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29日召开三届十六次董事会及三届 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4年末总股本20.1亿股为基数,每10 股派2.50元(含税)。 二、通过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5月10日上午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