,拟置入资产应权属清晰,其置入应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并有利 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3、本基金/本公司保证,上述承诺不可撤销、不可变更 且不可延期,并承担相关承诺的法律责任。 除公司时任董事朱颖锋外,上市公司及其时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 上市公司将不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将符合条件资产置入(以交割完成为准)上 市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置入”)。2、资产置入应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相关规定,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原则,拟置入资 产应权属清晰,其置入应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并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3、本公司保证,上述承诺不可撤销、不可变更且不可延期,并承担相关承诺 的法律责任。 自英迈国际出售完成以来,相关承诺方协助公司持续推进资产置入工作,公司对多 项潜在资产进行了符合性研究分析及与相关方沟通等工作。鉴于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整体风险化解工作持续进行,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对资产尽职调查安排产生一定 29 影响,且相关资产条件的符合性需要充分论证和审慎研判,资产置入工作未能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经公司及各相关方审慎研判,并综合多方面因素,特别考虑到公司资源禀赋、团队 管理能力、市场环境等因素,决定利用自有资金继续购入船舶资产,通过运力补充打造 一支具有竞争力的散货船队,深耕航运市场,持续扩大航运业务收入比重,以精细化、 高效率运营实现公司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在航运业务方面具有长久的经营历史和丰富的运营经验 公司前身为“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2 年 12 月 1 日,是从事集装 箱国际海洋运输业的航运企业,主营国际船舶集装箱运输等业务,至今已有近 30 年的 航运业务经营历史。2021 年 4 月,公司以现金形式收购“丰收轮”、“喜悦轮”两艘 17.6 万吨级干散货船,重新组建航运事业部再次切回航运市场。公司目前运营船舶航线 十余条,主要有:澳洲-中国/东南亚、南美-中国/东南亚航线的铁矿运输;南美-中国、 美湾/美西-中国航线的粮食运输;澳洲-中国/东南亚、澳洲-印度、印尼-中国航线和加拿 大-中国的煤炭运输,均为公司业务团队在过去数十年中了解和熟悉的细分货品市场, 并在近一年的运营中取得了优异的经营效益,为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航运业务奠定了坚 实的基础。 (三)航运业具有周期性特点,市场持续反弹回暖可期 从历史发展角度看,航运业是典型的周期性行业。2020 年以来的新冠疫情加速了 全球经贸格局的变迁,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产生了深远的系统性影响。产业链碎片化 特征不断凸显,贸易区域化呈现快速发展趋势,加速推动货物流向调整和供应链重塑。 与此同时,伴随全球贸易更加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对全球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也提 出了更高要求。目前,国际航运市场逐渐走出低谷,船舶价格也有回暖趋势,在国家层 面政策持续刺激和支持下,国内航运市场有望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长期而言,市场反 弹可期,空间广阔。 (四)干散货市场持续活跃,煤炭、铁矿石等大宗货物运输对运价提供强力支撑 当前,在海外疫情对经济的影响逐渐减弱、欧美央行量化宽松尚未退出的背景下, 欧美、日韩、印度等主要经济体大宗原材料海运需求不断提升,全球主要大宗商品价格 维持高位震荡态势,为贸易活跃提供支持,船舶运输作为大宗商品流通的重要中游环节, 30 海运运费也呈现水涨船高的局面。 国际干散货海运市场在经历多年蛰伏期后,迎来了新一轮的强势增长。波罗的海干 散货指数从 2020 年初的 200 点一路上涨,并在 2021 年中维持在 2000 点以上的平均水 平。据行业机构统计,2021 年全年干散货运输各船型平均 TCE 收入达到 26,887 美元/ 天,同比增长 185%。从主要货种来看,2021 年铁矿石海运量增长 1%,煤炭海运量增 长 6%,粮食海运量增加 2%,小宗散货海运量增长 5%,干散货海运量总体增长 4%。 中国铁矿石进口量降价升,煤炭进口量价齐升,主要农产品进口大幅增加。海关统计数 据显示,2021 年中国进口铁矿石 1.2 亿吨,同比减少 3.9%;进口煤炭 3.2 亿吨,同比增 加 6.6%;进口谷物(包括大豆、小麦和玉米等)1.6 亿吨,同比增加 18%;进口铝土矿 1.1 亿吨,同比减少 3.7%;进口镍矿 4353 万吨,同比增加 11.1%。铁矿石、粮食、煤炭 三类大宗干散货的需求会对干散货船的租金运价形成强力支撑。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一)完成前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确立公司主营业务方向 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履行此前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明确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 有助于实现公司业绩及股东回报的稳步提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及抗风险能力。本次船 舶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运力将达到 9 艘,约 75 万载重吨。随着铁矿石、粮食、煤炭等 大宗干散货运输需求对市场运价的强力支撑,预计未来 2-3 年内平均 TCE 将保持现有 价格水平并维持上涨预期。此外,公司本次交易利用自有资金 1.06 亿美元(或等值人 民币)购买船舶资产,无额外财务成本压力,具有一定的成本控制优势;并且,公司拥 有近 30 年的航运经营历史,主要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均有丰富的航运业务经验,有能 力将新购入船舶资产迅速转化为高效运营资产,形成公司新的主营业务,确保上市公司 持续健康发展。 (二)扩大自有船队规模,提高公司船队市场竞争力 截至 2022 年 5 月末,公司自有干散货船舶 2 艘(17.6 万吨好望角型船),总运力 约 35 万吨,另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发布公告拟购买大灵便型干散货船“万运”轮(Van Fortune),载重 5.7 万吨,无期租船,总体船队规模偏小,船型结构单一。本次交易拟 引入不同类型干散货船 6 艘,包括:大灵便型船 5 艘(5.3-5.7 万吨)、巴拿马型船 1 艘 31 (7.4 万吨)。交易完成后,公司自有运力将达到 9 艘,极大的丰富了船型结构、提升 了总体运力规模,为业务团队获取更优质的货源、实施更灵活的市场策略提供了基础, 有利于提升公司船队整体市场竞争力。 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海航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购买预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审核了本次交易相关文件,对本次交易事项进 行书面认可,同意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二)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授权、批准和核准 1、本次交易尚需交易对方有权机构批准; 2、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尚需经海航科技董事会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及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宜尚需海航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其他必需的审批、备案或授权(如有)。 此外,本次交易的交易各方尚需根据《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在本次交易审批过程中,交 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交易方案的完善需要交易各方 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谅解,上述事项可能对本次交易的进程产生一定的影响,提请投资者 关注该风险。 四、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交易标的和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万瑞轮、万嘉轮、万福轮、万恒轮、万领轮、万洲轮六艘船 舶,交易对方为万汇资源、万瑞航运、万福航运、万领航运和万洲航运五家公司。交易 对方和标的资产的对应情况如下表所示: 32 船舶名称 交易对方 船型 万瑞轮 万瑞航运 大灵便型 万嘉轮 万汇资源 大灵便型 万福轮 万福航运 大灵便型 万恒轮 万汇资源 大灵便型 万领轮 万领航运 大灵便型 万洲轮 万洲航运 巴拿马型 (二)标的资产的评估及定价原则 本次交易中,中企华采用市场法,对标的资产在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 了评估,并以市场法的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中企华出具的评估报告,六艘船舶在评 估基准日账面价值为 43,274.61 万元,评估值 10,700 万美元(按评估基准日美元兑人民 币汇率 6.3482 折算,为 67,926.00 万人民币),评估值增值 24,651.39 万元,增值率 56.97%。 交易各方以中企华的评估结论为参考,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对价为 1.06 亿美元。 各艘船舶评估值、交易作价情况如下表: 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 作价 船舶名称 评估基准日汇率 (万美元) (万元人民币) (万美元) 万瑞轮 1,630.00 6.3482 10,348.00 1,600.00 万嘉轮 1,870.00 6.3482 11,871.00 1,860.00 万福轮 1,710.00 6.3482 10,855.00 1,700.00 万恒轮 1,680.00 6.3482 10,665.00 1,670.00 万领轮 1,940.00 6.3482 12,316.00 1,920.00 万洲轮 1,870.00 6.3482 11,871.00 1,850.00 合计 10,700.00 67,926.00 10,600.00 (三)交易对价支付安排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均以现金形式支付。 本次交易转让对价分两期支付。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子公司在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 作日内支付船价的 30%作为定金至卖方,剩余尾款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33 交易后,在船舶交付时支付。 五、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控股权的影响 本次交易拟使用 1.06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自有资金,向万汇资源、万瑞航运、 万福航运、万领航运和万洲航运购买 6 条散货运输船舶,不涉及发行股份事项,不会对 上市公司股本结构产生影响。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海航科技集团持有公司 602,006,689 股股票,持股比例 20.76%, 为公司控股股东。大新华物流持有公司 251,436,596 股股票,持股比例 8.67%,大新华 物流与海航科技集团为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交易总投资为 1.06 亿美元,待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表中非流动资产之 固定资产将增加约 7 亿元,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相应减少约 7 亿元,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不变。公司在原有资产规模基础上,提升了固定资产规模及占比,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 增强公司的创收能力和盈利能力。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购入两艘 17.6 万吨好望角型干散货船,随后于 2021 年 7 月完 成子公司英迈国际 100%股权出售。公司自英迈国际出售完成后,经营性资产仅为两艘 干散货船,其收入规模不足以支撑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发展需要。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新增 6 艘干散货船舶运力(包括:5 艘大灵便型船和 1 艘 巴拿马型船),总运力规模将达到 9 艘,约 75 万载重吨,在航运市场形成一定的影响 力和市场竞争力,从而形成以航运、干散货运输为主的主营业务。公司拥有近 30 年的 航运经营历史,主要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均有丰富的航运业务管理经验,在航运市场及 大宗商品运输需求全面复苏、干散货市场迎来一轮强势增长的大背景下,公司有能力将 新购入的船舶资产迅速转化为运营资产,不断提升运营效率,做大做强主营业务,确保 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4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 6 艘散货运输船舶,标的总金额为 1.06 亿美元(或等值人 民币)。按照本次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 6.3482 折算,交易 价格为 67,290.92 万元。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万运” 轮的议案》,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拟向万运航运有限公司(VAN FORTUNE LIMITED)购 买大灵便型干散货船万运轮(VAN FORTUNE)。本次交易价格为 1,650 万美元,按照 本次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5 月 20 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 6.7487 折算,交易价格为 11,135.36 万元。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万运轮属于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 资产进行购买,应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指标。故,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 额按照本次交易价格和万运轮交易价格之和取值,为 78,426.28 万人民币。截至本预案 签署日,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尚在审计/审阅过程中。 根据海航科技 2021 年度财务数据,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指标计算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海航科技 项目 交易标的 占比 (2021.12.31/2021 年度) 资产总额 1,233,775.5 78,426.28 6.36% 资产净额 692,469.1 78,426.28 11.33% 营业收入 17,166,171.8 -- -- 注 1:本次收购为资产收购,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按照交易价格取值,标的资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尚在审计/审阅过程中。 注 2:资产净额为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 注 3:海航科技 2021 年度财务数据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次拟购买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未超过本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合并口径 35 资产总额、资产净额的 50%。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本次资产购买无需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八、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2022 年 4 月,因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及其一致行 动人大新华物流和关联股东上海尚融供应链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公司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更,由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但公司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大新华物流、关联股东上海尚融供应链和海航科技集团(香港)有限公 司对公司的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海航科技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无实际控制人。本 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海航科技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无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 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 36 (此页无正文,为《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购买预案(摘要)(修订稿)》之盖章 页)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