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管办对公司进行巡回检查后下发的《关于要求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 就《限期整改通知书》涉及的事项,公司于2003年5月14日经三届十三 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了《整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就2003年5月16日披露的《整 改报告》中尚未完成的有关事宜的执行情况予以报告。详见8月15日 《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大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