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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通信: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履职报告2022-04-30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履职报告


    作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度中,我们严

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东

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的规定,坚持勤勉、

尽责原则,坚持以认真、谨慎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深入了

解公司运作情况,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有效保证了董事会

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现将 2021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杨小虎先生:博士学历,现任浙江大学计算机应用系副教授、浙

版传媒独立董事。曾任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副教授、浙江浙大网新恒

宇软件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网新国际软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杨隽萍女士:会计学博士后,管理学博士,教授,注册会计师。

现任浙江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硕士生导师,浙江省科技厅

科技项目评审专家,杭州市财政专项评审专家等职务。

    钱育新先生:研究生学历,现任北京高朋(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

合伙人、主任;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江省律师协会公司与证券

专业业务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律师协会破产重整专业业务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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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大学管理学院校外导师;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校外导师;浙江

省省级金融顾问及多家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等职务。

曾任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浙江泽大律师事

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等职务。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应参加
   独立董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董事会次数


     杨隽萍               7                7                0              0

     杨小虎               3                3                0              0

     钱育新               3                3                0              0

 杨义先(已离任)         4                4                0              0

 张立民(已离任)         4                4                0              0

    注:原独立董事杨义先先生、张立民先生在报告期内已离任(任

期已达六年)。杨小虎先生、钱育新先生于 2021 年 9 月起任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1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均按时

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我们在历次会议上都能独立、客观、

公正地发表专业意见,积极参与议案讨论,谨慎进行投票表决。相关

表决结果如下:




                                     2
                                                      独立董事是
         会议届次                   日期                                   议案表决结果
                                                      否全部出席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1 年 2 月 7 日           是        同意,并通过了审议的全部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1 年 3 月 25 日          是        同意,并通过了审议的全部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1 年 4 月 28 日          是        同意,并通过了审议的全部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1 年 8 月 26 日          是        同意,并通过了审议的全部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1 年 9 月 15 日          是        同意,并通过了审议的全部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1 年 10 月 28 日         是        同意,并通过了审议的全部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1 年 12 月 6 日          是        同意,并通过了审议的全部议案。


           除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外,年度内,为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我们还通过电话、邮件、简报、网站等多种途径全

     面了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内部控制

     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

     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能结合各自专业

     优势,为公司战略发展积极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

     供专业依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于股份减持的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3
了《关于减持公司所持其他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我们对相关

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的独立意见为:同意。

    (二)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

配的预案》,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

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因此,我们的独立意见是: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

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

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的议案》,对议案所涉及的公司 2021 年预计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关联交易是因公

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遵循了公开、公平和公正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

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

性。

       我们的独立意见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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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增加 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预计增加的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交易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未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不影响公司运营的

独立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董事会对上述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予以

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的独立意见为:同意;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中国电子

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

认为: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事项

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协议内容客观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

响。董事会的表决、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我们的独立意见为:同意;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0 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5
况。

       我们的独立意见为:同意。

   (五)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通过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负责的核查后,我

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有关制度和法规,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各种债务担保,公司

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资金往来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担

保的情况。

    (六)关于董事会换届的情况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股东大会推荐周忠国先生等

9 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候选董事,其中杨小虎先生、杨隽萍女士、

钱育新先生和为候选独立董事。

    对该议案内容,我们认为:(1)符合实际情况。(2)候选人任职

资格合法。(3)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4)有利于公司发展。候

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身体状况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我们的独立意见为:同意。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等高管人员的任

职资格合法。(2)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3)总经理及其他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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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身体状况胜任所任岗位的职责要求,有

利于公司发展。

    我们的独立意见为:同意。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我们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

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其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

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在

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聘请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我们的独立意见为:同意;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

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对独立董事薪酬的调整是根据公司独立董事

的工作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上市

公司薪酬水平而确定的,此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有利于强化公司独立

董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的独立意见为:同意;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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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诚信;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各

专业委员会会议,能够做到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

策,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实质性的协助支持。

    2022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对公

司负责、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

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加强自身学习,特

别是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的法规

学习和理解;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

的沟通合作,凭借业务专长,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以促进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谢谢!




独立董事:


        杨小虎               杨隽萍              钱育新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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