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电B股: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的提示性公告2013-02-20
证券简称:东电 B 证券代码:900949 编号:临 2013-017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东南发
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南发电”、“公司”)和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浙江
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能电力”)换股吸收合并东南发电(下称“本次换股吸收
合并”)的工作。2013 年 2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换股
吸收合并预案,并与浙能电力签署了《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属重大无
先例事项,特将部分重点事项提示如下,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交易风险提示
在有关部门批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之前,东南发电 B 股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正
常交易,投资者可以按照一般 B 股的交易方式正常买卖东南发电 B 股股票,并采用美元进
行清算、交收。
为实现投资者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而持有的浙能电力 A 股股票能够顺利卖出,公司、
浙能电力正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上
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机构就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涉及的证券账户开户、交易、清算交收等问题
进行沟通,并初步确定了具体交易方案。待交易方案最终确定后,公司将另行予以公告。
根据目前初步形成的交易方案,不同类型的投资者将采用不同的交易清算方式。在规
定的时间内完成 A 股证券账户和 B 股证券账户关联的境内个人 B 股投资者(所持 B 股证券
账户首位为 C1 的投资者)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而持有的浙能电力 A 股股票将直接登记至其
普通 A 股证券账户,该类投资者后续可以直接通过普通 A 股证券账户买卖浙能电力 A 股股
票以及其他 A 股股票。剩余境内个人 B 股投资者及所有境外个人 B 股投资者(所持 B 股证
券账户首位为 C90 的投资者)、境外机构 B 股投资者(所持 B 股证券账户首位为 C99 的投
资者)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而持有的浙能电力 A 股股票将直接登记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为
其配设的受限 A 股证券账户,该证券账户仅供投资者持有或卖出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而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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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浙能电力 A 股股票,不能买入浙能电力 A 股股票或其他 A 股股票。在证券账户转换及
股票交易过程中,投资者将面临以下交易不便或限制:
1、持有受限 A 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能面临交易受到限制、交易股票代码变更、资金
账户开立、证券账户与银行账户关联等带来的交易不便。对于因历史遗留问题存在证券账户
权属关系不明确或难以有效证明证券账户权属关系的投资者,资金账户开立、证券账户与银
行账户关联等手续的办理可能存在一定困难。
2、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实施后,境外个人 B 股投资者、境外机构 B 股投资者出售其因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而持有的浙能电力 A 股股票将换汇成美元进行结算,与现有 B 股证券账
户美元结算方式保持一致。而境内个人 B 股投资者出售其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而持有的浙
能电力 A 股股票将直接以人民币进行资金结算,不再转换为美元资金。
相关投资者如希望规避以上交易不便或交易限制带来的风险可考虑选择在东电 B 交易
时段出售所持有的东电 B,也可以行使以美元作为支付币种的现金选择权。
二、浙能电力定价安排
鉴于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相关审计和盈利预测工作尚未完成,截至本公告日,浙能
电力 A 股股票发行价格尚未确定。浙能电力发行价格将综合考虑定价时的资本市场情况、
浙能电力合并东南发电后的盈利情况以及火力发电行业 A 股可比公司估值水平等因素来确
定。最终的浙能电力发行价格将在浙能电力与公司为审议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的其他未
决事宜而另行召开的董事会上予以明确。
涉及上述重点事项的详细内容请投资者查询公司于 2013 年 2 月 21 日发布的《浙江浙
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预案》。
未来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另行及时公告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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