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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通信: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10-30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 B 股

                        编号:临 2021-036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否

一、原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 2021 年与关联人发生的各类
关联交易合计为 300 万元-12,430 万元,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的公
告》。

二、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年度内,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
科”)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中国普天信
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普天”)100%的股权,从而成
为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中国电科及其
下属单位成为公司的新增关联方,公司与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单位之


                                  1
      间的产品销售、采购等业务合作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需按类别对当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
      合理预计。经公司业务部门测算,预计 2021 年公司与新增关联方之
      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9020 万元。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情况为
      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六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
      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
      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                                       预计金额(万元)      已发生额(万元)
                          关联人
    别                                           (2021 年 1-12 月)   (2021 年 1-6 月)

              河北远东通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200-300                127
              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                 550-800                333
              珠海杰赛科技有限公司                     100-200                 42
向关联人购
              杭州海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50                  5
  买商品
              上海柏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0-200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0-100
                            小计                      960-1650                507
              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                   10-20                 5
接受关联人
              河北远东通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50-100
提供的劳务
                            小计                        60-120                  5
              华存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50                 18
向关联人销    河北远东通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500-1200                408
  售商品      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               4000-6000               3990
                            小计                     4520-7250               4415
                            合计                     5540-9020               4927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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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礼荣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流路 700 号 2 号楼
   主要股东: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
统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物
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
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
防护用品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机械电气
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
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大数
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
物联网应用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
    (二)杭州海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贾永华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 399 号 2 号楼 B 楼 305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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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股东: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
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
机器人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工业控制计
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照
相机及器材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
联网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计算机
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
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电子、机械设备
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
    (三)珠海杰赛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沈文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富山工业园富山三路 1 号
   主要股东: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通信系统与设备、电子元器件、印制线路板的生
产、研发、销售;电子产品设计服务;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货物进出
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
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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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河北远东通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吉树新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昌盛大街 21 号
   主要股东: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电子信息系统的设计、集成与施工;软件开发、销售
和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电子通信信息服务;节能技术服务;电
子通信设备、广播电视设备、测量与控制设备、天线产品、电力自
动化、时频器件、智能交通、集成电路、安全电子、程控数字交换
机及软交换系统、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设备、大屏幕及视讯产品、
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外围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的设计、开发、生
产、销售和服务;网络管理和支持、通信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
(以上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需经前置审批的除外);
汽车销售(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工程技术咨询服务;通信工程设计;
防雷工程设计、施工;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者限制
经营的除外);承揽安全技术防范壹级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维
修(凭资质证书经营);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
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房屋租赁;(以下限分
支机构凭资质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卫星电视接收天线、高频头的生
产;停车场经营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
    (五)华存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1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为民


                               5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 351 号 2 号楼
601AE-15 室
    主要股东: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计算机、电脑存储、网络、系统集成领域内技术开
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通
讯产品开发、生产、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及弱
电工程的设计、安装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
    (六)上海柏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翎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 1535 号 3 号楼 9 楼
    主要股东:中电科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电子、通讯、计算机专业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网络工程,电子产品设计与生
产,计算机配件、智能集成设备(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
出口业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
    (七)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2,685.2228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江波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 1485 号 43 号楼 6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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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二研究所
    主营业务:电气安装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智能化工
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从事数字技术、电子信息系统、计算机、电子设备、仪器仪表
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
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
务;网络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电子产品销售;网络设备销
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仪器仪表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
修;通讯设备修理;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

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与上述关联方销售商品关联交易中,关联方均具备相应支
付能力;前期与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关联交易中,关联方均
具备充分履约能力。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允的
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交易价格和付款安排按照签订的合同条款执
行,结算方式主要是电汇。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


                             7
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
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了上述关联交易
的情况,认为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
展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和制度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预计增加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交易方自愿、公平
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
况,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上述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
议,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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