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6日召开200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其上网电量销售的收益权为其负债提供 质押担保,解除公司为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提供的股东按份担保。 二、同意按照公司的持股比例,向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资本金3.64 亿元;并根据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按照二期工程建设 进度分期注入上述增资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