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三届五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兴公司)扩建二期工程:公司控股 子公司长兴公司将扩建2台300MW燃煤发电机组。估算工程动态总投资为25.85亿元, 其中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约52000万元;资本金以外的所需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 二、同意长兴公司根据前期工作的需要支付相应的前期费用。 三、鉴于长兴公司扩建二期工程的项目资本金需要股东方按照其持股比例以增资方 式注入,因此在该项目获得批准后,公司董事会将会就有关增资事宜再次进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