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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通信: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12-07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 B 股

                        编号:临 2021-043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1、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电
   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
   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
        2、根据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可循环
   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5 亿元。
        3、公司及子公司拟将部分日常资金存放于财务公司,向财
   务公司存入的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上一年
   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 50%(含)。
         关联人回避事宜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
   董事回避了表决。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提
   高资金结算效率,且此次关联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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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
   会上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
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电科”)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A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董学思
    注册资本:58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993R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7H211000001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为财务公司的主要股东及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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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际控制人。
    经营范围包括: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
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
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
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
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
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
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
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业务。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总资产
904.83 亿元,净资产 105.51 亿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20.52 亿
元,净利润 11.18 亿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
    (三)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财务公司拟向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以
下主要金融服务业务:
    1、存款服务;2、结算服务;3、综合授信服务;4、其他金融
服务。
    (二)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
行同期限、同类型存款业务的挂牌利率;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
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财务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
行,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双方依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协商,
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整,同时不高于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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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
取的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本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财务公
司为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
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三)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双方
进行的存款服务交易金额做出相应限制,协议有效期内,每一日公
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
(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
50%(含)。
    (四)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
为人民币 5 亿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
保函、信用证、保理、融资租赁等业务。

    (五)本次金融服务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的
存贷款利率;提供的各项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
务费用水平;在授信额度期限内,公司可以随借随还,方便快捷。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提高资金
结算效率,且此次关联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
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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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6 名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对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在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
议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
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
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事项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公
司长远发展,协议内容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事项表决、审核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此议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有关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
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一)东方通信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东方通信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东方通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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