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东电B 证券代码:900949 编号:临2007-003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27日在杭州浙能大厦召开。有关召开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07年3月3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南华早报》和香港《文汇报》上。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36名,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即内资股股东,下同)5名,流通股股东(即B股股东,下同)31名,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353,574,56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7.34%。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320,000,000股,占公司内资股股份的100.00%;B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3,574,563股,占公司B股股份的4.87%,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志云主持。 二、议案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对会议议案进行审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353,354,56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84%(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股,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B股33,354,563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345%);弃权220,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16%(其中:B股220,000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655%);反对0股。 2、审议通过《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353,354,56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84%(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股,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B股33,354,563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345%);弃权220,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16%(其中:B股220,000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655%);反对0股。 3、审议通过《200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1,353,354,56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84%(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股,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B股33,354,563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345%);弃权220,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16%(其中:B股220,000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655%);反对0股。 4、审议通过《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353,354,56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84%(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股,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B股33,354,563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345%);弃权220,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16%(其中:B股220,000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655%);反对0股。 5、审议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境内会计师审定后的母公司税后利润742,492,906.91元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4,249,290.69元。根据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表,按孰低原则,以2006年末总股本20.1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30元(含税),共计462,300,000.00元。 具体利润分配事宜将另行公告。 同意1,353,387,06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86%(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股,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B股33,387,063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442%);弃权187,5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14%(其中:B股187,500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558%);反对0股。 6、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陈积民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陈积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353,354,56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84%(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股,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B股33,354,563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345%);弃权0股;反对220,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16%(其中:B股220,000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655%)。 7、审议通过《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1,353,299,46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80%(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股,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B股33,299,463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181%);弃权275,1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20%(其中:B股275,100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819%);反对0股。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聘期一年。具体审计年费分别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15万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20万元。 同意1,353,542,06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8%(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股,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B股33,542,063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03%);弃权32,5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2%(其中:B股32,500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97%);反对0股。 9、审议通过《关于减持招商银行股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06]555号《关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要求,同意相应减持所持有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约184.5256万股股份。 同意1,350,718,06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789%(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股,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B股30,718,063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1.492%);弃权1,443,1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107%(其中:B股1,443,100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4.298%);反对1,413,4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104%(其中:B股1,413,400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4.21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法律意见书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