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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通信: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2022-04-30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

等规章的要求,2021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勤勉尽责,积极

开展工作,认真、谨慎地履行有关审查、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进行相应调整,由二名独立董事(杨隽萍女士、钱育新先生)、

一名董事(楼水勇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

董事杨隽萍女士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4 次会议。

    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关于 2020 年度财务报

告的审计总结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或“中审众环”)提供的

《2020 年度审计总结》,认为:该审计总结范围完整、内容真实,

同意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总结出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并准时、

准确完成相关工作,确保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有序披露。
    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初稿,

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

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

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合理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经会计师事务所初审的 2020 年度财

务报告初稿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整体情况。

    2021 年 12 月 5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阅,认为:中审众环在从事公司 2020 年度审

计工作期间,其执行审计业务的团队人员具备执行审计业务所必需的

专业知识和相关资格,工作安排较为妥当,得出的审计结论能够比较

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为公司提供了良好、规范的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时,我们认为中审众环执行审

计业务的会计师及审计小组成员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

保持独立性的要求,能够在审计过程中保持应有的关注度和职业谨慎

性,可以胜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审

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审计

费用拟定为 79.03 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 20 万元人

民币,共计报酬 99.03 万元人民币。

    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关于 2021 年度财务

报告的审前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 2021

年具体审计计划,认为:该审计计划范围完整、时间安排较为合理,
同意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开展 2021 年审计工作,并准时、准确完

成相关工作,确保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有序披露。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1)评估公司聘任的外部审计单位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公司聘

任的中审众环在受聘从事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期间都能遵守职业道德

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能够在审计过程中保持应有的关

注度和职业谨慎性,并具备执行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资

格。

    (2)提出选择、聘用、解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经审计委员

会审查评估后,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3)与外部审计人员讨论外部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审计结果

以及有关会计和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就审计计划、审

计程序、审计结果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在审

计中存在其他重大问题。

    2、检查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内部审计条例》并审阅了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针对计划督查内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经审查,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未发现重大问题。

    3、督查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内控制
度的建立健全和内控工作的组织执行表示认可。2021 年,公司内部

控制建设按计划有序展开,经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已涵盖了公司经营

管理的主要方面,未发现重大遗漏。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符

合中国证监会等有关监管部门对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21 年度审计工

作的总结

     1、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审计小组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2 年 3 月 5 日期间

在公司进行年度审计,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向公司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中审众环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情

况

     中审众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执

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在本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

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

     3、审计工作计划与审计过程沟通情况

     中审众环与审计委员会协商确定了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的具体时间和计划安排。

     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与审计委员会、内审部、财务部相关人员

保持良好沟通,就审计进度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交
流。

    4、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价

    中审众环在 2021 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

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恰当的审计

证据。中审众环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

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做出的。中审众环执行公司年度审计

业务的会计师,勤勉、敬业、尽责,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在审计工作中,审计小组与公司相关部门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实事求

是了解公司真实情况,并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客观、合理的管理

建议书。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基本上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职行事,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执业经验,充分发挥

了审计委员会审查、监督之作用,确保了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的顺

畅进行,并对公司日常经营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专业支撑,进一步推

动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升并促进了公司的健康发展。


    审计委员会委员:


    杨隽萍             钱育新            楼水勇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