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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电B股: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完成情况的公告2010-08-25  

						证券简称:东电B 证券代码:900949 编号:临2010-017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完成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 年8 月24 日接实际控制人浙

    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通知,浙能集团所属全资企业香港兴源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兴源”)自2009 年8 月25 日起12 个月内对公司股份实施增持

    期满。现将有关香港兴源增持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情况

    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电开发”)持有公司股份

    799,96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80%。浙电开发为浙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浙能集团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

    香港兴源为浙江兴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能集团持有浙江兴源投资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二、本次股份增持计划

    香港兴源自2009 年8 月25 日起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

    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三、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香港兴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569,9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 %。在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之前,香港兴源未持有公

    司股份。本次增持后,浙能集团通过浙电开发和香港兴源共计持有公司股份803,533,1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8%。

    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浙能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承诺,未减持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浙能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

    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浙能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就其豁免要约收购义

    务申请作出核准的决定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8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