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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汇 丽: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7-06-30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ST汇丽B	编号:临2007-017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前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2007年6月1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作为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增加此项议案,相关董事会决议于2007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持有股份数94,435,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3%(其中B股股东3人,代表股份数1,457,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过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06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6,767.60万股(其中B股145.7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71.66%,反对1,686.19万股(其中B股0股),弃权989.78万股(其中B股0股)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443.57万股(其中B股145.7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其中B股0股),弃权0股(其中B股0股)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6,767.60万股(其中B股145.7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71.66%,反对1,686.19万股(其中B股0股),弃权989.78万股(其中B股0股)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06年财务决算》。
    同意6,767.60万股(其中B股145.7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71.66%,反对1,686.19万股(其中B股0股),弃权989.78万股(其中B股0股)
    5、审议并通过公司《2007年财务预算方案》。
    同意9,443.57万股(其中B股145.7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其中B股0股),弃权0股(其中B股0股)
    6、审议并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按中国会计制度审计,本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1,097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995万元,累计可分配利润-16,092万元。
    经德豪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按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本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14,233万元,2006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6,265.3万元。
    由于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因此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6,767.60万股(其中B股145.7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71.66%,反对1,686.19万股(其中B股0股),弃权989.78万股(其中B股0股)
    7、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续聘200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2006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2007年度公司决定续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德豪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境内、境外的审计单位。
    根据公司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对公司审计业务的完成情况,公司拟支付给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度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24.5万元,德豪国际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度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32万元。
    同意9,443.57万股(其中B股145.7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其中B股0股),弃权0股(其中B股0股)
    8、审议并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9,443.57万股(其中B股145.7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其中B股0股),弃权0股(其中B股0股)
    9、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续贷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9,443.57万股(其中B股145.7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其中B股0股),弃权0股(其中B股0股)
    10、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9,443.57万股(其中B股145.7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其中B股0股),弃权0股(其中B股0股)
    11、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9,443.57万股(其中B股145.7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其中B股0股),弃权0股(其中B股0股)
    12、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9,443.57万股(其中B股145.7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其中B股0股),弃权0股(其中B股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陈峥宇律师、韩春燕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