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者严重误导,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本,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 度报告正本。 本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文本采用中文及英文两种语言编制, 英文文 本乃中文文本之译本, 两种文本若有歧义, 以中文文本为准。 一、公司简介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Zhejiang Southeast Electric Power Company Limited 公司英文名称简写: ZSEPC 2、公司注册地址: 中国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451号 邮编: 310006 3、公司法定代表人: 陈积民 4、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人员: 戴建成 电话: 86-571-7072867、86-571-7068779转2658 传真: 86-571-7077321 5、B股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B股股票简称: 东电B股 B股股票代码: 900949 全球存托凭证(GDR)上市地: 伦敦证券交易所 全球存托凭证(GDR)交易代码: 0949QLT 二、重要说明 本公司是以台州发电厂的资产和业务为基础, 经资产重组后以发起 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公司成立前, 台州发电厂的所有权及经营权均属浙江省电力公 司和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 在法律上并非独立, 而只是浙江省电力公司 和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的成本中心。台州发电厂的电力全部由浙江省电力公司通过其经营的电网传至最终用户, 连同其他发电厂的上网电量统 一对外销售。来自最终用户的电费收入全部由浙江省电力公司记录, 台 州发电厂不确认电费收入, 由浙江省电力公司对台州发电厂的营运成本 进行补偿。 根据《重组协议》, 浙江省电力公司和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于1997 年5月15日(公司成立日) 将台州发电厂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折股投入 本公司。浙江省电力公司和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为本公司两大控股股 本。 本公司于1997年7月6日与浙江省电力公司签订购售电协议及补充协议, 以确定上网电价的计算方法。根据购售电协议, 本公司发出及输送 至浙江省电力公司电网之电力, 电价按成本及投资回报厘定。1-6号发 电机组容许之除税后固定回报乃 根据每千瓦时输送电力之除税后之固 定回报厘定。7-8号发电机组所容 许之除税后固定回报乃根据净资产及 借款之回报厘定。1997年公司自股票发行之月第一日(1997年9月1日)起的电价核定原则, 1-6号发电机组税后利润为每千瓦时人民币0.0702元, 7-8号发电机组税后利润基于15%的净资产回报率加借贷回报率厘定。电价每年将结合成本的变化, 在经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后进行调整。 购售电补充协议规定台州发电厂1-6号机组在1997年5至8月的上网 电价为每千瓦时0.27元人民币, 7号机组自1997年8月1日起的上网电价 为每千瓦时0.415元人民币。 购售电协议及补充协议追溯至1997年5月1日起执行, 有效期二十处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上述电费厘定计划, 自1997年9月1日至1997 年12月31日, 1-7号发电机组综合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7元人民币。 如前所述, 国际会计师认为能合理地反映购售电协议生效之前本公 司历史经营成果的方法, 是将本公司在相关期间视为已独立经营的实体 计入收益。这样是为了与新实行购售电协议后本公司将取得的经营成果保持一致并具有可比性。国际会计师经调整会计报告的呈报基础, 是假 设本公司之架构在1996 年度和1997年度中已存在以及本公司在1996年 度和1997年度已开展现有经营业务。因此, 国际会计师的经调整收入确 认原则为本公司1997年1-7月(7号发电机组商业运行前)损益表中的净利润, 以1-6号发电机组每千瓦时固定利润0.0702元乘以1-7月份台州发电 厂实际上网电量计算确认, 并以此净利润为基础推算出1-7月主营业务 收入。1997年8月(7号发电机组投入商业运行)起, 1-7号发电机组结算 电价为0.37/千瓦时。 中国会计师之会计报告的呈报基础, 是台州发电厂在本公司之架构 存在之前, 所执行的真实、可比的对外销售价格, 乃以浙江省价局核准 的全省各该年度平均集资电价为标准, 此标准能够体现会计数据的历史 性原则。因此, 中国会计师的收入确认原则为1997年1-4月(公司成立前 )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 以全省集资电厂(机组)1997年1-4月平均上 网电价为公司的结算电价, 乘以公司1-4月实际上网电量计算确认。1-4 月份平均集资电价为每千瓦时0.322元人民币。对于1997年5月1日起公 司的上网电价, 按照购售电协议及补充协议, 1-6号机组5月1日起至公 司股票发行上市之月前, 按0.27元/千瓦时结算; 7号机组商业运行 (1997年8月1日)起至公司股票发行之月前, 按0.415元/千瓦时结算; 公 司股票发行之月(1997年9月1日)起, 1-7号机组结算电价为0.37元/千瓦 时。 以下公司所有财务数据(国际会计师财务数据和中国会计师财务数 据)均以上述重要说明为标准予以编制并确认。两家会计师事务所之间 的财务数据差异主要是由于中国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 特别是对1997 年1-4月收入确认原则不同造成的。 三、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根据中国会计师报告 本年度利润总额及构成 (单位: 人民币千元) 利润总额 484,730 其中: 主营业务利润 485,003 其他业务利润 71 投资收益 294 营业外收支净额 -638 本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主营业务收入 1,670,779 净利润 368,399 总资产 7,154,300 股东权益 4,071,600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 摊薄 0.18 加权 0.24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元/股) 摊薄 2.03 加权 2.63 净资产收益率(%) 摊薄 9.05 加权 12.24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人民币元/股) 摊薄 2.03 加权 2.63 (二)、根据国际会计师报告 本年度公司利润总额及构成 (单位: 人民币千元) 税前利润 541,778 其中: 经营利润 578,089 借贷利息支出 36,311 本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主营业务收入 (人民币千元) 1,731,745 净利润 (人民币千元) 458,982 总资产 (人民币千元) 7,114,576 股东权益 4,102,645 每股收益 (人民币元/股) 摊薄 0.23 加权 0.30 每股净资产 (人民币元/股) 摊薄 2.04 加权 2.65 净资产收益率(%) 摊薄 11.19 加权 17.74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人民币元/股) 摊薄 2.04 加权 2.65 注1: 公司期末总股本20.1亿股(已行使了9000万股超额配售) 注2: 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全面摊薄的财务指标计算方法: 每股收益=净利润/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末股东权益*10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帐款-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净损失-递延资产)/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加权平均的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每股收益=净利润/[(公司成立前总股本*4+B股发行前总股本*4+B股发行后总股本*4)/12] 每股净资产=年度末末股东权益/[(公司成立前总股本*4+B股发行前总股本*4+B股发行后总股本*4)/12]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初股东权益+年末股东权益)/2]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帐款-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净损失-递延资产)/[(公司成立前总股本*4+B股发行前总股本*4+B股发行后总股本*4)/12] 注3: 报告期末至摘要披露日, 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自公司成立日(1997年5月15日)至1997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变动情 况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其中: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合计 期初数 1320000.000 639396160.56 1959396160.56 本期增加 690000.000 1223875918.95 57171014.64 28585507.32 141157180.58 2112204114.17 本期减少 期末数 2010000.000 1863272079.51 57171014.64 28585507.32 141157180.58 4071600274.73 变动原因: (1)股本增加系报告期内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6.9亿股 (2)资本公积增加系股票发行的溢价收入 (3)盈余公积增加系本年度计提法定公积金与法定公益 金 (4)未分配利润增加系本年度实现的经营净利润,经利润分配后的余额(本年度拟议中的红利是87,526,877元) 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介绍 1、股本结构情况 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 股份单位:股 面值: 1元 股份类别 公司成立日 本年增加 年末数 一、尚未流通股份 发起人股份 1320000000 1320000000 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1315000000 131500000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5000000 5000000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小 计 1320000000 1320000000 二、可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690000000 690000000 三、股份总数 1320000000 690000000 2010000000 2、股东情况介绍 截止1997年12月31日, 本公司股东人数4834户, 其中发起人股东5 户, 期余为B股股东。 公司职工并不持有公司股份。 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前十名股东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 799,963,200 39.80% 浙江省电力公司 514,036,800 25.57% *BANK OF NY S/A ZHEJIANG SOUTHEAST ELEC- 71,576,200 3.56% HKSBCSB A/C CHASE LONDON S/A GOVETT ORI 23,700,000 1.18% TOYO SECURITIES ASIA LTD A/C CLIENT 19,447,800 0.97% SCBHK A/C ROBERT FLEMING & CO.,LTD.LUX 16,329,000 0.81% BSDT S/A COLONIAL NEWPORT GREATER CHINA 16,000,000 0.80% SCBHK A/C G0VERNMENT OF SINGAPORE INVEST 15,980,000 0.80% CTTIBANK A/C FLEDGELING SECURITIES LTD 13,827,000 0.69% SCBHK A/C 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 13,000,000 0.65% * BANK OF NY (纽约银行)是本公司GDR的存托银行 4、持股10%以上的法人股东 目前持有本公司10%(含10%)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和浙江省电力公司, 其所持股份在本年度内未发生变化。 名称 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备注 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 79,996.32 39.80% 国有法人股 浙江省电力公司 51,403.68 25.57% 国有法人股 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陈积民, 注册资金254500万元, 经 营范围为集资办电, 开发电力、计划外电量的加工与销售, 节电技术改 造, 集资办电项目所需配套器材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木材、煤 炭、重油。 浙江省电力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积民, 注册资金427516万元, 经营 范围为电力生产供应, 组织发电、输变电工程的设计施工与建设, 电力 设备修造、维修、重点电力基建项目和所属电力企业所需的电力设备、煤炭、焦炭、重油、柴油、金属材料、木材、电线电缆的调拨、销售。 浙江省电力公司和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浙江省 电力公司与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具有同一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共同的关键管理人员。 截止1997年12月31日, 浙江省电力公司与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持有 本公司的股份未作质押。 5、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公司所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年度内未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997年9月, 公司通过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6.9亿股, 共募集 资金2.3亿美元, 折合人民币约19亿元。根据B股招股说明书所披露 的, 募集资金计划用于(1)台州发电厂四期工程8号机组的建设; (2)收 购萧 山发电厂; (3)剩余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和作为公司营运资金。 截至本报告期末, 公司已对台州发电厂四期工程8号机组投入1亿元 人民币, 支付萧山发电厂收购资金1.92亿元, 其余计划投入款项将于 1998年内支付。 公司原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按预定计划实施。1998年, 台州发电 厂8号发电机组和萧山发电厂都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六、重要事项 (一)重大事件 1、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情况 (1)创立大会 1997年5月12日, 公司在浙江省杭州市凤起大厦召开创立大会, 公 司所有发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了创立大会, 代表公司 全部股份的100%。创立大会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议通过《公司章程草案》 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同意接受浙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审议通过了接受浙江省电力公司和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用于抵作股款的台州发电厂的资产, 接受浙江资产评估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和浙 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同意在公司成立后立即召开首届股东大会, 审议有关股票发行的事 项, 并作出决议。 同意向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公司设立登记。 (2)股东大会 公司首届股东大会于1997年5月16日在杭州市凤起大厦召开, 公司 全部股东出席了大会, 到会股东代表公司股份的100%, 公司全体股东一 致同意并通过如下决议: 决定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增资扩股, 发行六亿股境内上市外资股 (B股), 并发行B股的派生形式全球存托凭证(GDR)。 同意公司董事会为符合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需要, 对公司章程的 修改草案。 公司的境内上市外资股在发行成功后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的全球存托凭证的上市交易地为伦敦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次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所募集的资金用于收购切萧山 发电厂和台州发电厂四期工程八号机组建设。 公司成立后即可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增资扩股, 向社会公众发行 8000万内资股。 同意公司董事会因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内资股需要, 对公司章程的 修改草案。 公司向境内投资者发行的社会公众股在发行成功后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台州发电 厂四期工程八号机组建设。 (3)董事会 1997年5月16日,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通过如下决 议: 选举陈积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庄虎卿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陈积民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聘任庄虎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根据庄 虎卿先生的提名, 聘任陈青达先生、梁绍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王金 根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聘任戴建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审议通过了如下提交公司首届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公司成立后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议案; 公司成立后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的议案; 公司B股发行后的章程修改草案; 公司A股发行后的章程修改草案; 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CDR、境内上市内资股上市地点的议案; 公司发行B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发行A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1997年12月25日, 公司董事会在杭州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欠临时 会议, 公司董事表决通过决议: 公司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行使超额配售权后, 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 币二十亿零一千万元, 根据公司首届股东大会授权并修改公司章程有关 条款。 批准公司收购萧山发电厂的《资产收购合同》。授权公司总经理庄虎卿代表公司签定该合同。 (4)监事会 1997年5月16日,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会议通过如 下决议: 选举柯毓柱先生担任本届监事会主席。 2、报告期内增资扩股事项 本公司于1997年9月发行B股及全球存托凭证(GDR)69000万股(包括9000万股超额配售)。 B股 GDR 初次发行 超额配套 初次发行 超额配售 发行时间 1997年 1997年 1997年 1997年 9月13日 9月24至25日 9月13日 9月24至25日 发行价格 0.346美元/股 0.346美元/股 17.30美元/份 17.30美元/份 发行数量 52738.53万股 57445700股 1452294份 651086份 上市时间 1997年 1997年 1997年 1997年 9月23日 9月26日 9月23日 9月26日 上市地点 上海 上海 伦敦 伦敦 募集资金总额 23874万美元 募集资金净所得款项 23059万美元 注:每一份GDR代表50股B股。 * 折合成人民币191087.59万元 3、报告期内发生的收购事项 1997年12月30日, 本公司与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萧山市经济建设 发展公司签订关于萧山发电厂的《资产收购合同》。 经浙江资产评估公司评估, 并经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 箫山 发电厂的资产总值为人民币917,678,306.30元。本公司以上述资产确定收购萧山发电厂的资产的价格时, 扣除转入本公司的流动负债总金额人 民币13,979,852.51元, 本公司应支付的价格为人民币共 903,698,453.79元。其中应支付予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人民币602,043,909.91元, 应支付萧山市经济建设发展公司人民币301,654,543.88元。 因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持有本公司39.80%的股权, 为本公司第一大 股东。因此, 本公司与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之间的收购行为属于关联交 易、收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购入价按照浙江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并 经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的金额确定。 公司在报告期内, 尚未进行企业兼并的会计处理。 4、公司注册地址发生变动简介 本报告期内, 公司注册地址由中国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147号变更 为451号, 是因为有关部门对凤起路的所有门牌进行统一重新编号所致, 实际注册及办公地点并未发生改变。 5、本报告期内公司所聘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未有变动。 6、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 关联方关系 A: 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公司, 占股份39.80% B: 浙江省电力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公司, 占股份25.57% C: 浙江省电力燃料总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 D: 台州发电厂实业总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之子公司 (2) 关联交易的披露 A: 本公司所发电力全部售于浙江省电力公司, 占年度销售收入的 100%。 B: 本公司发电所需燃煤全部由浙江省电力燃料总公司提供, 本年 度公司支付燃煤费用800,140.88千元人民币 C: 台州发电厂实业总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设备修理及保养、卸输煤 、生产供水、出灰等生产服务的提供职工住房、医疗、供水、供电、供气等后勤综合服务。1997年度本公司支付给台州发电厂实业总公司的该项费用为人民币48,293,900.38元。 D: 本公司与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和萧山市经济建设发展公司签订 萧山发电厂资产收购合同。 7、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支付普通股股利, 按股东大会决议分配, 所依据的税后可供分 配利润根据下列两个数据按孰低原则确定 (1)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财务会计规定厘定的本公司税后净利润; (2)根据国际会计准则或在其股份上市国家所采纳的适用会计准则 所厘定的税后净利润。 公司1997年5-8净利润33,788,679.32元人民币, 分别按10%提取法 定公积金及公益金, 共计6,757,735.86元人民币, 其实7,030,943.46元 人民币由浙江省电力公司、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浙江八达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电力物资供应公司、浙江电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股权比例以现金红利方式进行分配, B股股东不享受在该期间的可供分配 利润。 公司1997年9-12月净利润252,066,393.89元, 分别按10%的比例提 取法定公积金及公益金, 共计50,413,278.78元, 其余201,653,115.11 元以30%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每10股分红利0.301元人民币 (含税), 计60,495,934.53元。派发现金红利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141, 157,180.58元转入"未分配利润"。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公司计划 1998年, 公司将继续贯彻"资本运营、购建并举、稳步发展"的发展 战略, 在保证现有生产能力的基础上, 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 培养公司 新的利润增长点。 1、继续抓好生产管理, 提高设备等效可用系数, 以经济效益为中 心, 加大内部挖潜, 严控生产成本, 努力完成全年发电计划。 1998年度, 公司所有上网电量都将根据购售电协议销售予浙江省电 力公司。本公司1998年度台州发电厂上网电价和萧山发电厂上网电价根据购售电价厘定原则确定, 并报物价主管部门审批。 1998年度, 公司的上网电量包括台州发电厂1-7号发电机组全年上 网电量、8号发电机组投入商业运行后的上网电量和萧山发电厂全年上 网电量。 台州发电厂1-7号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08万千瓦, 8号发电机组 装机容量为33万千瓦, 萧山发电厂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 公司预计8号 发电机组将于1998年6月底投入商业运行。公司于1997年完成上网电量36.99亿千瓦时, 公司计划于1998年度完成上网电量74亿千瓦时。 2、做好台州发电厂8号机组的试生产工作, 确保于98年6月底投入 商业运行, 完成台州发电厂四期工程的全部建设任务。 3、继续做好A股发行的申报工作, 力争在1998年完成A股上市。 4、公司将积极投资其他电力项目、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董事相信, 在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电力公司和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 的支持下, 以本公司雄厚的经济实力和丰富的办电经验为基础, 本公司 的业务一定会迅速发展, 并可为公司股东带来长期、稳定增长的收益。 八、中国会计师报告(摘要) 审计意见: 本公司财务报告经浙江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王 越豪、陈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浙会审(1998)第265号]。 财务报表 (附后) 会计报表注释 一、一般情况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浙证委(1997)49号文批准, 由浙江省电力公司、 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浙江八达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电力物资供应公司和浙江电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起人, 以发起设立方式于 1997年5月15日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股本总额132,000万元。 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委发(1997)44号文批准同意, 公司发行69, 000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票, 其中包括超额配售权9000万股。B 股发行后, 总股本为201.000万元。 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的投资、开发及经营。 二、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系1997年5月15日改制成立, 考虑公司改制前后持续经营及 会计核算特点, 确定以1997年5月1日为划分公司成立前后基准日, 资产 负债表按年初数, 1997年4月30日数和年末数列示;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按1997年1-4月数、1997年5-12月数和全年总计数列示; 财务状况变动 表按1997年5-12月数列示。 本报告书所载之1997年5月1日以前的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的编制, 乃假设公司已于1994年1月1日重组成立, 一直从事电力的投资、开发和 经营; 并假设公司采用下列会计政策编制, 且整个有关期间已一致地采 用该等会计政策, 该等会计政策系根据《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厘定, 以增强财务会计数据的可比性。 三、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 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无子公司、无需编制合并报表。 4.记帐原则和计价基础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原则, 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5.记帐本位币及外核算方法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对发生的除外币股本投入以外的外币经济业务, 采用当月一日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记帐; 对发生的外币股本 投入业务, 在外币股本折合为记帐本位币记帐时, 股本帐户和相应的资 产帐户均按收到投资额当日的汇率折合。期末, 对货币性项目的外币余 额按当日市场汇价调整, 差额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6.坏帐核算方法 本公司坏帐核算采用备抵法、坏帐准备按期末应收帐款余额的5%计提。 7.存货核算方法 燃料按实际成本核算, 发出计价采用加权平均法; 库存修理用备品 备件、三材等辅助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月末, 以综合差异率分摊转 销材料成本差异;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采用一次摊销法。 8.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债券投资: 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记帐。若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债 卷利息的, 将这部分利息记入"长期投资-应计利息"。 (2)股票投资和其他投资: 股票投资和其他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股权 比例20%(含)以下的按成本法核算; 股权在20%(不含)以上、50%(含)以 下的按权益法核算; 股权在50%以上的按权益法核算, 并合并会计报 表。 9.固定资产核算方法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 并根据固定资产类别、估计经 济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原值的3%)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年)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8-35 12.13-2.77 通用设备 4-18 24.25-5.39 专用设备 7-18 12.86-5.39 运输工具 6 16.17 其他设备 5-9 19.40-10.78 10.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按各项工程实际发生的支出核算。在工程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当月固定资产。 11.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无形资产按实际发生额核算, 在有效期内分期平均摊销。 12.递延资产核算方法 递延资产按实际发生额核算, 按项目的受益期分期摊销。 13.收入确认原则 本公司1997年1-4月(公司成立前改制主体原台州发电厂)利润及利 润分配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 以全省集资电厂(机组)1997年1-4月平均 上网电价为公司的结算电价, 乘以公司1-4月实际上网电量计算确认。 对于1997年5月1日起公司的上网电价, 按照浙江省电力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购售电协议》和《<购售电协议>补充协议》, 1-6号机组5月1日起至公司股票发行之月前, 按0.27元/千 瓦时结算; 7号机组商业运行日(1997年8月1日)起至公司股票发行之月 前, 按0.415元/千瓦时结算; 公司股票发行之月(1997年9月)起, 根据 浙江省物价局浙价工(1997) 180号文规定, 1-7号机组结算电价为0.37 元/千瓦时。 依上述两协议, 本公司将所属电厂所发电量于协议生效后20年内售 给浙江省电力公司, 由其负责购买全部上网电量, 并且, 公司以后的上 网电价每年核定一次, 由浙江省电力公司和本公司双方根据浙江省电力 公司浙电企(1996) 0282号文和浙江省物价局浙价工(1996) 88号文规定 的原则协商提出方案, 上报有关物价部门批准后共同执行。 14.税项 (1)增值税: 税率为17%。 (2)营业税: 税率为5%, 按其他业务收入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交流转税额7%计缴。 (4)教育费附加:费率为4%。 (5)所得税: 1997年1-8月按公司适用税率33%计划, 1997年9月公司 B股上市后,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1997)102号文批复同意, 按 33%比例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中18%由财政返还, 其实际所得税税负 为15%。 四、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注释 1997年12月31日余额 1.货币资金 2,312,190,053.02 项目 年初数 年末数 现 金 5,098.19 23,112.06 银行存款 82,567,012.38 2,310,456,667.66 其他货币资金 1,710,273.30 合 计 82,572,110.57 2,312,190,053.02 2.应收帐款 74,495,284.11 帐龄分析 年初数 年末数 1年以内的 74,495,284.11 占100% 年末余额74,495,284.11元系应收浙江省电力公司的12月份部分售 电款。 3.预付货款 441,249.79 帐龄分析 年初数 年末数 1年以内的 441,249.79 占100% 4.其他应收款 357,117,247.72 (1) 帐龄分析 年初数 年末数 1年以内的 236,722,753.27 355,785,707.06 占99.63% 1-2年的 625,938.21 647,850.89 占0.18% 2-3年的 26,546,944.53 32,549.77 占0.01% 3年以上的 112,140.10 651,140.00 占0.18% 合 计 264,007,776.11 357,117,247.72 占100.00% (2)持有本公司5%(含)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单位帐款 单位名称 年初数 年末数 浙江省电力公司及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 141217084.00 158127527.08 (3)占本项目总额10%(含)以上的非关联单位帐款 单位名称 发生原因 期限 金额 浙江金马集团有限公司 暂付收购萧山发电厂款 一年以内132044381.79 5.存货 44980214.79 项目 年初数 年末数 原材料 - 26,892,469.78 燃 料 22,740,813.41 14,791,953.83 事故备品 - 3,295,791.18 低值易耗品 256,209.50 - 合 计 22,997,022.91 44,980,214.79 6.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 602,305.00 债券种类 到期日 面值 年利率 投资金额 本期利息 累计应计利息 '95国债 1998.3 300,000.00 14.5% 300,000.00 43,500.00 123,105.00 '95国债 1998.11 140,000.00 14% 140,000.00 19,600.00 39,200.00 合 计 440,000.00 440,000.00 63,100.00 162,305.00 7.长期投资 7,158,200.00 (1)股票投资 494,000.00 被投资单位 股份类别 股数 持股比例 初始投资额 年末余额 浙江台州高速公路建 国有法 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人股 49.4万股 0.247% 494000.00 494000.00 (2)债券投资 1,664,200.00 债券种类 到期日 面值 年利率 投资金额 本期利息 累计应计利息 '96国债 1999.3 600000.00 14.5% 600000.00 87000.00 152250.00 '97国债 1999.1 823900.00 10.68698% 823900.00 88050.00 88050.00 合 计 1423900.00 1423900.00 175050.00 240300.00 (3)其他投资 5000000.00 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投资期 年末余额 其中:本年 累计权益 权益增减额 增减额 椒江市凤凰山庄 有限责任公司 16.67% 无 5,000,000.00 8.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3,421,456,420.42/1,142,684,207.95 (1)固定资产原值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房屋及建筑物 467329688.00 624096554.27 - 1091426242.27 通用设备 334579589.00 345970433.42 348800.00 680201222.42 专用设备 1022217300.00 581133493.01 - 1603350793.01 运输工具 10728519.00 27571758.12 920819.00 37379458.12 其他设备 2525770.00 6796799.60 223865.00 9098704.60 合 计 1837380866.00 1585569038.42* 1493484.00 3421456420.42 *: 本年增加额中包括从在建工程完工转入1,578,353,034.67元。 (2)累计折旧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房屋及建筑物 201,866,716.00 35,536,734.18 - 237,403,450.18 通用设备 185,992,056.00 64,948,231.46 245,504.06 250,694,783.40 专用设备 589,580,392.00 56,264,314.95 - 645,844,706.95 运输工具 4,781,742.00 2,630,341.70 820,117.01 6,591,966,69 其他设备 906,394.00 1,439,027.18 196,120.45 2,149,300.73 合 计 983,127,300.00 160,818,649.47 1,261,741.52 1,142,684,207.95 (3)固定资产原值1997年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了86.21%, 计1,584, 075,554.42元, 主要系7号机组于1997年8月1日投入商业运行后, 暂估 转入固定资产1,543,627,087.03元, 以及从1-6号机组相关在建工程完 工转入34,725,947.64元所致。 9.在建工程 1,909,597,907.94 1-6号机组工程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转出 年末数 19040070.01 24908671.50 41559048.36 2389693.15 7-8号机组工程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转出 年末数 3040542580.95 410292720.87 1543627087.03 1907208214.79 1-8号机组合计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转出 年末数 3059582650.96 435201392.37 1585186135.39 1909597907.94 在建工程年末比年初减少37.57%。主要是因为7号机组已投入商业 运行暂估1,543,627,087.03元, 转入固定资产。 10.无形资产 168,386,374.05 无形资产种类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转出 本年摊销 年末数 土地使用权 171765500.00 3435303.33 168330196.67 财务软件 56723.15 545.77 56177.38 合 计 171765500.00 56723.15 3435849.10 168386374.05 11.递延资产 931,401.80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年末数 待核销基建支出 2422197.73 - 1614799.93 807397.80 电话初装费 155000.00 - 30996.00 124004.00 合 计 2577197.73 - 1645795.93 931401.80 12.应付帐款 38,294,722.08 13.未付股利 87,526,877.99 系根据1998年3月27日公司首届二次董事会制定的1997年股利分配 预案, 应付公司股东1997年5-12月的现金红利。 14.未交税金 122,229,952.46 税 种 年初数 年末欠交数 增值税 675,313.80 40,995,279.33 营业税 2,472.37 66,103.02 房产税 - 18,129.16 城市维护建设税 47,445.04 5,466,167.72 所得税 0.00 75,684,273.23 合 计 725,231.21 122,229,952.46* *:缓交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申请已获浙江省国税局直属一分局批准, 故年末欠交所得税、增值税余额较大。 15.其他应付款 大额客户及内容 65,280,001.16 应付工资结余 33,192,185.87 应付三期工程尾款 2,759,645,600.62 16.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系根据公司与浙江省电力公司和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签订的《债务合同》借入用于台州发电厂7-8号机组的建设款。年初年额2,456,077,482.65元。本年增加303,568,117.97元, 期末余额为2,759, 645,600.62元。 17.其他长期负债 3,443,175.71 项 目 年初数 年末数 住房周转金 5,150,153.27 3,443,175.71 18.资本公积 项 目 年初数 636,197,339.80 本年增加数 1,227,074,739.71 其中:股票溢价 1,223,779,918.95 捐 赠 294,820.76 其 他 3,000,000.00 期末数 1,863,272,079.51 19.盈余公积 57,171,014.64 年初数 - 本年增加 57,171,014.64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28,585,507.32 公益金 28,585,507.32 本年减少 年末数 57,171,014.64 20.未分配利润 141,157,180.58 年初数 - 本年增加 368,398,931.18 本年减少 227,241,750.60 年末数 141,157,180.58 (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有关项目注释 1997年度发生额 21.管理费用 50,872,944.79 本年发生额比上年增加28,892,835.78元, 主要原因是本年5月份公 司成立, 发生了较多的设立费用, 以及全年根据工效挂钩原则计提的工 资总额增加。 22.财务费用 7,829,705.67 项 目 1997年1-4月数 1997年5-12月数 全年合计 利息支出 151,910.46 36,227,214.10 36,379,124.56 减:利息收入 155,397.02 30,180,002.37 30,335,399.39 汇兑损失 1,708,372.91 1,708,372.91 其 他 1,902.00 75,705.59 77,607.59 合 计 -1,584.56 7,831,290.23 7,829,705.67 23.投资收益 293,950.00 项目 1997年1-4月数 1997年5-12月数 1997年总计 债券投资收益 72,445.83 166,904.17 239,350.00 联营投资收益 54,600.00 54,600.00 合 计 72,445.83 221,504.17 293,950.00 均系长期投资按成本法核算的投资收益。 24.营业外支出 641,125.84 项目 1997年1-4月数 1997年5-12月数 1997年总计 固定资产清理损失 22,932.46 171,922.02 194,954.48 捐赠支出 55,000.00 242,666.43 297,666.43 罚没、赔偿支出 13,280.00 4,981.89 18,261.89 非常损失 - - - 其他 360.00 129,983.04 130,343.04 合计 91,572.46 549,553.38 641,125.84 (三)公司B股上市前后净利润的构成与分配 根据1997年5月15日公司首届股东大会决议, 并考虑公司1997年实 际盈利情况, 1998年3月27日董事会制定了1997年股利分配预案, 对 1997年度公司的税后净利润按下列方式分配: 1.1月至4月部分(公司设立前)税后净利润由浙江省电力公司与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按投资比例享有: 2.5月至8月(B股发行月之前一月)公司税后净利润, 在分别按10%的 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与公益金后, 由五家发起股东按投资比例享有。 B股股东不享受该期间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3.9月(B股发行当月)至12月公司税后净利润, 在分别按10%的比例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与公益金后, 以30%的比例向公司全体股东派发现金 红利。 据此, 1997年1-4月公司净利润82,543,857.97元已分配转帐归浙江省电力公司和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享有; 并且, 公司B股上市时间为1997年9月23日 , 如1997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所列, 公司1997年5-12月净利润为285, 855,073.21元。包括B股上市交易之月前即1997年5-8月净利润33,788,679.32元和B股上市交易之月起至年底即1997年9-12月净利润252,066,393.89元。上述两时期净利润的构成与分配情况详列如下: 项 目 1997年5-8月 1997年9-12月 1997年5-12月 (1)主营业务收入 435046115.00 796084156.00 1231130271.00 减:营业成本 359676658.87 446279949.24 805956608.11 管理费用 3046426.91 38999552.36 42045979.27 财务费用 6791340.51 1039949.72 7831290.23 营业税金及附加 4154102.99 9311042.78 13465145.77 (2)主营业务利润 61377585.72 300453661.90 361831247.62 加:其他业务利润 47177.44 -14345.28 32832.16 (3)营业利润 61424763.16 300439316.62 361864079.78 加:投资收益 102429.17 119075.00 221504.17 营业外收入 3315.87 3315.87 减:营业外支出 351986.77 197566.61 549553.38 (4)利润总额 61175205.56 300364140.88 361539346.44 减:所得税 27386526.24 43297746.99 75684273.23 (5)净利润 33788679.32 252066393.89 285855073.21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6)可分配利润 33788679.32 252066393.89 285855073.21 减:提取法定公积金 3378867.93 25206639.39 28585507.32 提取法定公益金 3378867.93 25206639.39 28585587.32 (7)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7030943.46 201653115.11 228684058.57 减:已分配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公积金 已分配普通股股利27030943.46 60495934.53 87526877.99 (8)未分配利润 0.00 141157180.58 141157180.58 五、分行业资料 本公司为单一电力工业行业, 分行业资料从略。 六、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关联交易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金额 内容 浙江省电力 公司主要股东 根据燃料供应协议购 燃料总公司 之全资子公司 800140879.14 买公司发电所需燃料 台州发电厂 公司主要股东 根据《库存材料转让 实业总公司 控制之子公司 22148094.08 协议》购入原辅材料 浙江省电力公司 公司主要股东 1670778987.51 销售公司上网电量 注:1:公司发电所需燃料由浙江省电力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省电 力燃料总公司供应。1997年5月, 公司与该公司签订了《燃料供应协议 》, 有效期为20年, 协议效力追溯至1997年1月1日。据此协议, 双方每 年制定年度供煤合同, 确定当年供煤的质量、规格、数量、价格等事宜 , 浙江省电力燃料总公司向本公司供应的燃料价格条件不高于其向其他 发电厂供应的同类燃料的价格条件, 也不高于双方在商定价格时, 本公 司在一般市场上可得的同类燃料的价格条件, 否则本公司有权自行采购 燃料。 注2: 根据公司与台州发电厂实业总公司签订的《库存材料转让协 议》, 公司于1997年5月25日向台州发电厂实业总公司以原帐面价格作 为转让价格, 购入备品、三材等原辅材料的低值易耗品。 注3: 根据公司与浙江省电力公司签订的《购售电协议》, 公司装 机容量为141万千瓦(含四期工程66万千瓦), 由浙江省电力公司负责购 买本公司自《购售电协议》生效后二十年内的全部上网电量。公司上网电价每年核定一次, 由浙江省电力公司和本公司双方根据浙江省电力公 司浙电企(1996)0282号文和浙江省物价局浙价工(1996)88号文规定的原则协商提出方案, 上报有关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后共同执行。 2.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项目及企业名称 年末余额 占全部应收(付)款的比重(%) 本年 上年 本年 上年 应收帐款 浙江省电力公司 74495284.11 100.00 其他应收款 浙江省电力公司及浙江 158127527.08 141217084.00 44.28 53.49 省电力开发公司 台州发电厂实业总公司 8478238.32 9182804.52 2.37 3.48 应付帐款 浙江省电力燃料公司 38294722.08 100.00 长期应付款 浙江省电力公司 1079573358.96 960817511.21 39.12 39.12 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 1680072241.66 1495259971.44 60.88 60.88 3.其他关联事项 1.本公司主要股东控制之子公司台州发电厂实业总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设备修理及保养、卸输煤、生产供水、出灰等生产服务和提供职工住房、医疗、供水、供电、供气等后勤综合服务。 1997年度本公司支付给台州发电厂实业总公司的该项费用为人民币48,293,900.38元, 包括1997年1-4月25,604,821.48元、1997年5-12月 22,689,078.90元(其中1997年5-12月后勤综合服务费用为2,053,178.80元, 系本公司根据1997年5月15日与台州发电厂实业总公司签订的《综 合服务协议》所支付)。 1996年度本公司支付给台州发电厂实业总公司的该项生产服务费用和后勤综合服务费用总计为人民币83,526,237.96元。 2.公司原在建中的7-8号机组(即台州发电厂四期工程)原系按浙江 省电力开发公司和浙江省绍兴电力局、浙江省宁波电力开发公司等省内其他各市县的22家单位于1993年12月25日签订的《合作兴建台州电厂四期工程合同书》、由合作各方筹资兴建、后经协商, 由合作各方将除浙 江省电力开发公司以外的其他22家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和浙江省电力公司两家。即将其原占四期工程48.333%的份额以39.12%和9.213%的比例分别转让给浙江省电力公司和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 浙江省电力公司和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以其中的509,770,562.00元折股投入公司, 余款作为公司的债务, 公司已与浙江省电力公司和浙江省电 力开发公司签订了《债务合同》, 借入为期10年的四期工程(7-8号机组 )建造款, 明确了在新建机组试生产结束后, 由公司向上述两公司分期 等额偿还本息。截至1997年12月31日止, 此项长期债务余额为2,759, 645,600.62元, 其中浙江省电力公司债权比例为39.12%, 计1,079,573, 358.96元, 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的债权比例为60.88%, 计1,680,072,41 .66元。 3.《台州发电厂四期扩建工程包建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规定, 公司 所属的台州发电厂7-8号机组由浙江省电力公司负责包建, 试生产期间 发生的一切成本、费用均由包建方承担, 售电收入归包建方所有。据此 , 1998年3月27日公司首届二次董事会审议决定, 7号机组1997年2月1 日-7月31日(试生产期间)和8号机组试生产期间的相关损益归属包建方; 7号机组1997年8月投入商业运行后产生的利润由公司五家发起股东分享, B股股东不参与分配; 7号机组1997年9月起和8号机组投入商业运行后 的利润由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4.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997年度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平均报酬为 26.675元, 1996年公司尚未成立, 此项内容略。 七、期后事项 公司B股募集资金的投资运用项目之一为收购萧山发电厂,收购价格为903,698,453.79元。至1998年3月27日止,公司累计支付收购款882,783,400.85元,萧山发电厂的资产与收益自1998年1月1日起均归属本公司 。 八、其他重要事项 1. 公司所属台州发电厂1997年8月18日遭受第11号台风正面袭击, 海水涌入厂区, 1-5号机组被迫停运, 由保险公司清查核实的直接经济 损失为1,133,18万元, 并经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财产保险部)保财产 (1997)87号《关于浙江台州发电厂11号台风损案赔款的批复》确认财产损失理赔额为9,294,101.60元。该赔款额已由台州发电厂分别于8月银 收2#和12月银收32#凭证收妥入帐。至1997年12月31日止, 公司实际发 生并已结算的台风损失款为2,364,891.99元。因尚有部分修复工程仍在进行中, 有关费用未能结算, 故理赔额9,294,101.60元扣除已结算台风 损失款2,364,891.99元后之保险赔款结余6,929,209.61元暂挂其他应付款, 待各有关工程完工结算后, 再一并清算转帐。 2. 1997年1月13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浙证委(1997)2号 文《关于向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筹)下达1996年度股票上市额度的通知》, 同意公司按8,000万A股发行规模制作方案; 并且, 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际业务部(1997)4号文要求, 公司应先发B股, 后 发A股。 据此, 公司B股股票业已于1997年度顺利发行, 但A股股票讫今尚未 发行。 九、国际会计师财务报告(摘要) 审计意见: 普华国际会计公司确认本公司会计报表足以真实及公正地反映公司于199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 及1997年5月15日(公司成立日)至1997 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业绩和现金流量, 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 财务报表 1997年5月15日(公司成立日)至1997年12月31日止期间 损益表 1997年5月15日 1997年1月1日 1996年1月1日 (公司成立日)至 至1997 至1996 1997年12月31日 年12月31日 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营收入 1,231,130 1,731,745 1,516,080 经营成本及费用: 燃料成本 566,373 808,324 855,509 修理费用 17,292 39,661 57,916 工资及员工福利 58,953 72,202 36,736 折旧及摊销 139,716 184,029 119,526 其他费用 34,458 49,440 40,896 816,792 1,153,656 1,110,583 经营利润 414,338 578,089 405,497 借贷利息支出 36,143 36,311 555 税前利润 378,195 541,778 404,942 税项 75,684 82,796 60,741 税后利润 302,511 458,982 344,201 每股税后利润 Rmb0.19 Rmb0.30 Rmb0.26 199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 1997年12月31日 1997年5月14日 1996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 流动资产: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309,472 142,814 73,571 专项存款 2,718 6,608 9,001 应收有关联公司款 233,800 163,135 172,997 其他应收款 26,659 20,477 109,114 预付帐款 132,486 177,063 191,900 存货 44,980 27,519 33,644 2,750,115 537,616 590,227 土地使用权 168,330 72,023 72,506 房屋建筑物及设备(净值) 4,188,370 3,016,250 2,898,048 其他长期资产 7,761 7,593 6.697 资产合计 7,114,576 3,633,482 3,567,478 负债及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银行借款 - 3,000 3,000 一年内到期之长期负债 60,239 91,058 50,622 应付有关联公司款 - 6,000 6,000 应付帐款及其他应付款 39,085 29,174 18,784 应交税金 122,230 - - 应付股利 87,527 - - 309,081 129,232 78,406 长期负债 2,699,407 2,420,532 2,412,456 其他长期负债 3,443 4,793 5,150 负债合计 3,011,931 2,554,557 2,496,012 股东权益: 股本 2,010,000 - - 实收资本 - 923,077 923,077 储备金 2,092,645 155,848 148,389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7,114,576 3,633,482 3,567,478 1997年5月15日(公司成立日)至1997年12月31日止期间 股东权益变动表 股本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分配利润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997年5月14日余额 - 923077 141459 - 14389 1078925 重组增值 - 390923 495033 - - 885956 发行A股 1320000 (1314000) 2904 - - 8904 发行B股 690000 - 1220876 - - 1910876 1997年5月15日 (公司成立日)至 1997年12月31日 税后利润 - - - - 302511 302511 拟提拨盈余公积 - - - 57172 (57172) - 拟派股利 - - - - (87527) (87527) 其他 - - 3000 - - 3000 1997年12月31日余额 2010000 - 1863272 57172 172201 4102645 1997年5月15日(公司成立日)至1997年12月31日止期间 现金流量表 1997年5月15日 1997年1月1日 1996年1月1日 (公司成立日)至 至 至1996 1997年12月31日 1997年5月14日 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来自经营业务之现金流量 税前利润 378,195 20,287 155,099 调整: 折旧 136,764 15,714 44,648 土地使用权摊销 2,952 483 - 房屋建筑物及设备出售亏损(收益)190 27 (37) 其他长期资产出售收益 - - (90) 净利息费用(收入) 4,652 (6) (1.893) 投资收益 (1.56) - - 劳动资金变化前的经营利润 522,597 36,505 197,727 减少(增加)专项存款 3,890 2,393 (2,927) 增加应收有关联公司款 (106,808) (3,694) (197,102) 减少(增加)其他应收款 11,052 88,636 (74,679) (增加)减少预付帐款 (132,486) 14,837 192,491 减少(增加)存货 (17,461) 6,125 (11,697) 减少应付有关联公司款 (6,000) - - 增加(减少)应付帐款和其他 应付款 9,911 12,447 (261) 减少应交税金 46,546 - - 经营业务所得之现金 331,241 157,249 103,552 已收利息 14,257 174 2,301 经营业务所得之现金净额 345,498 157,423 105,853 来自投资业务之现金流量: 购入房屋建筑物及设备 (284,586) (136,207) (1,310,817) 购入其他长期资产 - (896) (881) 出售房屋建筑物及设备 - - 290 出售其他长期资产 - - 1.120 投资业务所用之现金流量 (284,586) (137,103) (1,310,288) 来自融资业务之现金流量 发行股本 1,919,780 769 12,054 长期负债增加 275,300 98,670 1,600,401 短期银行借款增加 - - 2,000 偿还长期负债 (58,065) (50,516) (387,403) 偿还其他长期负债 (1,350) - - 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29,919) - - 来自融资业务之现金净额 2,105,746 48,923 1,227,052 现金及现金等同物净增加 2,166,658 69,243 22,617 现金及现金等同物 期初数 142,814 73,571 50,954 期末数 2,309,472 142,814 73,571 (三)财务报表注释 1、呈报基准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本公司")是于1997年5月15日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国浙 江省经营、开发及投资发电厂。 自本公司成立日起, 本公司记录并核算所接收经营业务的损益。 1997年5月1日至1997年5月14日止期间的损益已计入1997年5月15日至1997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损益表。 本公司1996年度和1997年度备考损益表, 仅为提供信息之用, 并假 设本公司之组织架构在1996年1月1日已存在, 以及本公司在该两年度已 开展现有经营业务。 编制备考损益表的目的是为了提示假设本公司重组及其他相关事项, 例如本公司的成立及从中央计划的国营企业转变为一个独立经营实 体,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的资产评估及购电及售电协议 ("购售电协议") 之签订在以前年度发生, 对于1996年度和1997年度历史性损益表所产生 之显著影响。 2、主要会计政策 (1)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是指就购售电协议输送往浙江电力之输送网络设施之电力所收取自浙江电力之收入。 (2) 燃料成本 燃料成本以实际存货耗用计入开支。 (3) 房屋建筑物及设备 房屋建筑物及设备按照成本减累计折旧后的价值表示。房屋建筑物及设备的添置、更换或更新的成本将予以资本化。房屋建筑物及设备定期的维护、保养及小型修理费用在维修及保养费中列支。房屋建筑物及设备的折旧是在计及资产的估计剩余价值后, 以直线法按其估计可使用 年限摊销其成本。 年限 房屋建筑物 8-45 发电设备 4-18 汽车 5 家具、装置及其他设备 10 (4) 在建工程 购置或建造厂房及机械设备有关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成本, 包括建 设、安装及测试期间之相关借贷资金的利息开支, 均资本化为在建工程 成本。 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 折旧将在相关资产完工并投入使用后计提。 (5)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以成本减摊销列帐。土地使用权是按照其使用期限以直线摊销法分摊。 (6) 外币换算 除下述对实收资本另作处理外, 外币交易按交易当月第一天的国家 外汇牌价换算。于资产负债表结算日以外币为单位的货币性资产与负债按当日的国家外汇牌价换算。所产生的汇兑损益直接记入损益表。 外币股本投入按实际投入当天的国家外汇牌价换算, 贷记股本帐户 。由于有关资产与股本所采用的换算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异, 列入 资本公积核算。 (7) 存货 存货主要包括发电用的煤和油及为维修及保养之用的易耗品, 并以 加权平均成本列帐。 (8)关联企业 关联企业包括控股公司及控股公司之子公司及联营公司。 3、税项 根据浙江省政府1997年5月21日签发的批复(浙政发[1997]102号), 本公司B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全球存托凭证于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适用于本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该批复亦规定本公司B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可按其应纳税所得额之18%申请退税。 鉴于无重大的时间性差异, 所以在本会计期间没有计算递延税款。 4、每股税后利润 每股税后利润是根据分配前的税后利润和1997年5月15日(公司成立日)至1997年12月31日止期间中加权平均已发行股数1,622,278,000股及1997年度中加权平均已发行股数1,516,274,000股计算而得。1996年度 每股税后利润是根据假设当时已发行的股数1,314,000,000股计算而 得。 5、关联企业交易 如前所述, 浙江电力及浙江开发直接监督及控制本公司之营运。 1997年5月15日(公司成立日)至1997年12月31日止期间与浙江电力、浙 江开发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重要交易如下: (1) 1997年5月15日(公司成立日)至1997年12月31日本公司就输往 浙江电力之电力所收取之销售收入列示如下: 1997年5月15日 1997年1月1日 1996年1月1日 (公司成立日)至 至 至 1997年12月31日 1997年12月31日 1996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231,130 1,560,871 1,177,505 (2) 1997年5月15日(公司成立日)至1997年12月31日止期间, 本公 司之煤料供应仅来自浙江省电力燃料总公司 (简称 "浙江燃料公司")。 1997年5月15日(公司成立日)至1997年12月31日止期间从浙江燃料公司 购入的煤料金额列示如下: 1997年5月15日 1997年1月1日 1996年1月1日 (公司成立日)至 至 至 1997年12月31日 1997年12月31日 1996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557,089 802,731 865,158 (3) 支付予台州发电厂实际总公司之费用 1997年1月1日至1997年5月14日止期间及1996年度, 台州发电厂向 一家关联公司台州发电厂实业总公司就台州发电厂之修理、保养及其他服务工作所支付之费用分别为人民币25,604,821元及人民币83,526,237元(其中有关检修费用分别为人民币14,72,000元及人民币45,596,000元)。 本公司于1997年5月15日(公司成立日)至1997年12月31日止支付有 关费用共约人民币22,689,078元(其中有关检修费用为人民币18,273,000)。 (4) 从台州发电厂实业总公司转入易耗品 1997年5月15日(公司成立日)至1997年12月31日止期间, 从台州发 电厂实业总公司转入易耗品金额列示如下: 1997年5月15日 1997年1月1日 1996年1月1日 (公司成立日)至 至 至 1997年12月31日 1997年12月31日 1996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2,148 22,148 (6) 1997年12月31日与关联公司的往来余额列示如下: 1997年12月31日 1997年5月14日 1996年12月31日 应收浙江开发款项 31,906 23,320 17,320 应收浙江电力款项 200,717 81,738 135,050 应付浙江燃料公司款项 (36,808) 19,227 11,444 应收萧山电厂款项 29,507 - - 其它 8,478 38,850 9,183 233,800 163,135 172,997 6、现金及现金等同物 1997年12月31日现金及现金等同物包括如下: 1997年 1997年 1996年 12月31日 5月14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现金及活期存款 384,089 136,814 67,571 短期存款 1,925,383 6,000 6,000 2,309,472 142,814 73,571 1997年5月15日(公司成立日)至1997年12月31日止期间, 银行存款 利息收入列示如下: 1997年5月15日 1997年1月1日 1996年1月1日 (公司成立日)至 至 至 1997年12月31日 1997年12月31日 1996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31,491 31,665 2,448 7、专项存款 专项存款为职工集体储蓄基金、职工住房基金和职工资金将予分派 之资金。1997年12月31日的专项存款余额列示如下: 1997年12月31日 1997年5月14日 1996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718 6,608 9,001 8、存货 1997年12月31日存货包括如下: 1997年12月31日 1997年5月14日 1996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煤 12,524 26,982 32,304 油 2,268 537 1,340 易耗品 30,188 - - 44,980 27,519 33,644 9、土地使用权 1997年12月31日的土地使用权余额列示如下: 1997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成本 171,765 累计摊销 (3,435) 168,330 10、房屋建筑物及设备 于1997年12月31日房屋建筑物及设备余额列示如下: 家具、装置 房屋建筑物 发电设备 汽车 及其他设备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总额 人民币千元 成本 于1997年5月15日 192,421 455,597 10,169 4,577 662,764 重组增加(减少) 331,399 984,446 4,478 (1,407) 1,318,916 增加 551,581 859,762 23,991 5,523 1,440,857 减少 - (199) (846) (36) (1.081) 于1997年12月31日 1,075,401 2,299,606 37,792 8,657 3,421,456 累计折旧 于1997年5月15日 71,534 257,840 5,453 4,256 339,083 重组增加(减少) 135,659 535,899 (226) (3,604) 667,728 增加 30,211 102,951 2,077 1,525 136,764 减少 - (151) (706) (34) (891) 于1997年12月31日 237,404 896,539 6,598 2,143 1,142,684 净值 837,997 1,403,067 31,194 6,514 2,278,772 在建工程 1,909,598 4,188,370 11、应付帐款及其他应付款 1997年 1997年 1996年 12月31日 5月14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付帐款 1,859 - - 其他应付款 32,730 15,917 14,700 应付福利费和应付工资 4,496 3,103 1,224 预提费用 - 10,154 2,860 39,085 29,174 18,784 12、长期负债 1997年 1997年 1996年 12月31日 5月14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融资兴建1-6号发电机组 - 7,000 7,000 的长期借款 融资兴建7-8号发电机组 的长期借款 2,759,646 2,504,590 2,456,078 2,759,646 2,511,590 2,456,078 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后五年内归还的长期负债列示如下: 1997年 1997年 1996年 12月31日 5月14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第一年 60,239 91,058 50,622 第二年 209,543 247,024 193,514 第三年 298,607 272,194 266,515 第四年 298,607 272,194 266,515 第五年 298,607 272,194 266,515 五年后 1,594,043 1,356,926 1,419,397 2,759,646 2,511,590 2,463,078 13、储备金 资本公积 法定公积金 法定公益金 任意公积金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分配利润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于1997年5月14日 141,459 - - - 14,389 155,848 重组增值 495,033 - - - - 495,033 1997年5月15日至 1997年12月31日止期间 未分配税后利润 - - - - 302,511 302,511 A股发行溢价 2,904 - - - - 2,9904 B股发行溢价 1,288,464 - - - - 1,288,466 股票发行费用 (67,590) - - - - (67,590) 拟提拨盈余公积 - 28,586 28,586 - (57,172) - 拟派股利 - - - - (87,527) (87,527) 其它 3,000 - - - - 3,000 于1997年12月31日 1,863,272 28,586 28,586 - 172,201 2,092,645 14、资本承担 1997年 1997年 1996年 12月31日 5月14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授权并签约 88,130 55,690 7,138 已授权未签约 714,880 174,891 273,327 803,010 230,581 280,465 15、租赁承担 于1997年12月31日未来本公司因不可撤消的经营租赁而须承担的最低租凭支出列示如下: 1997年 1997年 1996年 12月31日 5月14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以内 3,831 - - 一至两年内 8,900 - - 两至五年内 10,059 - - 五年以后 12,319 - - 30,109 - - 补充资料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对税后利润和净资产进行的调整汇总: (1) 税后利润 (净收入) 1997年5月15日 1997年1月1日 1996年1月1日 (公司成立日)至 至 至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的净 利润(历史性数据) 285,855 13,614 135,587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的调整 (a)冲回(增加)计提的员工福利 15,580 (2,559) (6,471) (b)冲回开办费的摊销 1,076 538 1,615 (c)减少计提折旧和摊销费用 - 8,699 24,102 (d)其他 - (5) 266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后的历史性 净利润 302,511 20,287 155,099 (2) 净资产 1997年12月31日 1997年5月14日 1996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计 算的净资产 4,071,600 1,950,492 1,950,197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的调整 (a)冲回1993年重估增 值的资本公积 - (282,598) (282,598) (b)冲回1996年度重估 价增值的资本公积 - (684,506) (684,506) (c)冲回计提的员工福利 31,853 16,273 18,357 (d)冲回开办费的摊销 (808) (1,884) (2,422) (e)减少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 - 81,148 72,438 按国际会计准则计算的历史性 净资产 4,102,645 1,078,925 1,071,466 十、备查文件 包括下列文件: 1、载有董事长亲笔签署的年度报告正文 2、普华国际会计公司审计报告正文及财务报表 3、浙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正文及财务报表 4、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概要、上市公告书 5、经最近一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章程。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三月三十一日