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电B股: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1-03-29
证券简称:东电 B 证券代码:900949 编号:临 2011-008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1
年 3 月 21 日发出通知,并于 2011 年 3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5 名,实到
董事 15 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毛剑宏召集。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及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与浙能北仑、浙能嘉兴和浙能长兴签署<2011 年度台电关停机组替
代发电协议>的议案》
决议: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1 年度浙江省统调电厂发电计划
的通知》(浙经信电力[2010]681 号)和《浙江省小火电关停机组保留发电计划指标替代发
电管理办法》(浙经贸电力[2007]435 号),为落实台州发电厂关停机组 2011 年度保留发电
计划指标,同意公司与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
长兴发电有限公司签署《2011 年度台电关停机组替代发电协议》。
关联董事:毛剑宏、孙玮恒、王莉娜、曹路、夏晶寒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与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签署<2011 年度台电关停机组替代发
电协议>的议案》
决议: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1 年度浙江省统调电厂发电计划
的通知》(浙经信电力[2010]681 号)和《浙江省小火电关停机组保留发电计划指标替代发
电管理办法》(浙经贸电力[2007]435 号),为落实台州发电厂关停机组 2011 年度保留发电
计划指标,同意公司与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签署《2011 年度台电关停机组替代发电
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台州发电厂#2-#5 机组和#1、#6 机组(以下简称“台电关停机组”)分别于 2009
年 9 月和 2010 年 8 月实施关停。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1 年度浙江
省统调电厂发电计划的通知》(浙经信电力[2010]681 号),台电关停机组 2011 年度保留发
电计划指标电量共 39.366 亿千瓦时的上网电量。其中,公司委托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浙江国华”)替发上网电量 9.9 亿千瓦时。
有关台电关停机组 2011 年替代发电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关停机组电量替发关联
交易的公告》。
根据公司与浙江国华签署的《2011 年度台电关停机组替代发电协议》,浙江国华应按月
向公司支付差额电费。月度差额电费=当月实际替代上网电量×(浙江省物价局批复的台电
关停机组替代上网电量的上网电价-替代发电价格)。浙江国华的基准替代发电价格(含税)
为 330 元/千千瓦时。基准替代发电价格按秦皇岛煤炭网发布的发热量 5500 大卡/千克(山
西优混),市场煤平仓含税最低价格为 720 元/吨作为基准价计算。
为规避由于电煤价格波动对双方利益造成的风险,当秦皇岛市场煤平仓含税最低价格
(5500 大卡/千克)变动超过基准价 3%时,相应调整基准替代发电价格即相应变动 10 元/
千千瓦时。如当月某点市场煤平仓含税最低价格与最高价格相差超过 10 元/吨,则当月该点
煤价为平仓含税最低价格加 5 元/吨。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关停小火电机组 2011 年度发电量指标转让价格的通知》(浙价
资[2011]84 号),台电关停机组 2011 年替代上网电量的上网电价为 469.5 元/千千瓦时(含
税)。
经测算,如不考虑替代发电价格因煤价变动而做调整的情况,2011 年台电关停机组预
计可从浙江国华获得差额电费收入约 1.18 亿元(不含税)。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