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12日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对南方证券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3年末总股本20.1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 三、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 四、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