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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通信: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8-19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时 间 :2022年 8月 25日 下 午 14:30



 ■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方通信科技园A楼210会议室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 主持并宣布会议开始

二. 听取大会报告或议案

    (一)关于减持公司所持其他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

三. 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回答问题

四. 审议上述议案并进行投票表决

五. 宣读表决结果

六.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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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于减持公司所持其他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持公

司所持其他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包含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

式)择机减持公司所持的部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博创科技”)股份。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博创科技于 2003 年 7 月 8 日成立,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根据博创科技最新公告数据,

截至 2022 年 7 月 15 日,博创科技总股本为 261,736,043 股,公

司持有其 17,134,291 股,占比 6.55%。该部分股份不存在抵押、

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以及被查封、冻结等情形。

    (二)减持方案

    1、交易时间:自博创科技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

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2、交易数量及方式:交易数量不超过 523.4720 万股,占博

创科技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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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博创科技总股本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

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博创科

技总股本的 2%。

    若在本次计划减持期间,博创科技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

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计划减持比例不变,股份数量做相应

调整。

    3、交易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同时根据公司

在博创科技《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承诺函》所做出的承诺,减

持价格应不低于博创科技股票的上市发行价,如自博创科技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至减持公告之日起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二、减持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择机减持持有的部分博创科技股

份。由于证券市场股价波动性大,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

司将根据股份减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博创科技股价情况等情形决

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方式、时间、数量、价格的

不确定性,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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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减持事项董事会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

授权管理层择机减持部分博创科技股份事项。同意董事会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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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办法


    一、各项议案的通过,由股东以记名方式分别表决。
    二、股东在投票时请在表决表上注明该票所代表的股份数并
签名。
    三、每股为一票表决权,投票结果按股份数判定票数。表决
时,股东应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相应空格内打
“√”或“○”号。
    四、会议设监票人三名,其中两名为股东代表,一名为监事
代表;会议由计票人计票,由监票人监票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五、不使用本次会议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夹写规定外文字
或填写模糊无法辨认者,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六、在会议期间离场或不参与投票者,作弃权处理。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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