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提供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 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我们事前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了上述关联交易的情 况,认为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 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和制度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杨小虎 杨隽萍 钱育新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