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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雁: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31  

						证券代码:600698(A 股)    900946(B 股)       公告编号:临 2020-022
证券简称:ST 天雁(A 股)    ST 天雁 B(B 股)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天雁”或“公司”)第九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等方式发出,湖南天雁现有 5 名监事,其中 4 名

监事参加了会议(监事董海洲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刘石

中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

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2022 年三年发展滚动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并认真阅读了报

告,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

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0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决议。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