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由我向会议作 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请予审议。 一、2011 年工作回顾 2011 年,公司董事会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和严峻的行 业发展状况,积极依托股东单位的支持,审时度势,扎实落实股 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自觉接受监事会的监督,团结带领经营班子, 紧紧依靠全体职工,以投资发展为主线,以规范运作为基础,大 力推动转型升级和改革发展,督促经营班子克难攻坚,努力改善 经营管理,切实发挥董事会的战略决策作用。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投资发展取得突破性跨越 以成立新疆分公司和独资设立阿克苏能源开发公司为标志, 公司迈出了跨出省门实现跨区域发展的第一步。这两个公司的设 立,为公司参与新疆大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平台。一年多来, 公司对新疆阿克苏地区的能源结构、市场环境及政策条件等诸方 面因素进行了充分论证,以资源特色及产业特点为着力点,探索 一条与当地经济条件和产业发展相适应、清洁环保、高效节能的 能源开发模式,真正做到将“产业援疆”工作和促进公司发展紧 密结合,为公司今后在新疆的发展找准方向,理清思路。目前, 阿克苏纺织工业城能源项目的主体方案正在进行论证。为确保纺 织工业城招商引资工作,先期建设的纺织工业城一期集中供热工 程也于 2011 年 12 月初投运,按期实现对园区供热。 萧山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经过电厂多年前期工作的积 累,终于在这一轮浙江缺电的大背景下脱颖而出,被省政府列为 抢建保供电首批第一类燃气热电项目。公司董事会十分珍惜这来 之不易的机会,快速决策,大力推进萧山电厂二次发展。目前工 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均处于可控状态,确保实现省政府提出的 在今年迎峰度夏前完成机组投产发电的目标。 另外,萧山电厂供热改造工程、台州联源热力公司供热管网 项目努力克服政策处理、路由调整等困难,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长兴东南热力公司与远大中央空调合作,正式启动长兴非电区域 空调项目,真正意义上实现“供热、供冷、供热水”三联供。公 司参股的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 2 台 100 万千瓦机组在年内 陆续建设投产,公司新增权益装机容量 48 万千瓦。 (二)规范化运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年来,公司董事会共召开董事会及预备会议 11 次,提议 召开股东大会 1 次,审议议案近 30 项,组织董事、监事参加新 疆阿克苏及周边地区的考察调研等活动,有效促进董事、监事对 公司项目的全面了解,较好地保证了公司的科学决策。各专业委 员会和独立董事各司其职,全年共召开专业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 事会议 5 次。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指导、 督促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审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当年度公司经营责任制考核结果,核定下一年度高管年薪基数。 独立董事充分发挥独立作用,对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和年报工作发 表独立意见。 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参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制定《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突发事件处置管理办法》、《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针对 国家五部委出台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自今 年 1 月 1 日起在沪深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施行的要求,公司董事 会及早启动,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题培训和内 控诊断,并结合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修订。同时还组织到国内同行业先进 单位学习取经,寻找差距,改进不足。 继续一如既往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加强投资者关系和股东关系工作,保持与股东单位 的沟通协调顺畅,进一步增进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的友 好信任关系,共同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督促经营班子努力改善经营状况 公司董事会紧紧围绕股东大会制定的预算目标,以安全生产 和经营责任制考核为抓手,督促经营班子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基 础性工作,努力消化煤、油等一次资源价格上涨的不利因素,把 对经济效益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一年来,公司安全生产始终保持稳定,未发生轻伤及以上人 身事故,未发生一般以上设备事故、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公司 电厂均保持了连续长周期安全生产天数。 全年公司完成发电量 202.23 亿千瓦时,上网电量 190.02 亿 千瓦时,分别同比增长 6.69%和 7.55%;实现营业收入 86.14 亿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77 亿元,分别完成年度预算的 106.59%和 118.26%,实现每股收益 0.14 元/股。 公司在去年年初就对全年的情况作了一个较为准确的预判, 在安排年度预算时对煤价等一些重要的敏感性和不确定因素做 了一定的考虑。从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看,虽然实际标煤价仍高 于预算标煤价 31.46 元/吨,但预算完成情况依然总体较好。不 过与上年同期相比,虽然发电量依然保持增长且上网电价从 12 月份开始调整,但由于燃煤价格同比大幅上涨,公司电厂盈利空 间明显收窄,公司参股发电企业贡献的投资收益也同比减少 1.47 亿元。面对不利局面,公司和电厂经营班子进一步加强和 改善内部管理,切实发挥预算管理和经营责任制考核在提升企业 管理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和运行优化管理, 积极争取电量计划,努力在有利时机多发电。切实加强燃煤管理 和成本费用管理,努力降本增效。根据发电主业微利的实际情况, 公司积极挖掘电厂发电以外的价值,大力开拓供热市场,机组供 热呈现“量增利多”的好现象,全年实现蒸汽销售收入 1.93 亿 元,同比增幅达 47.06%。 (四)大力支持开展党建工作 公司董事会大力支持公司和电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将董 事会的战略决策作用与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有机结合,努力使党 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一年来,公司和电厂党组 织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全面履行监 督保证职责。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契机,进一步 推动规章制度体系建设。通过制度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初步建 立了一整套适合公司经营管理、符合上市公司需求的内部管理制 度。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扎实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专 项工作,结合企业不同特点,因企制宜地开展了一系列专项廉政 教育活动,全方位营造和倡导“我廉洁、我自由、我快乐”的企 业廉洁文化。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创建“五好党支部”活动, 本着“支部建在项目”上的指导原则,及时成立了阿克苏电厂项 目筹建处党支部,指导和协助支部开展民主选举、建立基本工作 制度等工作,使党支部工作在较短时间内步入正轨。 二、当前面临的主要形势和 2012 年工作安排 从总体上看,当前影响公司发展的有利因素较多,主要表现 以下两方面: 一是能源消费增速放缓,但电力供需矛盾短期内依然突出, 公司面临较好的效益空间。 受世界经济低迷影响,我国经济增长速度将有所放缓,同时 节能减排压力逐渐加大,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将促使能源消 费增长速度放缓。但需要引起重视的是,电力供需矛盾短期内仍 然突出,季节性、时段性电力供需矛盾依然存在。这其中有电煤 博弈的影响,也有新增装机容量速度低于电力需求增速的原因。 从电力电量平衡来看,今年将是我省电厂发电利用小时保持高位 的一年,在去年同比增加 400 多小时的基础上继续有所回升。目 前煤价在需求和政府调控双重作用下,连年上涨的势头得以缓 解,去年底国家上调了上网电价,在发电利用小时高位运行基础 上,这一限一增,为公司效益的提升创造了一定的空间。 二是我国能源区域格局调整加快,电力平衡模式转变,公司 获得新的发展空间。 根据我国一次资源分布与经济发展不均衡的状况,能源开发 重心逐渐西移,原有的电力就地供需平衡逐步向跨地区综合平衡 的供需模式转变,能源基地战略布局重大调整加快推进。从“十 二五”开始,我国将重点建设鄂尔多斯盆地、新疆、山西、蒙东、 西南五个综合能源基地,中西部将成为我国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的 “主战场”。目前公司已初步在新疆扎下了根,新疆广阔的发展 空间将给公司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将给公司未来的经营 带来潜在的深远影响。 2012 年董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内部控制为抓手,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董事会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为指 导,结合公司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各 项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在公司 本部、电厂、分、子公司深入开展内控体系的建设和评价工作, 梳理内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及时对发现的缺陷进行整改。根据 有关规定,董事会将与 2012 年年报同步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同时注册会计师将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 具审计报告。 进一步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规范运作意识,始终牢记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和违规责任的严重 性,促进公司自我规范的内生机制持续发挥作用。 (二)以投资发展为主线,增强公司发展后劲 充分发挥新疆分公司和阿克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平台作 用,以推进阿克苏纺织工业城能源项目为重点,并结合当地的煤 炭资源和天然气资源优势,根据不同地区资源禀赋,开展其他项 目的论证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当地政府和相关企业的战略合作, 为公司在新疆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全力以赴推进萧山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工程进度,坚持抢进 度不抢流程的原则,努力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在保安全、 保质量、保稳定的前提下,全力抓好施工建设,精心组织,科学 调度,合理安排,严格控制项目造价和工程质量,确保安全优质 地按期完成工程任务。着手实施长兴发电公司汽轮机通流部分改 造以及长兴发电公司、台州电厂脱硝改造等重大节能环保项目, 努力提高发电效益,改善环境质量,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实质性启动台州电厂关停机组资产处置工作,严格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通过招拍挂等方式,促进资产处置效益最大化,防止 国有资产流失。充分利用机组关停后的场地资源优势,研究扩建 的可行性,促进台州电厂可持续发展。 继续实施 30 万千瓦及以下机组供热改造,加快管网建设速 度,争取在建供热项目早投产、早见效。重视热用户集中区域的 研究,及早布局,抢占热负荷市场。除供热以外,深入挖掘电厂 发电以外的其他价值,突破围墙意识,与当地经济社会需求相结 合,促进发电企业基业长青。 加强证券市场研究,关注 B 股改革动态。深入研究上市银行 经营发展状况,结合公司资金需求,灵活调整持股策略。根据上 市银行的融资计划,做好参与配股的投资决策。 (三)以安全生产为基础,改善公司经营状况 督促经营班子把安全生产置于各项工作的基础位置,警钟 长鸣,常抓不懈,确保安全工作可控在控。坚持“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以各级正职为第一责 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开展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评级工作,加大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力度,超前预防,超前控制, 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推进本质安全化建设。高度重视并加强 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增强维稳工作敏感性,努力排化各种矛盾, 构建和谐社企关系。 全面做好生产经营管理,深入开展增收节支、挖潜增效工作。 坚持以增量保增收,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多发电。对内提高机组的 可调性和可靠性,对外积极争取电网调度和替代发电企业支持, 妥善落实计划电量和电量指标替发,高度关注、密切跟踪萧山天 然气热电联产机组的电价、气价政策,努力争取最优结果。继续 实施全面预算管理,从紧、从严、从细控制可控成本和各项费用。 加强燃煤成本管理,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合理高效安排资金,优 化债务结构,控制资金成本,确保公司资金链安全。 (四)以党风党建为保障,凝聚企业发展合力 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领导力提升企业发展力。重点抓 好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贯彻,深入开展 “争创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大力引导和推动公司和电厂领导人 员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继续深化基层党建工作,加 强文化强企建设,深化企业文化的培育和实践。坚定推进反腐倡 廉建设,增强风险防控力,进一步提高“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 规范性、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增强各级领导班子遵纪守法和廉 洁从业意识。 各位股东,本届董事会于 2009 年 4 月选举产生,即将任期 届满。面对今年繁重的工作任务,相信新一届董事会在股东大会 的正确领导下,一定能牢牢抓住机遇,坚持科学引领,推进全面 进步,为实现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由我向会议作 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请予审议。 2011 年,公司监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公司董 事会的积极配合下,按照年初股东大会的总体部署,紧紧抓住工 作重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较好地完成 了监事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力,做好重大决策 的监督工作。公司监事会通过列席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 对决策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在会议召开前, 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的内容,对提交的议案进行仔细的分析和研 究;在会议过程中,严格监督会议程序,确保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审议和表决;在会议结束后,密切跟踪决议的落实情况,确保贯 彻实施。2011 年,部分监事还参与了对新疆阿克苏及周边地区 的实地考察,共同促进了公司的科学决策。 监事会认为,2011 年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规范运作。监事会未发现董事、经营班子成 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法、违纪、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真审核公司财务报表,全面了解财务状况。为提高 监督效果,公司监事会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 独立董事的合作,合力把好财务质量关;另一方面,监事会积极 依托审计机构的力量,确保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1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均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在关 联交易的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 发表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1 年度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 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公司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 号)的要求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为加强年报编制期间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公司 按照年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格式做好 2011 年年度报告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登记工作。监事会认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得到较好实施,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 各位股东,本届监事会于 2009 年 4 月选举产生,即将任期 届满。展望 2012 年,公司改革和发展的任务依然繁重,对于监 事会来说,监督任务依然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坚信,新一届监 事会一定会按照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从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 益出发,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工作,切实履行好监督 职能,为实现股东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由我代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向会议作 201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请予审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11 年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一、认真参加董事会会议,履行董事职责 2011 年,我们认真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召 开董事会前我们通过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 料,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 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发 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我们也积极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 发展动态。充分利用自身业务专长,以及在各自熟悉领域的信息 优势,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特别是一年来,我们深入新疆阿 克苏及周边地区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当地经济发展和能源开发情 况,评估阿克苏纺织工业城等项目的发展前景,为公司投资决策 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除了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董 事职权外,还充分履行了法律法规赋予独立董事特有的职责,切 实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整体 利益。2011 年,我们对公司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均发表了 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公平、合理,未发 现侵犯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加强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在年报工作中的独立作用 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们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层对本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在召 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与会计师事务所召开见面会沟通初审 意见,并按要求以书面方式做出记录。同时我们对董事会召开的 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 进行了严格审查,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四、以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为工作平台,进一步做深做细独立 董事工作 作为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委员,我们认真参加董事会 各专业委员会会议,切实履行职能。特别在审计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的情况下,我们的职责更为 重大。 (一)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监督作用 我们认真审核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切实履行年报工作规 程,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出具 书面意见;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并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 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再次出具书面意见;审计委员会在将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同时,还就会计师事务所完 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了全面客观的评价,并 提出下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二)认真做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 我们认真听取经营责任制年度考核情况的汇报,根据公司 经营责任制考核办法,核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当年的年薪兑现工 资和下年度的年薪核定基数。 五、对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评价 公司上下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工作,积极配合我们履行职责。 一年来,公司确保了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及时向 我们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定期通报公司情况,为我们顺利开展 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随着本届董事会的任期届满,我们的工作也将告一段落。根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独立董事任期的有关规定,部分独立董事将不 再连任。展望 2012 年,公司改革和发展的任务依然繁重,我们 坚信,新一任的独立董事一定会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 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 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做出新的贡献。 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作如下报 告,请予审议。 一、基本概况 2011 年度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 202.23 亿千瓦时,上网电量 190.02 亿千瓦时,分别完成年度预算的 108.05%和 108.94%,实 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2.77 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18.26%,每 股收益 0.14 元,较好地完成了股东大会制定的经营目标。 参股单位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两台 100 万千瓦机组 分别于 2011 年 6 月份、10 月份投入商业运行,新增权益装机容 量 48 万千瓦;参股单位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4 生态 小机组 0.4 万千瓦机组于 7 月份投入商业运行,新增权益装机容 量 0.1 万千瓦。 截止 2011 年底公司的权益装机容量 491.18 万千瓦。 二、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状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1、资产负债表日子公司情况 合并会计报表范围与上年度相比增加了两个单位,分别 是“东电新疆阿克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浙江东南发电股 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011 年度 12 月 20 日公司出资 1 亿 元成立了“东电新疆阿克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比例为 100%;12 月 19 日成立“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 司”,新建公司主营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 2、资产负债表日合并报表财务状况 2011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147.91 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3.74 亿元;负债总额 55.46 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0.88 亿元;所有者权 益 92.45 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2.86 亿元,其中归属母公司的 股东权益 88.28 亿元, 比上年同期减少 2.89 亿元。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有所减少,主要 减少原因是(1)归还了长期借款,资产、负债减少。(2)投资 的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和光大银行四家上市公司的股 权,期末公允价值与去年同期相比出现大幅度下降,对公司的资 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有较大影响。 有关资产、负债、权益详细增减变化情况详见附件。 有关资产运营指标列示如下: (1)资产负债率为 37.50%,比期初 37.15%提高 0.35 个百分 点; (2)净资产收益率(加权)3.1087%,比期初 5.6425%下降 2.5338 个百分点; (3)流动比率 0.63,与期初的 0.70 下降 0.07; (4)速动比率 0.51, 比期初的 0.59 下降 0.08; (5)总资产周转率 0.58,比期初的 0.49 上升 0.09 (次); 依据以上营运指标,综合反映公司以下经营状况: ---总体经营稳健,短期偿债压力加大。公司连续两年资产 负债率维持在 40%以下,资产负债率总体较低。但流动比率和速 动比率呈下降趋势,今年为三年来的较低值。2012 年公司一年 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达 11.49 亿元(其中母公司口径为 8.043 亿 元),短期的偿债压力增加。 ---发电主业的盈利能力逐步下降。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 益均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 三、经营业绩 公司所属电厂及控股子公司煤机年发电平均利用小时为 6548.23 小时, 比上年同期 6127.05 小时增加 421.18 小时,天 然气机组利用小时 2997.17 小时,比上年同期的 1607.37 小时增 加 1389.80 小时。营业总收入 86.14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 77.81 亿元增加 8.33 亿元,增幅 10.70%,营业总成本 85.03 亿元,比 上年同期的 74.85 亿元增加 10.17 亿元,增幅 13.59%,净利润 2.78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 5.43 亿元减少 2.65 亿元,降幅 48.80%。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年度预算指标比较分析如下: (一)技术经济指标 1、发电量:全年煤机机组完成发电量 178.11 亿千瓦时,完 成年度预算的 107.14%;完成上网电量 166.41 亿千瓦时,完成年 度预算的 107.97%。天然气机组完成发电量 24.12 亿千瓦时,完 成年度预算的 115.25%;上网电量 23.61 亿千瓦时, 完成年度预 算的 116.30%。 2、综合厂用电率:本年实际为 6.04%,比预算的 6.80%下降 0.76%。 3、供电煤耗:公司煤机平均供电煤耗为 332.94 克/千瓦时, 比预算的 335.75 克/千瓦时下降 2.81 克/千瓦时。 (二)电价调整 1、年度内调整的上网电价(含税价)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省电网统调电厂上网电价等有 关事项的通知》(浙价资[2011]383号),自2011年12月1日起, 浙江统调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含税)。 公司涉及的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千瓦时(含税) 调整前上网电价 调整后上网电价 台州发电厂 0.4515 0.4765 萧山发电厂 0.4508 0.4758 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 0.4434 0.4684 (三)收入及成本、费用 1、收入: 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86.14 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6.59%。 实现发电业务收入 82.74 亿元,占营业总收入的 96.05%, 完成年度预算的 106.28%。其中煤机机组发电收入 68.39 亿元, 占发电业务收入的 82.66%,比年度预算增加 3.45 亿元,完成年 度预算的 105.32%;天然气机组发电收入 14.35 亿元,占发电业 务收入的 17.34%,比年度预算增加 1.44 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11.12%。 煤机机组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1)煤机机组上网电量:全年实际完成上网电量 166.41 亿 千瓦时,与年度预算相比增加 12.28 亿千瓦时,完成年度预算的 107.97%,增加收入 4.90 亿元。 (2)煤机机组平均上网电价:全年平均实际上网电价 399.02 元/千千瓦时(不含税,下同)。由于发电量的结构变化,使实 际平均上网电价比年度预算的平均电价 399.29 元/千千瓦时下 降了 0.27 元/千千瓦时。平均上网电价的下降使收入减少 0.04 亿元。 (3)容量电费 1.99 亿元,与预算的 3.399 亿元相比减少 1.41 亿元。容量电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11 年度台电关停机 组替发电协议》的有关规定,年度内替发电量减少和燃煤价格上 涨导致实际得到的电费补偿收入减少。 2、成本及费用: 全年实现营业总成本 85.03 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6.18%。 实现发电营业成本 76.57 亿元,比预算的 70.61 亿元增加 5.96 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8.44%。其中:煤机机组成本 64.03 亿元,占发电业务成本的 83.62%,比预算增加 4.89 亿元,完成年 度预算 108.27%。天然气机组成本 12.54 亿元,占发电业务成本 的 16.38%,完成年度预算的 109.33%。 (1)燃料成本: 其中,煤机燃料成本:全年实际发电燃料成本为 50.81 亿 元, 与预算的 45.83 亿元(不含场损 388.97 万元)相比增加 4.98 亿元,完成预算的 110.87%。 ――实际发电标煤单价为 917.06 元/吨,比年度预算的 885.60 元/吨上升 31.46 元/吨,增加燃料成本 1.74 亿元; ――完成发电量 178.11 亿千瓦时,比预算 166.24 亿千瓦时 增加 11.87 亿千瓦时,多耗用标煤 36.95 万吨,增加燃料成本支出 3.27 亿元; ――平均供电煤耗 332.94 克/千瓦时,比预算的 335.75 克/ 千瓦时下降 2.81 克/千瓦时,少耗用标煤 0.43 万吨,减少燃料成 本 0.03 亿元; 以上三因素中可见,燃料总成本的上升主要是受燃煤价格上 升及发电量增加所致。今年公司平均原煤价为 670.16 元/吨,比 年度预算核定的原煤价上升 21.61 元/吨。 天然气机组燃料成本:全年发电共耗用天然气 4.70 亿立方 米,计 9.89 亿元,完成年度预算 109.99%。 (2)固定费用: 全年固定费用实际数为 15.87 亿元,比预算增加 0.12 亿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77%。其中煤机机组 13.22 亿元,天然气机 组 2.65 亿元。 (3)管理费用:全年实际发生额 3.71 亿元,比预算减少 0.42 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89.83%,下降 10.17 个百分点,管理费用 年度内有较大幅度下降,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4)财务费用:全年实际发生 2.48 亿元, 比预算减少 0.17 亿元,完成年度预算 93.70%。其中利息支出 2.54 亿元,利息收入 0.07 亿元。财务费用降低主要是由于利息支出比预算减少 0.13 亿元。 (5)投资收益:全年取得投资收益 2.36 亿元,超年度预算 0.57 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31.75%。投资收益超额完成年度预 算,主要一是转让了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获得投资收益 0.65 亿元,比预算增加 0.19 亿元;二是浙江嘉华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年内两台 100 万机组投产,实际产生投资收益 0.80 亿元, 比年度预算增加 0.31 亿元。 (6)营业外支出净额-0.16 亿元,比预算增加 0.07 亿元。其 中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831 万元。 (四)利润总额及净利润 2011 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3.30 亿元,比预算增加 1.02 亿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 144.68%;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2.77 亿元,比预 算增加 0.43 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18.26%。 超额完成利润总额主要因素分析如下: 增利因素: (1)上网电量增加。一是煤机机组上网电量比预 算增加 12.28 亿度,增加收入 4.90 亿元,扣除变动成本后,增 加利润总额 1.63 亿元;二是天然气机组上网电量比预算增加 3.31 亿度,增加收入 2.10 亿元,扣除变动成本后,增加利润总 额 1.08 亿元。(2)供热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利润增长,比预算 增加利润总额 0.80 亿元。3)投资收益完成年初预算的 131.75%, 增加利润总额 0.57 亿元。(4)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降低,增加 利润总额 0.59 亿元。 减利因素:(1)燃煤价格比年初预算有较大幅度上升。年 初预算标煤单价 885.60 元/吨,实际为 917.06 元/吨,比预算上升 31.46 元/吨,减少利润总额 1.74 亿元。(2)容量电费 1.99 亿 元,完成预算 3.399 亿元的 58.68%,减少利润总额 1.41 亿元。 四、现金流量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9,643.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107,392.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30,711.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52,815.80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42.9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822.1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3,465.24 其中外币存款 美元 3.24 欧元 135.19 本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量 10.73 亿元。现金流入主要 是销售商品等收到的现金 100.76 亿元,现金流出主要是购买商 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7.00 亿元。每股现金净流量 0.53 元/ 股,比上年的 0.54 元/股下降 0.01 元/股,基本持平。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量-3.07 亿元。现金流入主要是收回 投资及取得投资收益 4.30 亿元,其中收回对浙江省天然气开发 有限公司投资 1.13 亿元,取得收益 0.65 亿元。金融股权单位分 红 0.58 亿元,其他单位分红 1.94 亿元。现金流出主要是购建固 定资产等长期资产 6.43 亿元,投资支付的现金 1.066 亿元,其 中支付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资本金 1.056 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5.28 亿元。现金流入主要是年 度内借入资金 12.45 亿元。现金流出主要是归还借款本金 12.60 亿元,分配股利及偿还借款利息等 5.15 亿元。 公司 2011 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介机构审计,真实、完整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年度财务报 告的基本内容详见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2011 年度资产、负债、权益主要项目变动情况 附件: 2011 年资产、负债、权益主要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末数 期初数 项 目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资产总额 1,202,741 1,479,147 1,235,754 1,516,570 其中:货币资金 42,729 73,465 35,698 49,643 应收账款 29,671 61,254 29,554 63,89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04,220 304,220 344,840 344,840 长期股权投资 268,771 190,418 265,067 199,191 投资性房地产 2,058 2,058 2,162 2,162 固定资产 455,408 721,097 500,183 785,579 在建工程 18,425 21,113 1,857 2,754 工程物资 651 651 402 402 固定资产清理 1,918 1,918 1,918 1,918 无形资产 24,881 29,633 25,442 26,351 长期待摊费用 2,192 2,192 2,514 2,514 递延所得税资产 9,076 11,810 9,058 11,859 负债总额 330,969 554,637 332,557 563,435 其中:短期借款 50,000 124,500 20,000 84,000 应付票据 10,000 10,000 应付账款 16,505 33,394 23,749 36,350 应付职工薪酬 11,326 11,378 11,756 12,068 应交税费 2,873 7,712 5,218 8,790 其他应付款 3,822 6,271 5,783 7,267 长期借款 101,500 191,500 181,930 300,430 递延所得税负债 50,890 50,890 61,199 61,199 其他非流动负债 3,189 3,189 3,570 3,570 少数股东权益 41,742 41,461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 871,771 882,768 903,197 911,675 其中:资本公积 342,289 343,687 372,754 374,152 盈余公积 140,856 140,856 138,339 138,339 未分配利润 187,626 197,226 191,104 198,184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及股东权益的主要增减变化情况分析如 下: (一)合并资产项目增减变化情况 1、货币资金:期末 73,465 万元,比期初增加 23,822 万元。 主要增减变动项目:(1)经营活动中产生现金净流入 107,393 万 元。其中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1,007,554 万元,购买商品支付的 现金 770,034 万元。(2)投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出 30,712 万元。 其中收回投资及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2,996 万元,购建固 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现金 64,289 万元,对外投资支付的现金 10,660 万元。(3)筹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出 52,816 万元。其中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现 金 124,500 万 元 , 偿 还 债 务 本 金 支 付 现 金 126,000 万元,分配股利、偿还债务利息等支付现金 51,466 万 元。 2、应收账款:期末数为 61,254 万元,比期初减少 2,645 万 元。其中 53,279 万元为向浙江省电力公司应收未收的电费。 3、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期末数为 304,220 万元。为公司持 有的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在 2011 年最后 一个交易日的市价。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2011 年末公允价值与投资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期末公允价值与 投资项目 股份数 投资成本 股价 期末公允价值 投资成本差额 招商银行 60,616,816.00 141,938,726.39 11.87 719,521,605.92 577,582,879.53 交通银行 184,983,188.00 376,546,805.50 4.48 828,724,682.24 452,177,876.74 兴业银行 78,840,000.00 206,590,000.00 12.52 987,076,800.00 780,486,800.00 光大银行 176,000,000.00 312,000,000.00 2.88 506,880,000.00 194,880,000.00 小计 1,037,075,531.89 3,042,203,088.16 2,005,127,556.27 4、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为 190,418 万元,比期初数减少 8,773 万元。增减项目(1)向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出资 10,560 万元,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按权益法核算计入长期 股权投资 7,960 万元,投资分红 10,837 万元。(2)浙江浙能兰溪 发电有限公司按权益法核算计入长期股权投资 2,274 万元,投资 分红 5,469 万元。(3)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按权益法 核算计入长期股权投资 166 万元,投资分红 2,500 万元。(4)收 回对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11,300 万元。(5)安徽兴皖矿业有限公司按权益法核算计入长期股权投 资 275 万元。(6)浙江浙能运输贸易有限公司按权益法核算计入 长期股权投资-82 万元。(7)长兴远大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按权益 法核算计入长期股权投资 86 万元。(8) 浙江长兴捷通物流有限 公司按权益法核算计入长期股权投资 95 万元。 公司年末长期股权投资占净资产的比例 21.57%。明细列示 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成本 持股比例 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000 万元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2000 万元 5.78% 台州市凤凰山庄有限公司 500 万元 14.28% 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57 万元 11.00% 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 76925 万元 24.00% 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37860 万元 25.00% 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1138 万元 25.00% 安徽兴皖矿业有限公司 1350 万元 30.00% 浙江浙能运输贸易有限公司 3750 万元 25% 浙江长兴捷通物流有限公司 5497 万元 42.05% 长兴远大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200 万元 20% 5、固定资产:期末净值 721,097 万元,比期初减少 64,482 万元。主要为(1)年度内计提折旧 79,982 万元。(2)本期由在 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值为 10,806 万元。 6、在建工程:期末数 21,113 万元,其中台州电厂期末 1,469 万元,萧山电厂期末 16,956 万元,子公司期末 2,688 万元。萧山 电厂供热改造及热电联产项目期末为 16,676 万元。 7、工程物资:期末数为 651 万元。全部为专用材料。 8、无形资产:期末数为 29,633 万元。其中台州电厂土地使 用权 13,065 万元, 萧山电厂土地使用权 11,599 万元, 浙江浙能 长兴发电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 4,569 万元,计算机软件 400 万元。 本期摊销无形资产 869 万元。 9、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为 2,192 万元。全部为萧山电厂 天然气机组长期运行维护费用。 10、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为 11,810 万元。其中: (1) 浙 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等可弥补亏损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 2,694 万元。(2) 尚未发放的工效挂钩工资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 1,848 万元。(3)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 7,268 万元。 (二) 负债项目增减变化情况 1、短期借款:期末数 124,500 万元。其中 122,500 万元为 信用借款。 2、应付账款:期末数为 33,394 万元。其中(1)期末应付未 付燃料款 23,990 万元。(2)应付未付的工程及设备款 5,062 万 元。 3、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为 11,378 万元。其中应付未付工 资 7,394 万元,应付未付的社会保险费 3,426 万元。 4、应交税费:期末数为 7,712 万元。其中未缴增值税 5,117 万元,未缴所得税 568 万元。 5、其他应付款:期末数为 6,271 万元。其中未付的工程押 金、质保金 2,149 万元,工程暂估 2,551 万元。 6、长期借款:期末数为 191,500 万元。 借款条件 余额 信用借款 34,000 万元 质押借款 157,500 万元 7、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数为 50,890 万元。其中(1)可供 出售的金融资产变动收益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 50,128 万元。(2) 以前年度政府拨款不征税收入形成资产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 762 万元。 8、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数为 3,189 万元。分别为(1)台 州发电厂于以前年度收到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4,200 万元,累计摊 销 1,400 万元,余额 2,800 万元。(2)台州发电厂于以前年度收 到五期工程厂界噪声治理工程专项资金补助 350 万元,累计摊销 53 万元,余额 297 万元。(3)台州发电厂于以前年度收到废水 整治项目专项资金补助 100 万元,用于四期污水处理, 累计摊销 8 万元,余额 92 万元。 (三)股东权益增减变化情况 1、股本:与上年度相比无变化。 2、资本公积:期末数 343,687 万元。本年度减少 30,465 万 元。系将本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减少 40,620 万元 扣除递延所得税负债 10,155 万元后的余额。 3、盈余公积:期末数为 140,856 万元。全部为法定盈余公积。 增加数 2,517 万元是按本期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的法定盈余 公积。 4、未分配利润:期末数为 197,226 万元。比期初减少 958 万 元。其中增加数为本期实现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7,689 万 元。减少数为根据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分配的普通股股利 26,130 万元,计提本年度法定盈余公积 2,517 万元。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公司 2011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作如下 报告。 2011 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 291,564,884.38 元(母公司口 径,下同),净利润 251,693,179.78 元。按 10%的比例提取盈余 公积 25,169,317.98 元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 226,523,861.80 元。公司 2011 年底累计可分配利润 1,876,264,037.23 元(其中 2008 年以前未分配利润 832,943,446.34 元)。2011 年度分配 2008 年以前的未分配利润,按每股 0.06 元(含税)进行利润分配, 按公司总股本 20.1 亿股计算,共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 1.206 亿元。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11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 2012 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48 号的规定,现就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统称“会计师事务 所”)从事 2011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总结如下,请予审议。 一、年审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在进场审计前,书面提供了 2011 年度审计工 作计划,明确了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审计重点。在此基础 上,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签署了《2011 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 根据审计计划,2011 年 11 月 21 日至 12 月 2 日,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11 年 1-10 月的财务状况进行预审,期末审计外勤 从 2012 年 2 月 6 日开始至 2012 年 2 月 17 日结束,审计报告初 稿于 2012 年 2 月底提交给公司。 为配合做好年审工作,审计委员会在期末审计进点前,对公 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同意在此财务会计报 表的基础上进行 2011 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 二、年审情况 2011 年年报审计是我国新审计准则实施的第一年,会计师 事务所在年报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新审计准则要求开展审计,审 计内容包括 2011 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 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审计范围涉及公司本部及所属分 公司、发电厂、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 2011 年度的财务 报表、账册、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 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委员会始终保持持续沟 通,并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按照约定时限提交审计报告。2 月 23 日,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出 具了审计初稿。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会议,听取会 计师事务所作关于 2011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计委员会 和独立董事认为,经审计后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审工作的评价及下年度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的建议 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 2011 年报审计服务工作 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 了公司委托的审计任务,拟继续聘请两家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其中,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12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服务,年审费用为 120 万元。根据国家五 部委出台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自今年 1 月 1 日起在沪深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施行,注册会计师应对公司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的要求,拟聘请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12 年度的内控审计服务,内 控年审费用为 115 万元。 请各位股东审议。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的有 关规定,现就以下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 务合作协议》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 服务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浙能集团”)持有其 86%的股权。自 2006 年起,公司与财 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 根据该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 同)提供 35 亿元授信总额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时,存款利 率应不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存款基准利率;公司向财务 公司贷款时,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同期同档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且 不低于其他金融机构能够给予公司的优惠条件,也不低于财务公 司给予同等信用级别的其他客户的优惠条件。 鉴于协议至 2012 年 9 月即将到期,建议股东大会同意公司 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协议期限三年。 二、与浙能集团科技工程与服务产业分公司签订《能源服务 合作框架协议》 自 2009 年起,公司与浙江兴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 能兴源”)签署《能源服务合作框架协议》,由浙能兴源(含其下 属控股及管理的各专业化子公司)向公司提供能源服务业服务。 2011 年,浙能集团根据板块化运营的需要,成立科技工程与服 务产业分公司,具体履行能源服务板块管理职能,对包括浙能兴 源在内的板块运营企业进行资源整合并进行归口管理。 鉴于公司与浙能兴源签署的《能源服务合作框架协议》至 2012 年 3 月即将到期,为更好地便于接受能源服务业服务,建 议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与科技工程与服务产业分公司签订《能源服 务合作框架协议》,期限三年。 根据该协议,科技工程与服务产业分公司收取的服务报酬或 价款由双方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水平、按照公平交易的原则协商 确定,并且应不高于其向其他发电厂提供同类服务或供应同类物 资的价格水平,也不高于双方在商定价格时,公司在一般市场上 可得到的价格水平。 三、台州市海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华隆电力工程有限 公司承揽浙能集团所属能源及相关环保企业的部分检修维护运 行承包业务 台州市海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公司”)和 浙江华隆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隆公司”)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主营电力及机电设备安装、检修、修造、运行维护等 业务。 浙能集团为浙江省省级能源类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和浙 江省最大的能源企业。为获得经济效益,抢占市场份额,海天公 司和华隆公司有必要在其业务资质范围内,承揽浙能集团所属能 源及相关环保企业的部分检修维护运行承包业务。鉴于该等业务 的市场化程度较高,海天公司和华隆公司的服务报酬或价款按照 当时的市场价格水平收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股东大会在 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放弃对本议案的表决权。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一:金融服务合作协议 附件二:能源服务合作框架协议 附件一: 金融服务合作协议 本协议由下述双方于杭州签署: 甲方: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 (1) 甲方系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愿意在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依法为其所在企业集团 内的成员单位提供全面、可靠的金融服务,并通过资金集中管理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 (2) 乙方为甲方所在企业集团的成员单位,愿意选择甲方为办理信 贷、结算、投行等业务的金融机构之一。 为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作协议如下: 1、建立广泛而密切的金融业务合作关系 1.1 双方为致力推动全面新型的合作伙伴关系而共同努力,在各自 的业务范围内积极寻求广泛而密切的业务合作,共同增强风险防范能 力。 1.2 双方一致同意以积极、务实、渐进的精神,稳步推进各项业务的 合作。 1.3 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依据公平合理、诚 实信用的原则开展业务合作。 2、金融服务合作内容 2.1 存款业务 (1) 存款业务内容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单位协定存款、单位 通知存款等。 (2) 存款利率按不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存款基准利率计息。 (3) 乙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甲方账户上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 15 亿元 2.2 贷款业务 2.2.1 授信额度 甲方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拟向乙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 35 亿元授信 总额度,其中包括: (1) 10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包括临时贷款、短期和中期流动资 金贷款、流动资金循环贷款等; (2) 11 亿元项目贷款额度,包括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等固 定资产贷款业务服务; (3) 10 亿元贴现贷款额度、2 亿元的保函额度、2 亿元的电子银行 承兑汇票额度。 2.2.2 贷款利率 (1) 贷款利率在同期同档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向乙方及其控 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优惠应不低于其他金融机构能够给予乙方及其 控股子公司的优惠条件,同时也不低于甲方能够给予与乙方及其子公 司同等信用级别的其他客户的优惠条件。 (2) 除利息外,甲方不收取其他费用。 2.2.3 贷款的取消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乙方有权根据其实际需要就贷款事项 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可根据自身运营情况自行决定并另行与乙方及 其子公司签署贷款合同,并有权取消贷款总额度内的任何未使用的贷 款额度,乙方无需支付任何形式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 2.3 票据业务 (1) 甲方应在其提供的授信额度内为乙方提供 12 个月内电子银行承 兑汇票贴现服务。 (2) 开立承兑汇票免收保证金。 (3)贴现利率在同期同档银行贴现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向乙方提供的 贴现优惠应不低于甲方能够给予与乙方及其子公司同等信用级别的 其他客户的优惠条件,同时也不低于甲方能够给予其他客户的优惠条 件。 2.4 担保业务 (1) 在甲方提供的授信额度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双方另行 签署的担保协议的条款与条件为乙方的交易提供担保。 (2) 如乙方要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为乙方的交易提供担保。 2.5 结算服务 (1) 甲方可为乙方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日常 结算业务。乙方在银行收入账户的款项应根据乙方的指令划入乙方在 甲方开立的结算账户。 (2) 甲方将传统结算业务手段与先进的电子技术相结合,为乙方提供 电子支付、资金归集、资金监控等多项资金管理服务。支付结算一般 通过网上支付,在网络通顺、乙方支付命令要素填写正确完整的前提 下,甲方应保证即刻到帐。如遇突发事件,甲方应接受电话、传真及 柜面业务,按时完成乙方的结算业务,尽最大努力减少对乙方对外支 付的影响。 (3) 甲方应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及时向乙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 账单,便于核实。 2.6 财务顾问服务 甲方承诺将凭借其丰富的融资经验和专业技术人才优势,根据乙方要 求协助乙方加强债务风险管理,并在项目融资、银团贷款安排等方面 提供服务,并按优惠费率收取费用。 3、甲方的承诺和保证 3.1 甲方承诺乙方有权按规定自由支取所存款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 甲方应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按承诺的优惠费率收取费用。 3.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贷款和各项金融服务的优 惠应不低于其他金融机构能够给予乙方的优惠条件,同时也不低于甲 方能够给予其他客户的优惠条件。 3.3 为实现服务便利,甲方应指派专门人员,负责协调和解决在合作 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3.4 对于乙方的贷款申请,甲方应在 3 个营业日内予以回复。 3.5 对于已发放的贷款,乙方可以提前还款,且提前还款不视为违约, 甲方不收取违约金、补偿金和其他费用。 3.6 甲方应恪守信用,保证按期足额支付存款利息,并到期支付存款 本金,但乙方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时,应按相关规定的时 间提前通知甲方。 4、乙方的承诺和保证 4.1 乙方同意在甲方处开立结算账户,但该结算账户的开立并不意味 着乙方所有的金融服务都由甲方提供,乙方有权选择其它金融机构提 供此类服务。 4.2 乙方应向甲方按时、足额支付本金、利息及服务费用。 4.3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选择甲方作为其融资业务的优先办理机 构,并优先作为办理贷款、票据承兑、贴现以及承诺和保函等各种融 资业务的金融机构,具体负责筹划、组织和保证乙方及其控股子公司 资金的充足供应。 5、风险控制 5.1 信息披露 (1) 任何一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审慎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并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的 3 个月内向另一方报送上一年度经注册 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 表、非现场检查指标考核表,上述会计报表应真实准确地反映双方在 该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但甲方应每月向乙方提交月度会计报表。 (2) 任何一方减少注册资本或发生其他对其运营能力可能产生不利 影响的事件发生,如分立、合并、兼并或被兼并、托管、诉讼等情形, 需事先通知另一方。 5.2 风险控制措施 5.2.1 甲方应加强风险管理及控制,业务经营遵循下列资产负债比 例: (1) 资本充足率不低于 10%; (2) 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3) 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4) 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40%; (5) 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30%; (6 ) 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20%。 5.2.2 一旦甲方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 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或其他被人民银行责令整顿的情况时,为保 护乙方存款资金的安全,乙方可采取以下特别措施,直到甲方情况得 到改善并达到乙方满意的程度: (1)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指示,在 2 个营业日内将乙方的全部存款转至 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2) 暂停与乙方有关的所有结算业务。 6、 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未遵守本协议的规定,并因此使对方 遭受损失时,均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一方未遵守本协 议的规定是由于对方未遵守有关合同的规定所致,则该方应免于承担 本协议项下的赔偿责任。 7、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由双方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 则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8、其他 8.1 本协议自满足(1)、(2)之日起生效: (1)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 经乙方股东大会批准。 8.2 本协议有效期 3 年。在有效期满之日前 15 日,经双方协商一致, 可以签订展期协议。 8.3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乙方和甲方各执二份。 (以下无正文)签署: 双方已促使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甲方: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 日期: 附件二: 能源服务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工程与服务产业分公司(以下简 称为“乙方”) 为满足甲方规范化、集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降低运行成本,充分发挥乙方在能源服务方面的专业化、规模化、信 息化的优势,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 协议”)。 本协议中,“甲方”包括甲方全资及控股各发电厂、全资及控股 子公司; 本协议中,“乙方”包括乙方下属控股及管理的各营运公司。 ⒈ 乙方的服务范围和要求 1.1 服务范围 为满足甲方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的需要,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 如下能源服务: (1)供应甲方机组生产运行所需的物资,包括相关备品备件、易耗 品等; (2)提供上述生产物资的采购咨询、代理、招标/询价服务、供应商 管理、催货、加工、包装、运输、配送、装卸、仓储、码头、场地租 赁等在内的全部或某一环节的物流服务; (3)按照相关环保要求处置甲方机组生产运行所产生的废水、固体 废弃物等,按要求进行综合利用,提供相关环保设施、工程的设计、 施工、检修和维护; (4)提供规范的信息技术服务,以满足甲方在生产管理、物流管理、 项目管理的科学需求; (5)提供甲方在生产中的控制系统技术服务及项目服务; (6)提供工程建设总承包、工程建设管理服务; (7)提供发电厂机组检修管理、技术改造相关服务。 1.2 服务要求 乙方的上述服务应当遵循下述要求: (1)所供应的物资应当符合甲方确认的规格、型号、数量、等级、 技术参数、质量指标和交付进度。 (2)所提供的物流服务应当优质、高效,并符合甲方规范化、集约 化、精细化和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3)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及地方所有的强制性标准,并遵循 甲方安全、文明生产的规定。 (4)应配备数量充足、资质良好的物资采购、物流服务、环保服务、 工程建设、技术改造方面的专业人员,确保本协议项下能源服务的有 效执行。 (5)根据甲方要求管理服务过程中相关的图纸、文件、资料、档案 等文件,并在相应物资及服务交付时及时移交。 (6)所提供的信息及控制系统技术服务应满足甲方在生产、管理方 面的需求。 (7)遵循甲方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消防、保卫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及 相关运行维护规程。 (8)为乙方人员、设施提供相关保险,负责本方人员在服务过程中 发生的人身损害。 (9)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服务方案、服务计划、服务报告及落实相关 改进措施。 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检查、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乙 方进行整改。 2.2 审核、批准乙方提交的服务方案、服务计划和服务报告。 2.3 对乙方供应的物资、提供的服务及实施的工程进行验收。 2.4 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并有权根据质量、进度违约情况从 乙方应当收取的服务报酬或价款中扣减相应部分。 2.5 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不合格的服务人员。 2.6 有权进入乙方的生产场地、服务场所进行检查,审核乙方服务过 程中的文件、记录,参加与本协议执行相关的乙方会议。 2.7 按照相关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或者物资价款。 2.8 及时向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相关图纸、资料、技术规范和指令。 ⒊ 协议的执行 3.1 本协议旨在对能源服务领域双方合作的范围、要求、权利义务、 定价和结算等进行原则性的约定,具体物项采购或者服务提供时,由 双方(包括各自下属发电企业、分公司、全资、控股及管理子公司) 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原则,进一步协商确定相关的合同。 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 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 3 号令)等法律法规,本协议范围内必 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由甲方采用招标方式选择服务方,乙方中标的, 按照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及本协议确定的原则与甲方签订具体的项目 合同。 ⒋ 价格和结算 4.1 乙方按照本协议提供能源服务收取的服务报酬或者价款,由双方 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水平、按照公平交易的原则协商确定,并且应不 高于乙方向其他发电厂提供同类服务或供应同类物资的价格水平,也 不高于双方在商定价格时,甲方在一般市场上可得到的价格水平。 4.2 最终结算以甲方签发的验收文件为准(包括物资到货验收单、服 务验收单、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等),并按照相关合同扣除质量、进度 违约金、质保金等。 4.3 乙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和相关服务业发票。 ⒌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违 约责任。 5.2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计价原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差价, 并赔偿甲方所受其他经济损失。 5.3 乙方提供服务或者供应物资的数量、质量、进度等不符合双方约 定标准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5.4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经甲方两次以上发出整改通知,仍然未做 有效改进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所受直接经济损 失。 ⒍ 争议解决 凡与本协议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可以将争议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按其 当时有效的规则进行仲裁。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仲裁裁决另有规定 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⒎ 协议生效及其它 7.1 本协议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 之日起生效。 7.2 本协议有效期为 3 年,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7.3 对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经双方代表签署 并加盖公章后有效。 7.4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7.5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乙双 方各执二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 除(1)法律的要求;(2)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 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3)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如有); (4)非因该方过错,信息进入公有领域;(5)双方事先给予书面同 意,本协议双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各项有关的信息, 应当严格保密。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科技 工程与服务产业分公司能源服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页。 签署: 甲 方: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乙 方: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工程与服务产业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与浙能北仑等七家替代发电企业签署 《2012 年度台电关停机组替代发电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台州发电厂#2-#5 机组和#1、#6 机组分别于 2009 年 9 月和 2010 年 8 月实施关停。根据国家和浙江省政府的有关规定, 关停统调机组可保留 3 年发电计划指标。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2 年度浙江 省统调电厂发电计划的通知》(浙经信电力[2011]755 号)和浙 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物价局《关于省统调燃油机组 部分年度发电计划指标实施替代发电的通知》(浙经信电力 [2011]338 号),台州发电厂#1-#6 机组 2012 年度保留发电计划 指标为上网电量 50.877 亿千瓦时(含 2011 年顺延替代指标 7.137 亿千瓦时)。 按照《浙江省小火电关停机组保留发电计划指标替代发电管 理办法》(浙经贸电力[2007]435 号)和《浙江电网小火电关停 机组保留发电计划指标替代发电实施细则(试行)》(浙电交易 [2007]1671 号)的精神和规定,在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的统筹安排和协调下,经综合考虑电网因素、电力负荷以及机组 运行检修等因素,并经浙江省电力公司同意,除台州发电厂四期、 五期机组(#7、#8、#9、#10 机组)内部替发上网电量 3.9123 亿千瓦时外,其余 46.9647 亿上网电量指标拟作如下安排: (1)由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北仑”)、 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兰溪”)、浙江浙能 长兴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长兴”)、浙江浙能乐清发电 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嘉华”)、 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能滨海”) 和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嘉兴”)等七家 企业替发上网电量 46.2537 亿千瓦时。其中:浙能北仑替发 5.589 亿千瓦时,浙能兰溪替发 8.5320 亿千瓦时,浙能长兴替发 3.7260 亿千瓦时、浙能乐清替发 9.5526 亿千瓦时、浙能嘉华替发 15.1281 亿千瓦时、浙能滨海替发 1.8630 亿千瓦时、浙能嘉兴 替发 1.8630 亿千瓦时。 (2)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玉环电厂替发上网电量 0.7110 亿千瓦时。 根据公司台州发电厂拟与上述七家替代发电企业签署的 《2012 年度台电关停机组替代发电协议》,替代发电企业应按月 向公司支付差额电费。月度差额电费=当月实际替代上网电量× (浙江省物价局批复的台州发电厂替代上网电量的上网电价-替 代发电价格)。 替代发电价格(含税)具体为: 替代发电企业名称 基准替代发电价格[注] 基准替代发电价格调整 浙能北仑 360 元/千千瓦时 为规避由于电煤价格波动对双 浙能兰溪 390 元/千千瓦时 方利益造成的风险,当秦皇岛 浙能长兴 430 元/千千瓦时 市场煤平仓含税最低价格 浙能乐清 350 元/千千瓦时 (5500 大卡/千克)变动 40 元/ 浙能嘉华 350 元/千千瓦时 千千瓦时,相应调整基准替代 浙能滨海 430 元/千千瓦时 发电价格即相应变动 10 元/千 浙能嘉兴 380 元/千千瓦时 千瓦时。 [注]:基准替代发电价格按秦皇岛煤炭网发布的发热量 5500 大卡/千克(山西优 混),市场煤平仓含税最低价格为 820 元/吨作为基准价计算。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关停小火电机组 2012 年度发电量 指标转让价格的通知》(浙价资[2012]11 号),台州发电厂替代 上网电量的上网电价为 0.4945 元/千瓦时(含税)。 经测算,如不考虑煤价调整情况,2012 年台州发电厂预计 可从七家替代发电企业获得替发差额电费收入约 4.9431 亿元 (不含税)。 鉴于七家替代发电企业均同受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 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 属于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放弃表决权。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拟与七家替代发电企业签署的《2012 年度台电关停 机组替代发电协议》文本 附件: 2012 年度台电关停机组 替代发电协议 被替代方(甲方):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发电厂) 替代方(乙方): 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乙方 1) 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公司(乙方 2) 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乙方 3) 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公司(乙方 4) 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乙方 5) 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6) 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乙方 7)。 鉴证方(丙方):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力处 甲乙双方提供联络通讯及开户银行信息如下: 甲方: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 152 号浙能大厦 8-10 层 邮编: 310007 开户银行:浙能财务公司 帐号:210101015 税务登记号:330000142943450 联系人 吕辉碧 电话 13575462698 乙方 1: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宁波北仑进港西路 66 号 邮编:315800 开户银行:建行杭州之江支行 帐号:33001619835059555888 税务登记号:330000142942853 联系人 周黎明 电话 0574-86892185 乙方 2: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兰溪市灵洞乡石关村 邮编:321100 开户银行:建行兰溪支行营业部 帐号:33001676135059688888 税务登记号:33078175492287X 联系人 汪林福 电话 0579-88268085 乙方 3: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迎宾大道 888 号 邮编:313100 开户银行:长兴县工行营业部 账号:1205270009021023628 税务登记号:330522730338054 联系人 詹碧红 电话 0572-2429038 乙方4: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南岳镇虹南大道8866号 邮编:325609 开户银行:乐清建行虹桥支行 帐号:33001627562059888888 税务登记号:330382775703676 联系人: 赵国毅 电话: 13567767228 乙方 5: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杭州解放路 85 号东河伟星世纪大厦 16-17 层 邮编:310009 开户银行:建行杭州市之江支行 帐号:33001619835059888999 税务登记号:330000730318598 联系人 蒋景春 电话 0573-82429880 乙方 6: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滨海工业区九七丘 邮编:312073 开户银行:建行杭州之江支行 帐号:33001619835059888333 税务登记号:330621698257456 联系人 王燕 电话 0575-81195566-2717 乙方 7: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 邮编:314201 开户银行:建行平湖雅山路支行 帐号:33001638835053001486 税务登记号:330000720085372 联系人 金军 电话 0573-2428509 根据浙江省经信委《关于下达 2012 年度浙江省统调电厂发电 计划的通知》(浙经信电力〔2011〕755 号)和(浙经信电力〔2011〕 338 号)文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一、二、三、四、五、六号关停机组 2012 年度保留发 电计划指标为 50.877 亿上网电量(含 2011 年顺延替代指标 7.137 亿千瓦时),由甲方(四期、五期)内部替代发电上网电量 3.9123 亿千瓦时,甲方委托乙方在 2012 年度替代发电上网电量 46.2537 亿 千瓦时,具体选择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替代上网电量 5.589 亿千瓦时、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公司替代上网电量 8.5320 亿千瓦 时、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替代上网电量 3.7260 亿千瓦时、浙 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公司 9.5526 亿千瓦时,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 公司 15.1281 亿千瓦时,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8630 亿千瓦时和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 1.8630 亿千瓦时等 7 家发电公司。剩余上网电量甲方委托其他方替代发电。 二、基准替代发电价格(含税) 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基准替代发电价格为 360 元/千千 瓦时,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公司基准替代发电价格为 390 元/千千 瓦时,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基准替代发电价格为 430 元/千千 瓦时,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公司基准替代发电价格为 350 元/千千 瓦时,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基准替代发电价格为 350 元/千千 瓦时,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基准替代发电价格为 430 元/千千瓦时,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基准替代发电价格为 380 元/千千瓦时。 基准替代发电价格按秦皇岛煤炭网(网址:www.cqcoal.com) 发布的发热量 5500 大卡/千克(山西优混),市场煤平仓含税最低价 格为 820 元/吨作为基准价计算。 为规避由于电煤价格波动对双方利益造成的风险,当当月算术平 均秦皇岛市场煤平仓含税最低价格(5500 大卡/千克)变动 40 元/ 千千瓦时,相应调整基准替代发电价格即相应变动 10 元/千千瓦时。 在合同期内无论甲乙双方上网电价是否调整,均不影响本替代 发电的定价方法。 三、替代上网电量的计划安排及结算程序,根据乙方与浙江省 电力公司(以下称省公司)签订的《补充购电合同》相关条款办理。 四、乙方根据省公司下达的月度购电量计划,优先安排完成甲 方委托的替代发电量计划,具体月度替代上网电量以省公司月度计 划为准。 五、如乙方因高效发电机组设备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完成基 数计划,也不能完成替代上网电量,则剩余替代上网电量可根据省 公司《浙江电网小火电关停机组保留发电计划指标替代发电实施细 则(试行)》相应转让处理。 六、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复的甲方替代上网电量的上网电价, 乙方与省电力公司对替代上网电量按月进行电费结算。 七、乙方在收取与电力公司的结算费用及甲方提供的差额电费 结算单和增值税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当月替代上网电量的差额 电费支付给甲方。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月度差额电费=当月实际替代上网电量× 〔省物价局批复的甲方替代上网电量的上网电价-替代发电价格〕 八、若乙方未按合同(协议)约定时间和要求支付替代发电的 电费,在甲乙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省电力公司可应甲方的要求, 在次月与乙方结算电费时,对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替代电费暂作“等额 挂帐”处理。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十、本协议共 5 页,一式 13 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省电力公司 执一份,省经信委执一份,省物价局执一份,浙江电监办执一份, 省能源集团执一份。 甲乙丙方签署页: 被替代方(甲方):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发电厂) (盖章)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替代方(乙方):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等 7 家 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 (盖章) 授权代表: 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公司 (盖章) 授权代表: 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 (盖章) 授权代表: 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公司 (盖章) 授权代表: 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 (盖章) 授权代表: 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授权代表: 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 (盖章)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鉴证方(丙方):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力处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201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公司 2012 年度的财务预算情况作如下报 告,请予审议。 一、预算编制依据 (一)上网电量 根据浙江省经信委 2012 年度对省内统调发电厂的电量计 划,预计 2012 年公司所属机组全年发电量 206.80 亿千瓦时,上 网电量 193.86 亿千瓦时,其中煤机发电量 173.58 亿千瓦时,上 网电量为 161.34 亿千瓦时;天然气机组发电量 33.22 亿千瓦时, 上网电量 32.52 亿千瓦时。 (二)电价 按照省经信委、省物价局有关上网电价的文件,预计公司 2012 年度剔除台州电厂“上大压小”容量电费收入后的平均上 网电价为 454.64 元/千千瓦时(不含税,下同),其中煤机平均 上网电价为:418.10 元/千千瓦时(含脱硫),天然气机组平均 上网电价为 635.9 元/千千瓦时。 (三)煤价和气价 预计 2012 年公司煤机发电标煤单价为 953.12 元/吨;萧山 电厂天然气机组气价为 2.29 元/立方米,气折标煤单价 2030.89 元/吨。 二、2012 年度财务预算的各项指标说明 (一)营业收入、成本及利润预算 1、营业总收入预算 预计全年营业总收入为 96.79 亿元,其中发电业务收入 93.56 亿元。 2、营业总成本预算 预计公司 2012 年度的营业总成本支出总额为 93.97 亿元, 其中营业成本 86.30 亿元,营业税金及附加 0.54 亿元,管理费 用 4.28 亿元,财务费用 2.85 亿元。 (1)营业成本 预计公司 2012 年度的营业成本支出总额为 86.30 亿元,其 中主营发电成本 83.97 亿元(发电耗用燃料成本 67.02 亿元,其 他主营成本 16.95 亿元)。 预计煤机发电标煤单价为 953.12 元/吨,耗标准煤量为 541.24 万吨。公司 2012 年度的燃料成本为 68.18 亿元,其中天 然气机组耗气成本 15.39 亿,供热燃料成本 1.16 亿元。 (2)管理费用。预计公司 2012 年度管理费用支出为 4.28 亿 元,主要构成:母公司为 3.29 亿元,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 0.73 亿元。 (3)财务费用。预计公司 2012 年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收支 净额为 2.85 亿元,其中母公司为 1.58 亿元,长兴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为 1.24 亿元。 3、投资收益。预计公司 2012 年投资收益为 2.78 亿元。 根据公司参股电厂编制的 2012 年预算,2012 年公司预算嘉 华电厂投资收益 2.10 亿元,兰溪发电投资收益 0.26 亿元,北海水 力投资收益-0.06 亿元,联营企业 2012 年预算实现投资收益 2.30 亿元。预算 2012 年金融股权分红收入 0.52 亿元,捷通、创投等 公司投资收益合计-0.04 亿元,投资收益预算合计为 2.78 亿元。 4、营业外收支。公司 2012 年度营业外收支净额-0.48 亿元, 其中营业外收入 0.04 亿元,营业外支出 0.52 亿元。 5、营业利润预算。2012 年度公司预计营业总收入为 96.79 亿元,营业总成本为 93.97 亿元,投资收益为 2.78 亿元,营业 利润为 5.60 亿元,利润总额为 5.11 亿元,净利润 4.52 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4.73 亿元。 (二)现金流量预算 1、预计现金流入:159.87 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131.63 亿元 其中:电费收入(含税)109.47 亿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1.46 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26.78 亿元 2、预计现金流出:162.14 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118.87 亿元 其中:购买燃料、材料等支付的现金为 84.84 亿元 支付的税款为 6.45 亿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14.47 亿元 其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金为 10.76 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28.80 亿元 其中: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4.54 亿元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支出 4.26 亿元 根据上述数据,预计公司 2012 年度现金净流出 2.27 亿元。 加上期初可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35 亿元,预计 2012 年末 现金余额为 5.08 亿元。 以上预算方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经股份制改 制,已变更设立为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特建议将《公司 章程》第十八条增加第四款“浙江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经股份制 改制,变更设立为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公司章程 中涉及“浙江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的称呼均变更为“浙江浙能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请各位股东审议。 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的每届任 期为三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 2009 年 4 月经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至今年任期届满。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候选人的具体提名方式和程序的 规定,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毛剑宏、夏晶寒、曹路、 程光坤、马京程、卢广法、沃健、许文新、方怀宇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沃健、许文新、方怀宇为独立董事候选 人。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谷碧泉、傅启阳、崔伯山、 李宝山、邱国富、鄢维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 邱国富、鄢维民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 对上述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资格进行了审查, 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审核,未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毛剑宏,男,1964 年出生,硕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 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委员,浙江浙 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夏晶寒,女,1969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 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研究与法律事务部主任。 曹路,男,1965 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浙江省能源 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主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 程光坤,男,1962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 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马京程,男,1958 年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 任公司台州发电厂厂长、党委副书记。 卢广法,男,1956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 萧山发电厂厂长、党委副书记。 沃健,男,1960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为浙江财经学院会计 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财经学院教务处处长。 许文新,男,1960 年出生,博士学历,金融学教授,现任上海 金融学院国际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 方怀宇,男,1967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律师,现任浙江浙经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谷碧泉,男,1957 年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现任华能国际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傅启阳,男,1963 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华能 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经理。 崔伯山,男,1959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 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经理。 李宝山,男,1964 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华能 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邱国富,男,1946 年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华东电网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退休。 鄢维民,男,1963 年出生,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研究 员,现任深圳市证券业协会、深圳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的每届任 期为三年。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于 2009 年 4 月经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至今年任期届满。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监事候选人的具体提名方式和程序的 规定,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王莉娜、胡星儿为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名:黄历新、郑方强为公司第 六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 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黄华芬、黄观林、蒋平洲为公司第六 届监事会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监事候选人及职工监事简历 附件: 监事候选人及职工监事简历 王莉娜,女,1963 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浙江 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 胡星儿,1957 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现任浙江省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 黄历新,男,1966 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华能 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郑方强,男,1969 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华能 浙江分公司监察审计部副经理。 黄华芬,女,1960 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公司 台州发电厂工会主席、党委委员。 黄观林,男,1958 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公司 萧山发电厂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蒋平洲,男,1955 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浙江 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