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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电B股:萧山电厂天然气机组2013年度替代发电关联交易的公告2013-08-13  

						证券简称:东电 B                 证券代码:900949                 编号:临 2013-041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萧山电厂天然气机组 2013 年度替代发电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除本关联交易外,2013 年度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

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还为公司台州电厂关停机组替代发电(详见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 年度公司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进行的替代发电类别的关联

交易合计金额预计为 2.78 亿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去年以来,浙江省内抢建天然气机组逐步建成投产,由于受气源供应等因素影响,年度

发电计划安排和发电调度受到较大制约,抢建天然气机组和原东气机组生产经营面临较为困

难的局面。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 2013 年度浙江省统调天然

气发电机组发电计划等事项的通知》(浙经信电力[2013]427 号),2013 年度省统调天然气机

组发电计划作适当调整,并安排部分发电计划实施替代发电,以减少企业亏损,缓解经营压

力。公司萧山电厂天然气发电机组年计划发电量安排 371,540 万千瓦时,其中替代电量

124,490 万千瓦时。

    为妥善落实替代电量,公司(1)与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嘉华”)、

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兰溪”)、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浙能乐清”)分别签署《2013 年度统调天然气机组替代发电协议》,委托其替

代发电量 101,160 万千瓦时;(2)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玉环电厂(以下简称“华能

玉环”)签署《2013 年度浙江省统调天然气替代发电协议》,委托其替代发电量 23,330 万千

瓦时。

    本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关联交易于 2013 年度内完成,2013 年度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与替代发电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关系介绍

    1、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亦是浙能嘉华、

浙能兰溪、浙能乐清的控股股东,公司与浙能嘉华、浙能兰溪、浙能乐清分别签署《2013

年度统调天然气机组替代发电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能集团”)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华能玉环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电厂,故公司与华能玉环

签署《2013 年度浙江省统调天然气替代发电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名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控股股东              2012 年末/2012 年度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浙能嘉华    342,219       火力发电      浙能电力       1,301,067     395,042        109,622

浙能兰溪    164,550       火力发电      浙能电力         648,876     183,272         17,127

浙能乐清    190,000       火力发电      浙能电力         904,213     201,966         39,704

华能玉环                  火力发电      华能集团       1,411,278     797,632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与浙能嘉华、浙能兰溪、浙能乐清签署《2013 年度统调天然气机组替代发电协议》

    1、替代电量

                                                                          单位:万千瓦时

替代发电企业名称           替代发电量              厂用电率(%)      替代上网电量

浙能嘉华                   70,000                         3           67,900

浙能兰溪                   18,400                                     17,848

浙能乐清                   12,760                                     12,377.2

合计                       101,160                 -                  98,125.2

    2、替代发电价格(含税)

    基准替代发电价格按秦皇岛煤炭网发布的发热量 5500 大卡/千克(山西优混),市场煤

平仓含税价格为 680 元/吨作为基准价计算。浙能嘉华、浙能兰溪、浙能乐清的基准替代发
电价格分别为 325 元/千千瓦时、365 元/千千瓦时和 325 元/千千瓦时。

    为规避由于电煤价格波动对双方利益造成的风险,当上月算术平均秦皇岛市场煤平仓含

税最低价格(5500 大卡/千克)变动 25 元/吨(不考虑非市场因素的价格调整),相应调整

基准替代发电价格即相应变动 10 元/千千瓦时。

    3、电费结算

    三家替代发电企业应分别按月向公司支付差额电费。月度差额电费=当月实际替代上网

电量×[替代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替代发电价格]

    浙能嘉华、浙能兰溪、浙能乐清的上网电价均为 482 元/千千瓦时(含税)。

    假设以基准替代发电价格作为替代发电价格进行测算,预计公司可从三家替代发电企业

获得替代发电收入 1.26 亿元(不含税)。

    (二)与华能玉环签署《2013 年度浙江省统调天然气替代发电协议》

    1、替代电量

    华能玉环替代发电量 23,330 万千瓦时,按照厂用电率 3%折算替代上网电量 22,630.1 万

千瓦时。

    2、替代发电价格(含税)

    以基准原煤价对应的基准替代发电电价为 290 元/千千瓦时。为规避由于电煤价格波动

对双方利益造成的风险,当月替代发电价格根据上月电煤平均价格比照基准替代发电电价作

相应调整。

    (1)基准原煤价:指秦皇岛煤炭网发布的发热量 5500 大卡/千克(山西优混),价格为

550 元/吨的挂牌价;

    (2)当月电煤平均价:当月秦皇岛煤炭网秦皇岛煤炭价格行情每次发布的发热量 5500

大卡/千克(山西优混)的挂牌中间价为依据,并以当月每次发布的价格及发布的次数进行

计算(算术平均值)而得到的煤价;

    (3)当月替代发电煤价:当月替代发电采用上个月的月电煤平均价结算;

    (4)月替代发电价格计算公式为:当月替代发电价格=基准替代发电电价+(当月替代

发电煤价-基准煤价)×0.305×7000/5500。

    3、电费结算

    华能玉环应按月向公司支付差额电费。月度差额电费=当月实际替代上网电量×[华能玉

环上网电价-替代发电价格]

    华能玉环的上网电价为 482 元/千千瓦时(含税)。
    假设以基准替代发电电价作为替代发电价格进行测算,预计公司可从华能玉环获得替代

发电收入 0.37 亿元(不含税)。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

    浙经信电力[2013]427 号文指出,替代发电参照关停小火电替代发电政策和操作办法执

行。替代对象原则要求为 60 万千瓦及以上高效环保机组;在符合电网安全校核的基础上,

集团内部电厂优先替代,其余按照机组装机容量和负荷率统筹安排。被替代的统调天然气发

电机组厂用电率按 3%核定。统调天然气机组转让的发电量指标,按替代燃煤机组的上网电

价结算。替代发电价格由替代双方参照小火电替代发电办法协商确定。

    按照上述原则要求,公司委托浙能电力、华能集团所属 60 万千瓦及以上高效环保机组

替代发电,有利于缓解萧山电厂天然气机组的经营压力。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决策程序

    1、关于与浙能嘉华、浙能兰溪、浙能乐清签署《2013 年度统调天然气机组替代发电协

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毛剑宏、夏晶寒、曹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与华能玉环签署《2013 年度浙江省统调天然气替代发电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谷碧泉、傅启阳、崔伯山、李宝山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1、根据浙经信电力[2013]427 号文要求,公司萧山电厂天然气机组委托浙能嘉华、浙能

兰溪、浙能乐清和华能玉环等 60 万千瓦及以上高效环保机组替代发电,符合政策的规定。

    2、关联交易价格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平合理。

    3、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