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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通信: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评估报告2022-04-30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的要求,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通信”
或“本公司”)通过查验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
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
了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对财
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风险持续评估
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金融许可证编号:L0167H211000001)、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
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993R)的非银行金融机
构,依法接受银保监会的监督管理。
    企业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54 号院 4 号楼 4 层
    法定代表人:董学思
    注册资本:58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993R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7H211000001
    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14 日
    经营范围包括: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
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
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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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
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
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
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
信贷、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业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根据现代金融企业公司治理的要求,财务公司按照“三会分设、
有效制约、协调发展”的原则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
理层。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
公司组织机构。财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会,下设董事会、监事
会以及对董事会负责的战略、预算与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计、内控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授权公司总
经理及其经营班子对公司行使经营管理权,公司设置了司库部、金融
服务中心、资金管理部、投资部、资金结算部、风险管理部、综合管
理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审计与纪检
监察部等前、中、后台 12 个部门,组织机构的建设较为完善。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编制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构建了风险管理体系,各
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了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
各项业务的特点制定各自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
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操作中的各种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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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
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
    (三)控制活动
    1.信贷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
单位。财务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综合授信管理办法》
《授信业务担保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
管理办法》《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贷后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
了各类业务操作流程。
    财务公司对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金等不同信贷
担保流程、管理要求进行了统一明确规定,办理担保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信原则;商业汇票承兑及贴现业务按照“统一授信、审贷分
离、分级审批、责权分明”的原则办理。

    2.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
定了《资金管理办法》《金融同业授信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管理
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与操作流程,规范财务公司各项资金管理。财
务公司资金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安全性原则。通过规范资金账户管控、对合作同业机构有
效授信、将风控嵌入资金业务流程等,确保资金安全。
    (2)流动性原则。加强资金头寸管理,提高资金调拨效率,确
保满足资金流动性要求。
    (3)效益性原则。在符合监管要求并严控风险前提下,通过合
理配置和运作资金,努力提高资金收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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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资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办法》《公募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债
券业务管理办法》 股票投资管理办法》,投资业务主要包括新股申购、
股票二级市场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资管产品投资、银行理财
产品投资及国债逆回购业务等(不含股权投资业务),财务公司证券
投资业务遵循以下原则:
    (1) 规范操作、防范风险的原则。证券投资业务的开展应严格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遵循“制衡性、独立性、及时性”
的要求,谨慎甄选、规范操作。
    (2) 团队合作、分工负责的原则。强调投资团队的整体合作意
识,同时明确各项证券投资业务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所在业务领域的
研究、协调,并享有授权范围内的决策权限。
    (3) 分级授权、逐级决策的原则。证券投资业务以额度不同划
分不同层级的决策权限,分级授权、逐级决策 。
    4.结算业务
    财务公司制定了《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
资金结算业务相关制度及操作细则,对以转账方式办理集团成员单位
商品购销、劳务供应、资金调拨等经济事项相关的资金划转交易行为
进行了明确规定。财务公司开展结算业务遵循以下原则:恪守信用,
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公司不垫款;存取自由,为
客户保密;先存后用,不得透支。
    5.信息系统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信息系统运维管理
办法》等制度,规范应用系统的日常管理,明确运维流程及职责,确
保应用系统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各部门员工业务操作流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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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业务系统计算机操作权限。财务公司使用的应用软件是由北京软通
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软通动力集团财务公司管理系统,并由其提
供后续服务支持。截至报告公布前,财务公司系统运转正常,与软通
动力软件兼容较好。
    6.审计稽核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审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等
内控审计类相关制度,健全内部审计体系,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权
限,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工作目标是,推动国家有关经济金
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监管机构规章、集团公司规定及公司内部制
度的贯彻执行;促进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有效的风险管理、内控合规
和公司治理架构;督促相关审计对象有效履职,共同实现公司战略目
标。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通过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
构,明确内部控制管理执行机构、建设机构和监督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确保内部控制管理职责明确、权限清晰,确保内部控制体系得到有效
运行。公司目前建立 12 大类 167 项制度,形成一套科学、合理、有
效、适用的内控控制体系,完成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的全覆盖,确保
公司有活动就有管理,有管理就有制度,有制度就严格落实。

    三、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1.经营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总资产规模 1,084.02 亿元,
负债 978.22 亿元,所有者权益共计 105.80 亿元;2021 年度营业收
入 23.31 亿元,净利润为 12.69 亿元。
    2.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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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企
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财务公司章程规范经营
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3.监管指标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与风险控制要求,财
务公司经营业务,严格遵守了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的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 10%;
    (2)拆入资金余额不高于资本总额;
    (3)担保余额不高于资本总额;
    (4)投资比例不高于资本总额的 70%;
    (5)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高于 20%

    四、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 0 亿
元,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0 亿元。

    五、风险评估意见

    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
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情况。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
务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内控制度较为完善且有效;各
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
全,风险管理有效,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查、信息
管理风险控制体系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
    东方通信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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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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