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雁: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0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天雁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天雁”或“公司”)的独立董
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现基于独立判断,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修订<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修订《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订《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我们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并同意将此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
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在
2021 年为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能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良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公司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
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签字见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