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电B股: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0-10-25
证券简称:东电B 证券代码:900949 编号:临2010-020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于2010 年10
月25 日在杭州浙能大厦召开。有关召开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10 年10 月8 日登载于《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南华早报》和香港《文汇报》上。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42 名,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即
内资股股东,下同)5 名,流通股股东(即B 股股东,下同)37 名,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339,889,36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6.66%。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320,000,000
股,占公司内资股股份的100.00%;B 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9,889,366 股,占公司B 股股份
的2.88%,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毛剑宏主持。
二、议案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对《关于调整董事的议案》进行审议,并以记名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同
意免去张谦公司董事职务,由夏晶寒出任公司董事。
同意1,338,345,704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885 %(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
股,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B 股18,345,704 股,占B 股股东有效表决
股份数的92.239%);弃权1,543,662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115%(其中:B 股1,543,662
股,占B 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7.761%);反对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
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10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