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29日、9月30日、10月8日、10月9日、10月10日,浙江东 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日成交金额连续五个交易日逐日增加50%。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特作如下声明: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香港《南华早报》和香港《文汇报》为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报刊,如有需要披露的信息,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于第一时间在上述报刊进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