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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航科技: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2022-08-16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科技”、“公司”)或公司子公司
拟使用 1.06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自有资金,向香港万汇资源有限公司
(VANHUI RESOURCES (HK) CO.,LIMITED)、 万 瑞 航 运 有 限 公 司 (VAN
AUSPICIOUS LTD)、万福航运有限公司(VAN DUFFY LIMITED)、万领航运
有 限 公 司 (VAN GENERAL LIMITED) 和 万 洲 航 运 有 限 公 司 (VAN
CONTINENT LIMITED)购买六艘散货运输船舶(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3 月 20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6 号)(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相关
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
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
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
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如下:

    1、出售英迈国际资产

    2020 年 12 月 9 日,海航科技、天海物流、 GCL IM、英迈国际、Imola

Acquisition、 Imola Merger 签署《合并协议及计划》。根据《合并协议及计划》,

海航科技控股子公司天海物流拟将其下属子公司 GCL IM 与交易对方 Imola

Acquisition 新设子公司 Imola Merger 根据《合并协议及计划》及美国特拉华州

法律进行合并,合并完成后 GCL IM 作为存续公司,并由交易对方持有其 100%

股权,Imola Merger 终止存续。根据《合并协议及计划》的约定,上述交易完

成后,天海物流将不再持有 GCL IM 股权。

    2021 年 6 月 24 日,海航科技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关于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合并
协议及计划>( Agreement and Plan of Merger)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

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7 月 2 日,GCL IM 向特拉华州州务卿公司部提交合并证书。在该等

合并证书提交时,GCL IM 与 mola Merger 合并,GCL IM 作为存续公司,本次合

并生效;交易对方 Imola Acquisition 已经支付完毕上述交易的交割日现金支付对

价。该等交易已经实施完毕。

     上述事项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不属于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类型,无需纳入重

大资产重组的累计计算范围。

     2、购买“万运”轮(VAN FORTUNE)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

“ 万 运 ” 轮 的 议 案 》, 公 司 或 公 司 子 公 司 拟 向 万 运 航 运 有 限 公 司 (VAN

FORTUNE LIMITED)购买大灵便型干散货船“万运”轮(VAN FORTUNE)。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万运”轮

(VAN FORTUNE)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11,743 万元,交易价格为 1,650 万美元,

低于评估值。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2022 年 8 月 8 日,公司正式完成“万运”轮(VAN FORTUNE)的

接船。根据船舶登记证书,船舶名称由“VAN FORTUNE”(“万运”轮)变更

为“AE VENUS”(“亚鹰金星”轮)。
     本 次 交 易 的 标 的 资 产 为 万 瑞 轮 (VAN AUSPICIOUS)、 万 嘉 轮 (VAN
BONITA)、 万 福 轮 (VAN DUFFY)、 万 恒 轮 (VAN ENTERNITY)、 万 领 轮
(VAN GENERAL)、万洲轮(VAN CONTINENT)六艘船舶。根据《重组管理
办法》的规定,购买“万运”轮(VAN FORTUNE)属于“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
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需纳入重大资产重组的累积计算范围。
     截至本说明签署之日,公司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除上述购买资产交易
外,无其他购买、出售或置换资产的行为。
     特此说明。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