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天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0-04-23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以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公司第九届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桂良(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马朝臣和董事刘
青娥组成。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
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各次
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 年 3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2019 年第 1 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报告;
    4.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报告;
    6.关于支付 2018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7.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度预计情况的报
告;

       8.关于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向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二)2019 年 4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2019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
       1.《关于公司 2019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三)2019 年 7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2019 年第 3 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三年发展滚动规划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四)2019 年 9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2019 年第 4 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
   1.《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2019 年 10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2019 年第 5 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预算(草案)及有关情况说明 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9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六)2019 年 11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2019 年第 6 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及内部审计等方
面发挥了自身应有的监督指导和决策咨询作用。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

为公司提供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成员
与立信所会计师就 2018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
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存在重大问

题;经审核,公司实际向立信所支付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50 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2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相符;2019
年 12 月,审计委员会成员与立信所会计师就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
范围、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与沟通,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存在重
大问题。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
告,以及财务预算报告后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报告期
内,公司能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

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内部审

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落实相关工作,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
意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
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19 年,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
责。2020 年,我们将会继续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同
公司经营管理层、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的沟通,科学、有效地履行审
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