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开开实业:关于拟向关联方出售闲置房产的公告2015-04-25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15—010
          900943                     开开 B 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关联方出售闲置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向上海开

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开集团”)出售于 2012 年购入的

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129 弄 10 号二层房产(总建筑面积为

64.09 ㎡),本次转让的交易价格以不低于评估价值为基础且不得低

于当初买入的价格。

     ●开开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过

去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未与开开集团进行交易;亦未与其

他关联方进行过资产出售类别的相关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

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12 年为了商业网点的布局而购入该房产,但是至今为

止由于无法改变房屋为住宅的使用性质,一直处于闲置状态,为实现

企业利益最大化和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经与大股东协商后,开开集
团同意受让该房屋。

    开开集团持有公司 26.51%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此次交易行为构成公司的关

联交易。

    至本次资产转让时止,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未与开开集团或其

他关联方进行过相同类别交易。本次交易价格最终将以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价值为基础且不得低于当初买入

的价格。因此预计本次交易涉及金额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截止 2013

年底)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绝对值预计为 1.5%左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开开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开开(集团)

有限公司。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宁路 575 号 4 楼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号: 310000000045134

    成立日期:1996 年 6 月 28 日

    注册资本:341,410,000 元

    法定代表人:周祥明
       主要经营范围:衬衫,羊毛衫,针棉织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

皮革用品,纺织面料,家用电器,视听器材,工艺品(除专项规定),

制冷设备,收费停车场(配建),化工原料(除危险品),化工产品(除

危险品),自营和代理经外经贸部核准的公司进出口商品目录内商品

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自有

房屋出租(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关联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开开集团近三年发展状况良好,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99,698,313.90   1,708,535,292.76    1,766,888,478.56
净利润              28,382,842.36      26,100,935.49        67,799,912.04
资产总额           2,057,037,418.82   2,103,583,390.39    2,018,020,560.65
所有者权益合计      475,779,267.55      597,723,987.00      689,116,718.72

       3、开开集团与公司之间除日常关联交易外,不存在其他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4、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开开集团合并报表资产

总额 201,802.06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68,911.67 万元,2014 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 176,688.85 万元,实现净利润 6,779.99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公司 2012 年初从第三方处购得的,位于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129 弄 10 号二层 (总建筑面积为 64.09

㎡)。标的用途为住宅。

    该标的产权清晰且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权请求、判

决、不利权益、债务负担及任何第三人权利。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

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截至 2015 年 2 月 28 日的账面原值 4,100,000 元,

已计提折旧 357,041.52 元,账面净值 3,742,958.48 元(未经审计)。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房产进行

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书。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以不低于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不

动产项目评估报告》的评估总价且不得低于当初买入的价格,确定最

终交易价格。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按市场原则向开开集团出售南京西路房产,一方面有利

于公司回收资金、盘活资产。另一方面,根据前述交易和定价原则,

该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并无不利影响,对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而言属

公平合理。

    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室从维

护公司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出发,以本次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为
依据,进行本次出售的后续工作。授权范围包含并不限于规避转让过

程中或有的法律风险、签订交易合同,办理房产过户等相关工作。

    六、审议程序

    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向关联方出售闲置房产的议案》,该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

联董事盛佩英、周祥明、张翔华和郑著江对本项议案执行了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此项议案。本次关联交易无

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 3 名独立董事事前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

审阅,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