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丽B: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2023-03-31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及时了解、关注公司一年
来的经营、发展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
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巢序,曾任上海市审计局科员、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主审,历任上
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现
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浙江东晶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
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王绍斌,历任金元证券董事总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董事总
经理、湘财证券投行分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绪格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总经理,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春一东离合器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赵海根,历任上海市闵行律师事务所(现四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弘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上海市复兴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
四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上海市公义律师事务所主任,本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朱海武(辞任),曾兼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五届上市委员会
委员,中国证监会第一、二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历任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本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妨碍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及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2 年,我们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
议,我们经常通过电话、邮件、微信及视频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审
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决策过程中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能够做到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运用自
身所掌握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出了
建议,为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及 1 次年审工
作见面会,应到会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相应会议,没有缺席情况发生。
(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事项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召开董事会
前我们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
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
并就会议议案和公司经营其他事项进行沟通。会上,我们认真审议每
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针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全年独立董事对 4 项审议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在与公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
案及其他事项均投赞成票,董事会相关决议均以全票表决通过。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2 年度我们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严格遵照相关
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独立意见。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我们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一
直以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服务,对待工作认真负
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现金分红执行情况
由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因此 2021 年度公司未进行利润
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 2021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三)闲置资金投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
行财务性投资,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
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四)增补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公司董事会是在充分了解候选人巢序先生的教育背景、职业
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候选人本人同
意。
2、经审阅公司董事会提名增补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我们认为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其专
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所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对该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4、我们同意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在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共披露 4 次定期报告,
17 个临时公告。所披露的信息均严格按照监管部门下发的指引文件
及临时公告格式指引进行编制,并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
公原则,及时、完整、充分、准确地进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公司相关信息披露
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在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
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对控股子公司的管控、关联交易、
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有效,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内外
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公司出
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
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交
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七)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我们都分别担任了主任委员和委员,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各自工作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开展相应的工作,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
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职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3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态度,发挥自身专业特长,
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治理与发展献
计献策,更好的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巢序 王绍斌 赵海根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