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丽B: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2-07-23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B 公告编号:临2022-014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
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本次董事会
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以同步审阅
文件方式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原独立董事朱海武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董事及相应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增补巢序先生为独立董事。
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有序高效的开展工作,充分发
挥其职能,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对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进行了补选。公司董事会下设
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
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补选完成后,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成员调整如下:
1、战略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程光
委员:王邦鹰、巢序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王绍斌
委员:黄颖健、赵海根
3、审计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巢序
委员:王绍斌、王邦鹰
4、提名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赵海根
委员:王绍斌、王邦鹰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汇丽地板制品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上海汇丽集团涂装有限公司发包防水维修工程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汇丽地板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丽地
板公司”)拟对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201号的厂房进行屋面
防水维修,以保证该等厂房的结构安全并切实履行相关租赁义务。
汇丽地板公司拟将该防水维修工程发包给关联方上海汇丽集团
涂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丽涂装公司”)。拟发包工程的总价为
人民币2,091,615.36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汇丽地板公司拟签署《防水维修工程施工合同》,将位于上海市
浦东新区康桥东路201号的厂房屋面防水维修工程发包给汇丽涂装公
司。工程包干总价为人民币2,091,615.36元。
2、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工程涉及厂房的屋面自2009年因租赁给利乐食品机械(上海)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乐公司”)而整体进行防水处理后,汇丽地板
公司在利乐公司的承租期内未做过全面维修,仅对个别点位进行了防
水和维修处理。2022年1月1日,汇丽地板公司将工程涉及厂房交付给
上海东驰汽车有限公司承租(租赁期至2031年12月31日止)。
汇丽地板公司作为出租人,厂房屋面结构的安全及防水是租赁合
同约定所需履行的重要义务。为确保公司厂房整体的安全性并降低因
屋面漏水问题增加公司在租赁期内的相关赔偿责任,拟对该厂房屋面
进行整体维修。
3、至本次交易为止,除本次交易和已披露的关联交易之外,公
司不存在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
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
1、关联人关系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汇丽涂装公司80%的股
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汇丽涂装公
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2、关联人基本情况
(1)汇丽涂装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汇丽集团涂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420549571
成立时间 2015 年 06 月 04 日
注册及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横桥路 406 号 1 幢 113 室
法定代表人 张永果
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装潢
材料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80%股权;
周荣,持有 10%股权;
股权结构
张嘉吉,持有 5%股权;
张永果,持有 5%股权。
(2)公司与汇丽涂装公司的关系说明
汇丽涂装公司自2019年8月16日起承租了公司的车辆,租金标准
为5000元/月,租赁期至2024年8月15日。
除车辆租赁关系外,汇丽涂装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系。
(三)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方法及依据:公司邀请多家具备资质
的施工单位提供报价后,分别与报价单位一对一讨论施工方案、预算
价格等内容,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以价格最优的原则确定施工
单位。
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汇丽地板公司拟与汇丽涂装公司签订《防水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该合同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发包人(甲方):上海汇丽地板制品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上海汇丽集团涂装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厂房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201号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垃圾处理、
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合格
(4)承包范围:面积约19000平方的轻钢金属屋面防水维修,屋
面阳光板全部更换
3、工程承包价款
金额
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量 单价
(单位:元)
1 屋面沥青条补 12,800 ㎡ 88.13 元/㎡ 1,128,042.64
2 隔热反射冷屋面整体施工 19,000 ㎡ 43.54 元/㎡ 827,352.72
3 阳光板更换 900 ㎡ 136.88 元/㎡ 123,192.00
4 压条 1,316 米 8.00 元/米 10,528.00
5 彩钢板螺丝帽更换 500 只 5.00 元/只 2,500.00
合计 2,091,615.36
合同包干总价为人民币2,091,615.36元(大写:贰佰零玖万壹仟
陆佰壹拾伍元叁角陆分)。
除上表所列工程项目外,乙方附赠厂区内其他附属配套建筑屋面
的防水维修约300㎡。
若有超出本合同约定工程项目外的增项内容的,甲乙双方应另签
补充协议。
4、质量要求
(1)主材质量标准
序 主材 品
制造商 型号 规格 质量标准
号 名称 牌
金属屋面专用 汇 上海汇丽涂料有 HG/T5176-2017 钢结构
1 WF1000 18KG/桶
防腐底漆 丽 限公司 用水性防腐涂料
金属屋面弹性 汇 上海汇丽涂料有 JG/T375-2012 金属屋面
2 MR202 20KG/桶
防水涂料 丽 限公司 丙烯酸高级防水涂料
弹性反射隔热 汇 上海汇丽涂料有 JC/T1040 建筑外表面用
3 MR201 20KG/桶
屋面涂料 丽 限公司 热反射隔热涂料
2100MM(宽)×
聚碳酸酯三层 汇 上海汇丽-塔格板 JG/T116-1999 聚碳酸酯
4 HL-12/3H 6000MM(长)×
阳光板 丽 材有限公司 (PC)中空板
12MM(厚)/张
(2)施工标准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3)验收标准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5、工期
以甲方书面通知要求进场之日起算,总工期不超过45天,可按合
同约定情形顺延。
6、支付方式
(1)乙方工人进场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按合同总价的30%支付
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在书面验收报告
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
(3)剩余合同总价的3%作为质保金,甲方应在除聚碳酸酯三层
阳光板外其他分项工程或产品质保到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给乙方。
7、质保期
工程质量的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如下:
1)聚碳酸酯三层阳光板的质保期为壹拾年;
2)其他分项工程或产品的质保期为伍年。
8、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应承担因发生下列情形的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
方自身的损失及乙方停工、窝工的损失):
a)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b)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应施工条件。
2)前项所述情形发生且持续时间超过15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
合同。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人员调配不当或未按照甲方要求配合施工等造成的
返工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向甲方支付每日1000元的违约金;
违约金直接在工程中扣除,无需征得乙方同意。
2)超过合同约定完工日期7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
全部违约责任。
3)施工时,乙方应充分考虑和落实有关施工安全措施,因忽视
而造成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必须按提供施工方案及甲方要求施工,同时每道工序必
须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同意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程序,必须按照
甲方统一安排的各工种施工的先后顺序进行施工、如乙方未按甲方统
一的施工顺序自行进行施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无条
件执行。
9、生效条件
合同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
2)甲方控股股东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合同相
关交易事项。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对出租物业的维
护。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
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就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由其余4位非关联董事对本项议案予以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
规定的披露标准,公司不再另行单独公告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